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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起农村触电死亡事故的分析和预防措施

2007-11-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近年来,随着农村“两化”建设和农网改造工程的相继竣工,农村电气化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这对促进农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增加农民和集体经济收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农村触电死亡事故又有所回升,地处长江三角洲的某县级市在1999年6月至2000年8月,就发生了5起农村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本文从分析这5起触电死亡事故着手,重点对农村触电事故的起因和预防措施,加强农村用电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议。

  1 几起农村触电死亡事故概况

  从表1可以发现以下情况:

  (1) 事故发生时间:5月份一起,占20%;6、8月份各2起,分别占40%。

  (2) 死亡人员性别:均为男性,占100%。

  (3) 死亡人员年龄:除一名死者60岁,其余均为30~40岁,青壮年占80%。

  (4) 漏电保安器的安装率、投运率、灵敏率(“三率”)分别为:40%、0、0。

  (5) 线路安装:均为私拉乱接,占100%。

  (6) 家庭养殖业户:3户,占总数的60%。

  (7) 事故发生环境:有4户现场环境潮湿,占 80%。

  2 农村触电死亡事故原因分析

  对照原能源部《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低规》)的有关条文,不难看出农村触电死亡事故的发生大致有以下原因:

  (1) 农户 低压电气安装不符合标准。《低规》6.2条规定:用电要申请,安装、修理找电工。不准私拉乱接用电设备。农户不请专业电工安装一是怕麻烦,二是怕花钱,三是有些电工有大老爷作风,四是误认为农网改造好了,安全用电就有了保障。

  (2) 农户低压电气设备不合格。《低规》6.6条 规定: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6.5条规定:严禁私设电网防盗、捕鼠、狩猎和用电捕鱼。

  (3) 农户家用电气设备缺乏可靠的保护。《低规》6.22条规定:农村用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但数据显示,漏电保护器的“三率”水平较低。这与有关部门在这方面的宣传和检查督促不力有关。

  (4) 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以春末、夏、初 秋季节居多。这时气温较高,气候潮湿,电气设备的绝缘水平下降,易发生触电事故。

  (5) 从事故发生的地点来看,大部分现场环境 潮湿,在电气设备绝缘不良的情况下,更是雪上加霜,加大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6) 从触电死亡者的年龄来看,以青壮年男性 居多。这类人员一般是农村家庭中的主要劳力,也是家中电气设备 的主要操作者,但对电气知识或一知半解,或知之甚少,这是事故发生的潜在因素。

  3 预防农村触电事故的措施

  (1) 重视农村居民室内低压线路整改。可以由 供电所组织村电工对农户自有线路检查测试,并对危及安全、漏电超标准的老化、不合格线路进行改造,务必使农户低压电气安装规范。

  (2) 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推广使用 家用漏 电保安器。提高村级漏电保安器投入率、运行率、动作正确率。要认真维护、定人定期试验记录。

  (3) 大力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各级农电部门除 印发宣传材料,利用广播、电视等形式经常宣传外,还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场所,结合以往发生的事故实例,进行反事故宣传教育,还要重点在农村中学校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对学生教育好了,可以解决近1/5人口的用电安全问题,同时也可以借助学生进行安全用电的宣传。要走街串户对农民进行重点的面对面的宣传讲解,使他们学懂学会,特别应学会触电急救的方法。

  (4) 大力表彰在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中作出 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点带面,共同构筑防范事故的长堤。

  (5) 针对农村用电特点,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建立春节、三夏、三秋检查制度。供电所对本辖区内家庭养殖户的用电情况进行普查,登记造册,不合格的立即督促整改。

  (6) 大力提高农村电工的素质,使他们能有效 地指导农户学习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

  (7) 由地方供电局牵头,从两条线建立三级安全网络。一条是供电局、供电所、专职电工;一条是乡(镇)、村、农户。搞好农村安全用电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