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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概况

2007-08-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化学工业是基础工业,既服务于其他工业,也制约着其他工业的发展。所以化学工业安全,是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是保障人民生活质量的基本条件。发达国家的化学工业都有很大规模,大多是本国的支柱产业之一。但是,化学工业危险性很大,处理和生产的化学品大多数属于危险化学品(简称危化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等特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如1984年美国联合碳化公司博帕尔农药厂甲基异氰酸醋泄漏事故,造成2000人死亡,5万人失明,20万人中毒;1989年美国得克萨斯州帕萨迪纳乙烯装置泄漏产生蒸气云,引燃爆炸,造成直接财产损失8.12亿美元。又如我国1998年陕西某厂发生(氯、油、硝按)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50多人受伤;2004年云南文山州某加油站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1989年某油库发生雷击火灾、原油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78人受伤。
  
  一系列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无一不在社会上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社会稳定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是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条件。
  
  1国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概况
  
  1.1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管理
  
  经济发达国家政府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主要做法,就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立法和严格执法。以美国为例,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有16部之多,劳工部直辖的联邦安全监察官多达2000多人。政府还积极支持和资助学术团体和行业协会制定了完备的安全卫生标准,使之既有执法的法律依据,又有执法的客观标准。
  
  政府对企业的要求主要有: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设立,生产经营的安全卫生设施及管理条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否则不得设立。
  
  (2)危险化学品生产必须到指定部门登记,否则不得生产。
  
  (3)化学品出厂和流通过程中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其包装必须贴(挂)安全标签。
  
  (4)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包括制定现场应急预案和协助地方当局制定厂外应急预案。
  
  (5)企业必须将可能危及员工和公众的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和应急措施向员工、社区公众公开。
  
  1.2企业严格自我约束
  
  发达国家的化工企业,尤其是大型石油和化工公司,把做好安全、健康、环保(HSE)工作看成是公司形象的标志,把这项工作当成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
  
  (1)企业积极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健康、环境保护标准。企业制订和执行的标准越高、越严、越全面,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则越高。世界知名公司,如BP公司、杜邦公司、壳牌公司等都已推行了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遵循PDCA(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动态循环管理模式,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企业积极进行安全卫生研究和开发。杜邦公司有自己的研究开发中心,其毒理研究和动物实验的规模相当宏大。美国石油公司研究和开发的《安全控制系统》和《故障分析控制系统》,不仅使本公司安全水准达到很高水平,也使世界石油化工界受益。
  
  (3)企业根据生产装置的具体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进行安全评价。美国道化学公司研究开发的危险指数评价法、英国帝国化学公司研究开发的蒙德指数评价方法已在全球得到广泛应用。
  
  (4)加拿大化工企业界总结出《责任与关怀》—企业自愿采取的加强安全、健康与环保的管理理念和体系,包括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运、回收及废弃等的各个环节,强调要有员工、客户、供应商、社区公众的共同参与。《责任与关怀》有五大要素:指导原则、管理准则、自我评价、行业内互助、与社会(社区)沟通。最终实现零污染排放、零人员伤亡、零财产损失目标。
  
  (5)企业界普遍推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强调企业内部的规范化管理,把安全、卫生工作分成若干要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目标和计划,实施计划,审查评估,持续改进,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从计划到改进的一个循环,反复进行,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1.3国际组织积极参与化学品管理
  
  目前,很多国际组织对化学品安全问题相当重视,参与此事的有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卫生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以及政府间化学品安全论坛等。我国政府的有关部门都参与了其中的活动。这些国际组织就化学品安全问题形成了几项规定,即:
  
  ①《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换的伦敦准则》(1989);
  
  ②《关于控制危险货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1989);
  
  ③《关于保护臭氧层的维也纳公约》(1989);
  
  ④《禁止化学武器公约》(1989)。
  
  政府间化学品安全论坛正在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鉴别分类的国际协调系统》(GHS)。预计,以后全球统一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将在所有国家通用,以确保安全并降低成本。
  
  现在,我国化学品出口,必须按进口国要求提供标签和技术说明书,否则就会受到限制,这是非关税贸易壁垒的一个侧面。
  
  所有国际公约中,最重要的是国际劳工组织170公约(1990),即《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该公约明确规定了政府的责任、雇主的责任、工人的义务和权利、出口国的责任。我国是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1994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八届十次会议已批准了该公约,正式承诺执行该公约。1996年原化工部和劳动部共同组织制订并颁布了《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70公约和我国的《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核心内容是:
  
  ①对化学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和分类并进行登记;
  
  ②危险化学品包装上必须加贴安全标签;
  
  ③向危险化学品用户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④对作业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设施和防护措施;
  
  ⑤制定化学事故应急预案,提供应急措施。
  
  2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2.1危险化学品法规体系
  
  2002年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说:“中国把加人WTO作为新起点,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按国际准则和我国国情,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
  
  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特点,国家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等规章、标准。
  
  200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施行后,先后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办法》等部门规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发布实施后,又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目前,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并逐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基本上可以做到有法可依。这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2.2危险化学品企业现状
  
  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大国,主要化学品产量和使用量都居世界前列,目前全球能够生产十几万种化学品,我国能生产各种化学品40000多种(品种、规格)。据统计,2004年化肥总产量4519.8万吨、硫酸3824.9万吨、纯碱1266.8万吨、染料84.3万吨,居世界第一;原油加工量2.73亿吨、烧碱1060.3万吨,居世界第二;乙烯625万吨,居世界第三。截止2005年6月底,全国共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305728家,其中生产单位24055家,储存单位3473家,经营单位214463家,运输单位5755家,使用单位57719家,废弃处置单位263家,涉及剧毒化学品的从业单位16186家。
  
  我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体可分为4种情况:一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中央企业,技术和装备先进,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水平较高,安全状况比较稳定。二是地方国有化工企业,约8000多家,大多建于20世纪50一60年代,企业安全管理有一定基础,但多数单位历史包袱重,经济效益差,安全投人不足,生产工艺陈旧,设备带病运转,安全保障能力下降。三是以私营为主的小化工企业,约15000多家,普遍工艺落后,设备简陋,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差,事故多发。四是大型化工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工艺、技术和设备先进,安全环保管理较严,职工队伍素质较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国内经济市场化和国际经济活动全球化的深刻变化,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难点。我国经济成分的多样化,给化学品安全管理造成了非常复杂的局面。在一些地区、一些企业,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获取短期、局部经济利益的情况相当普遍,整体安全素质下降趋势比较明显。我国国有企业长期以来习惯于上级行业部门的行政管理,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也习惯于直接管理企业内部事物。国家机关改革后,行业行政职能削弱甚至撤销(如化工部、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以及地方化工厅局相继撤销),要求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己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或监督执行不力,安全工作又不直接与收益相关联,有些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工作中就往往把经济效益放在首要的位置,而仅仅把“安全第一”放在口头上。某些私企、合资或小型外商独资化工企业的安全工作比国有企业还要差,频频发生事故。有相当一部分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中小企业没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的即使有基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也只是为了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并且,许多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多年不进行修订,满足不了不断变化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安全要求。有的企业没有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造成安全管理混乱,安全事故不断发生。表1一1是2004年200起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统计情况。
  
  面对这种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迫切要求国家建立更完备的化学品安全管理机制,制定更加完备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推行现代化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