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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

2007-09-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根据建设部对五年来发生的职工因工死亡的810起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部位等的统计分析,建筑施工现场五大伤害所占的比例如下:高处坠落(占44.8%),触电(占16.6%),物体打击(占12%),机械伤害(占7.2%),坍塌事故(占6%)。由此可见施工现场中因为触电导致的安全事故占第二位,其中由于手持电动工具而引发的触电事故也在逐年增多,现就施工现场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进行探讨,以达到提高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各种电气事故的发生。

    一、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标准、规范

    1、手持式电动工具大多数属于单相电气设备,根据我国的国家标准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有关规定,单相电气设备分为以下五个级别:0级、0Ⅰ级、Ⅰ级、Ⅱ级、Ⅲ级,常用的手持电动工具为Ⅰ类、Ⅱ类、Ⅲ级,Ⅰ类电动工具除依靠基本绝缘外,还有一个附加的安全措施,即基本绝缘失效后,可能意外带电的金属部件不致带来触电的危险;Ⅱ类电动工具就是具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安全防护措施,但仍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回”型标志为双重绝缘标志;Ⅲ类手持电动工具为超低安全电压供电来防止触电,可不装设漏电保护器。

    2、建设部部颁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以及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对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及使用做了规范。

    二、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手持电动工具在施工现场使用数量大、种类多、分布广,最常见的如冲击电钻、射钉枪、角向磨光机、手持式电锯、手持式搅拌器等等,广泛应用于建筑施工的各个分部分项的施工中,对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起着非常大的作用。但是此类电动工具需要经常移动,工作环境不固定,运行条件较差,其电气绝缘和电源线都容易损坏,容易造成事故;此外这些电动工具经常在人的紧握之下运行,一旦漏电,操作者可能因痉挛而抓住带电体,不能脱离电源,使得触电的危险性加大;笔者在现场的安全检查中也常常发现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接长使用、使用插座板、Ⅰ类手持电动工具不接保护零线等现象,因此对于此类设备必须采取有力的防触电措施方可制止事故的发生。

    现将影响手持电动工具安全使用的因素分析如下:

    三、采取的对策

    1、管理方面:

    ①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相应的手持电动工具管、用、保、修的制度,明确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及使用责任。

    ②使用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③制定触电事故的安全预案并通过安全教育及培训贯彻到每个职工,使得每个职工掌握如何应对突发触电事故,这样在触电事故发生时才能做到按预案进行,减少事故损失。

    ④对职工进行急救知识训练,当人触电后,资料表明:从触电1分钟开始救治者,90%有良好效果,从触电后6分钟开始救治者,10%有良好效果;而从触电后12分钟开始救治者,救活的可能性很小。急救知识可以通过安全教育或写入预案中的方式告知施工人员。

    2、人员方面:

    ①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②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人员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③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电气故障时擅自进行检修。

    ④使用前对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还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⑤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

    3、环境方面:

    ①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②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的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③恶劣的现场环境下,尽量避免用电线路在地面随地拖拉,应采取架空或在地面采用硬质套管保护的措施。

    4、工艺方面:

    ①若采用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根据整个施工现场的保护系统的要求(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中采用TN-S系统,即采用三相五线制),对外壳作保护接零。

    ②手持电动工具均应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配置末级开关箱,严禁使用插座板及不合标准的卷盘式移动开关箱。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还必须装设隔离开关。

    ③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④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⑤手持电动工具中的Ⅱ类和Ⅲ类工具可不做保护接零。

    综上所述,“以人为本”是我们抓好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的根本出发点,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因素,只有切实抓好人、管理、环境、工艺这几方面的工作,施工现场才能基本消除安全用电的隐患,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随着《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将会对整个建筑业企业的安全与发展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只有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才能最终达到“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这一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