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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安全保卫工作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2007-08-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随着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日益重视,以及煤矿企业自身现代化管理的需求,煤矿安全保护工作越来越体现出其重要性。煤矿企业的安全保护工作抓不好,煤矿的安全生产就无法进展,抓好煤矿安全保卫管理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矿区治安保卫、维护煤矿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充分调动广大矿区保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深化企业改革发展更好地保驾护航,确保财产、人身安全,为矿区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一、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煤矿企业要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煤矿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各基层单位应根据需要,建立和健全安全保卫工作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没建立安全保卫工作机构的基层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提供必要的通讯器材,和按规定配备警械、服装等。各办公室、区队负责人应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要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各单位要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要与本单位岗位责任制、经济责任制紧密结合,严明奖罚措施。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有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暂行条例》,尽职尽责做好矿区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和杜绝治安案件、群体事件的发生;杜绝各类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协助上级和地方治安管理部门维护好矿区治安秩序,加强生产、生活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保护企业领导人的安全;加强治安巡逻管理,防止重大盗窃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火灾)事故发生。
  三、落实防火措施,井下各点、办公大楼、工区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管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井上、井下各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四、抓好安全用电: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单身公寓等场所使用电炉;3、矿内所有地点以及矿外的各办公、生产等地点,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五、落实防盗措施:1、财务部门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对存放现金、贵重物资、重要票证和其他重点要害部位,必须设置安全设施,建立和健全岗位责任制;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电器等;3、所管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加强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对电源、火源、危险物品仓库和重要物资仓库,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划定防火责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做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七、严格执行职工宿舍区、招待所、宾馆等来往人员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对本单位职工家属居住比较集中的宿舍区,要建立和健全治安管理组织,经常性地和所在地基层人民政府、村委和居民委员会等紧密联系,互相配合,对职工家属加强思想教育,动员职工、家属制定和执行文明公约,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矿区等活动。

  八、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对重点场所要严加管理,如煤场和各门岗等。对本辖区出现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和家属、青少年等要认真做好帮教工作。对列入帮教对象的,单位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在公安、司法部门和所在地、单位、社区学校等配合、指导下,建立帮教小组,制订和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其思想转化工作。要按照国家有关群众性治保、调解组织,依靠群众做好本单位人员的治保、调解工作。因对有安全保卫职责的人员,而因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安全保卫是煤矿的一件大事,要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创新中不断实践,探索员工安全教育方法体系,逐步形成有统筹规划、有具体布置的推进措施,有跟踪检查,有严格考核的工作机制,以优异的安全保卫环境打造成强势安全文化,进一步地促进全矿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