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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石油管道安全防护的几个辩证关系

2007-09-14   来源:中国油气储运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长期以来,石油管道安全防护问题一直困扰着石油管道运输企业。因而,搞好石油管道防护与管理已成为人们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那么,如何使管道运输适应新形势,做好管道防护和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呢?笔者以为,要解决好这一课题,至少应当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个辩证关系。
  
  一、正确处理修建与管护的关系
  
  随着经济建设飞速发展的新形势,石油管道运输也随之迅速发展起来。华区地区、中部地区以及东北地区、华东地区等都相断建成了原油管道1万5千多公里输油管道。最长的陆上成品管道长达1080公里。这些长管动输在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巨大的“血脉”功能和动力作用。但是,从已建成的或正在建设的管道的安全防护角度上看,确实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加强对管道的安全管护。在一些地方,管道安全防护屡屡发生打孔盗油、泄露、施工破坏等现象,原因虽然很多,但有一个重要原因不能忽视,那就是一些企业存在着“重建轻管,重用轻护”的思想。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只顾管道的建设,而放松了建成后的保护工作。修建与管护是统一的,修建是基础,防护是保证,管护是为了更好地使用,光修建不管护,同样发挥不了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二者的目的完全是一致的。因此,应坚持“建中有管,用中有护,建护同步,用管统一,”切实把管道安全的防护摆到重要日程上。
  
  二、正确处理专职防护与群众防护的关系
  
  石油管道能否安全运输,离不开专职人员的精心防护,因此,必须建立专司其职的巡检队伍,组织强有力的巡防人员,进行明确分工,分清责任,各负其责,坚守岗位,长年进行巡检工作。
  
  但是,仅仅依靠专职巡检队伍的保护还远远不够,必须依靠长输管线沿线的广大城镇、村寨和社区居民的群防群护。石油长输管道一般而言,其特点是管线长、穿越面大,沿线人文关系复杂等,不存在管道敷设一段,安全净土一片。因此,仅靠少量的专职巡检人员其作用是极其限的。由于专职巡检防护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巡检往往容易出现漏检、漏巡“肓区”,从而给管道安全埋下潜在的隐患。鉴于此,在长输管线安全防护的观念上,就坚持“人民管道人民建,人民管道人民管”的全民防护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专职防护与群众防护的辩证关系,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开放式的“全民防护”系统,尽量缩小管道盗油、泄露、挤压的时间和空间。
  
  总之,专防只有少数人的积极性,群防具有大多数人的积极性。两个积极性捆在一起,管道安全防护的准确性性、有效性,势必要好于“单枪匹马”的防护,其管道安全系数就会由少数人操纵变为全民操纵,其安全系数必然要大于少数人操纵安全所产生的系数。
  
  三、正确处理人防与技防的关系
  
  石油管道的防护坚持人防十分重要,没有足够的人力防护是不行的。而人防不仅仅局限人力的多少,而在于人防的素质,队伍的质量。就是说人防必须具备优良素质、防护意识和防护觉悟。一句话,人防依靠的是人的能功作用。人防的素质好,防护意识强,敬业精神过硬,人防才能发挥其应有的防护作用。然而,人防固然重要,但必须有强有力的技防作支撑。即是说人防离不开技防,人防一旦失去技防的强大支持,人防就会缺乏科学性、预期性和准确性,其作用就会受到诸多环境条件的制约和限制。因此,在抓好人防的基础上,应当发展技防,采用现代防护技术和方法,以弥补人防活动中的缺失和局限,增强防护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内外对石油管道防护的先进技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安装光缆管道安全防护系统,不间断地监测传输管道的变形、穿孔泄露、地层移动及滑坡等情况发生。二是利用航空测检与分析装置,进行人工巡线。三是管道内部检测技术,利用智能清管器,包括磁漏式、清管器、超声波检测清器,内经规清管器和核子源清管器等。四是管道外部检测技术,如压力点分析法、特性阻抗检测法、互相关分析法、压力波法、流量差监测法、管道瞬变模型法等。
  
  总之,作为管道运输企业一方面,既要树立“以人为本”的防护思想,把管道防护的重点放在人防与技防结合起来,以人防带动技防;抓好技防,促进人防。这样人防加技防,人力加物力,“人气”加“物器”,石油管道的防护工作,犹如戴上了“显微镜”和“望远镜”,装上了“安全阀”,管道安全保险系数就不是成算术级级数增大,而是按几何级数增大了。
  
  四、正确处理普遍防护与重点防护的关系
  
  石油输油管道由油田和炼油厂向外地供油所敷设的输油管道线,输油量大,管线长、途经地多。新建的河南洛阳——驻马店的成品油输油管道长425公里,输量390万吨/年,途经15个市、县,近200个乡镇、村庄、还要一些穿越铁路、河流,那一个管道或环节出了问题都会直接影响到全程的输油安全。因而,必须坚持普遍性防护,不漏掉一个村落,不留下一个“盲点”,不忽视每一个管段,实行全程安全防护与管理,形成“千里管道千里防线,千里防线保通畅”。
  
  在普遍防护的基础和前提下,还应强化重点防护。普遍防护并不等于眉毛胡子一把抓。必须把握住普遍性中的特殊性。搞好重点即特殊情况下的防护。重点防护寓于普遍防护之中。所谓重点防护即是指对那些主要管段、社会环境和治安环境及经济条件较差的易于事故多发区域进行重点防护和管理,尤其是在防护指导思想、巡检力量,人员配备、组织领导等方面要高看一眼,全力关注,加大防护力度,严防管道打孔盗油、泄露及被第三施工挤压等现象的发生。不能顾此失彼,二者相互结合,互相渗透、各得益彰。
  
  五、正确处理立法防护与公众教育防护的关系
  
  长输管道安全防护既是一项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既要立法防护即依法防护,又要建立以公众教育,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输油管道的意义和价值,并以管道主人角色管护和防护它。
  
  近几来,不法分子在全国范围内的输油管道上打孔益油作案达千余起,每一次都造成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的环境污染。类似这样的打孔盗油案件屡有发生,其原因之一就是缺乏相应的行政手段和执法手段。尽管国家出合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但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所以,要真正使输油管道得到有效保护,必须通过人大立法来解决监管不力的状况,建立以“政府主要监管,管道企业配合”的强有力的安全保护机制,彻底消除影响输油管道安全的各种人患因素。
  
  国家立法保护是从宏观上进行调节和预防,在此基础上,还要政府与企业、企业与群众、上层与基层签订协作防护协议,在“小气候、小环境、小立法”上,形成相互制约机制,实行“依法管护、依制管护”的双重监管模式。
  
  但是,仅仅依靠立法防护还不能完全解决所有问题,关键还要解决好公众教育问题。依法管护属于强制性行为,公众教育,提高公众防护意识,这是自觉性行为,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作用。公众防护意识的增强和自觉防护行为的产生,源于良好的教育环境。具体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利用不同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石油管道安全防护的重要性的宣传,提高其防护意识和自学性。二是向公众宣传石油管道防护的基本常识和方法,提高其防护技能。三是及时通报防护情况,提高其防护的惊觉性。四大力宣传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形成“人人爱管道,人人护管道”的社会环境。
  
  六、正确处理防护与现场防护的关系
  
  上层防护主要是指石油管道领导、决策、指导层所进行的各项活动,属于非现场防护和管理。现场防护和管理即身处第一线防护班组等单位所进行的防护和管理活动,属于现场防护和管理。石油管道上层防护和管理与现场防护和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共同构成石油管道企业防护和管理的有机整体。
  
  因此,石油管理防护既要重视上层防护和管理,也要重视现场防护和管理,使二者相互协调,有机统一。在上层防护与现场防护的关系中,一般而言,作为上层,则往往满足于文件指导,而忽视面向基层,进行调研,一般号召多,具体指导少;一般要求多,排扰解难少。有此地方甚至认为对基层有防护契约承包,觉得“万事大吉”或高枕无忧,有“以包代管”的单纯依赖“一纸协议”的思想。而作为基层防护和管理单位则缺乏与上层的信息交流和沟通,甚至只顾局部不顾整体,一旦出了问题又往往强调客观因素,或推委责任。因此无论是上层或是基层,都要正确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克服和纠正各种存在的思想障碍,上下齐心,协调作战,共同做好管道安全防护工作。
  
  七、正确处理重大节日防护与长效防护的关系
  
  保证石油管道运输安全畅通,每逢重大节日及特殊时空内的防护是必要的,但是,这些不能代替日常的长效的防护机制。因为,管道输油不分什么节日和平时,天天在输,时时在流,源源不断地输送到企业用户所在地。从不法分子打孔盗油作案的规律看,利用重大节日人们只顾欢度的心理而麻痹进行作案不乏其例,但不法分子利用平时巡检不严或特殊气候条件下作案也是常见的,因此,重大节日防护不能松懈,日常防护更不能丢。
  
  然而,从管道防护的实际情况看,人们往往重视重大节日和险情通报时的防护,而忽视日常的长效的防护,比如对春节、国庆等长假、上级通报等时空段里,防护的弦绷的就紧,反之,防护的弦绷的就松。这也是导致管道安全防护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管道安全防护,除搞好重大节日及特殊时空里严加防护外,必须建立管道日常防护制度、巡检记录制度,建立健全标示制度、巡检记录制度,挖掘报告制度,险情通报制度和自我保护制度,做到防护思想到位,防护人员到位,防护工作到位,防护行为到位。并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八、正确处理职能部门与社会协调防护的关系
  
  石油管道输油主管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就是保证石油管道运输安全畅通。作为管道输油企业的职能部门应全力抓实、抓细、抓好。但是,由于管道是在不同地域、不同社会环境、不同文化背景下敷设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承担和完成。这些社会力量比如地方政府、司法、乡、镇村庄和新闻监督部门以及城镇建设部门等。这些部门和单位对管道和防护关注的程度,直接关系到石油管道运输的安全保障程度。管道运输职能部门必须紧紧依靠这些力量,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管道安全防护应当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从内到外,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防护网络,齐抓共管,共同打造一个安全,顺畅、高效的石油运输通道。在处理好二者的关系中,要坚持“双赢互信”原则,签订联防联护协议,实行契约管理和防护。要明确责任、划清防区,规范制度,确定防护费用,做到有权、有责、有利、各得其所,多方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