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由于存在大量易燃易爆液体、气体,其生产车间必须达到区域防爆要求,往往要进行防火分隔及电气防爆处理,在工作实践中,有许多经验和误区值得大家注意和警惕:
一、防火防爆分隔问题。
甲、乙类化工企业与非防爆车间、库、室,往往要进行防火防爆分隔:许多企业在分隔时,使用防火板分隔。这是误区之一,防火板分隔在民用建筑及丙类厂房内是可行的,只要分隔到位,耐火极限达到规范要求是完全合理的;但是,在甲、乙类化工企业中易燃液体蒸汽、可燃气体仍可以通过缝隙进入非防爆区域,长期积累易达到爆炸极限,尤其是在车间内附设的非防爆的配电,控制系统的房间,特别危险。因此笔者建议,化工企业防火分隔必须使用独立基础实体墙,墙上不得有任何门窗洞口。在车间内附设的配电,操作控制室、休息室(非防爆),在使用实用墙分隔时,往往在墙上开设门窗,以便于观察、出入。一般使用固定密封窗,甲级防火门,实际上,密封窗玻璃的强度及耐火极限往往无法达到规范要求,使用甲级防火门作分隔也极不合理,往往形同虚设,门经常开着或者关闭不严,无法达到防爆要求,笔者就亲自参与调查处理过,化工企业冲料后,破坏固定窗,可燃蒸汽进入控制室,引起爆燃的火灾事故。还处理过由于化工车间内附设的控制室门未关,造成的爆燃事故。
因此,笔者建议应设置“门斗”系统(类似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配电室原则上必须与车间分开设置,车间内附设的控制室不得设置在车间中央,应设置在车间一侧,并设置“门斗”系统,且为了操作人员的安全,控制室宜有门、走道直通封闭楼梯间,所谓“门斗”系统,就是使用二道防火分隔和加设有外窗的走道。
二、线性显示器问题。
甲乙类车间内一般的电动机、照明灯具等是防爆的,一些温度、压力等显示装置(使用交、直流电源),却往往是非防爆型的,针对此类线性显示器,最好选用防爆型,或者使用玻璃,严格密封,玻璃罩密封的基础上,外面再加一层小操作室保护,便于维修等操作时的安全。
三、电气线路敷设。
甲、乙类化工企业的电气线路敷设经常使用穿钢管保护或者使用电缆桥架,使用电缆桥架时,必须使用密封型的,以防止腐蚀气体对电缆的腐蚀而造成线路损坏,发生事故,穿钢管保护的,须将钢管与电器之间连接部分处理好,可以直接在钢管上开螺纹、拧入电器接口部分,也可以使用密封的金属(或强度较高的非金属)软管连接;在电器上未接线路的开口部分应使用防火堵料进行封堵。
四、化工生产车间应尽量使用敞开式建筑,敞开式建筑不但可以增大防爆泄压面积,关键是在最大限度地增加生产车间内外的空气流通,减少可燃气体、蒸汽积聚的可能性,在车间内尽量使用自然通风,因为机械强制通风往往存在人为因素及机械故障的问题,不能确保空气流通。因此,敞开式生产在大量使用、产生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的化工生产企业中,是防止火灾爆炸最根本的措施之一。
当然,化工企业还有很多的防爆措施如:防止静电积聚、管道、容器等应设置防静电装置,并定期检测,液体在管道内输送过程中,应尽量降低流速,以减少静电产生等。还有如:反应釜的搅拌,冷动系统的应保持正常运行。加强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严防误操作,在发现异常情况时,能采取正常措施及时处理等等。(以上是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措施中的几个看法,仅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