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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鉴定规则

2007-10-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压力管道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等)就属于压力管道

  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如附件一所示)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如附件二所示)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如附件三所示)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

  3、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的管道;

  4、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管道;

  5、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属于压力管道的一部份)等。

  二、不适用于下述管道:

  1、设备本体所属管道;

  2、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其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的管道;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