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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探讨

2007-11-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农电体制改革后县级供电企业管理权限由变压器延伸到了每家每户,这就象征着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与体改前发生了很大变化,已由高压向低压延伸,安全管理的重点也转向了农村低压安全管理。
  
  一、农电体制改革后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的特点
  1、是安全管理范围比以前更广了。农电体制改革以前县级供电企业仅管理到10千伏及以上供电设施、线路、变电设备的运行、检修。农村低压供电设施一般由村委会管理,即使农村发生安全事故也与供电企业无关。农电体制改革后县级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安全管理范围也从10千伏延伸到了220伏,安全管理职责也由传统的安全检查、安规考试、安全教育、事故处理、安全工器具管理等,转为农电体制改革后除常规安全管理外,还增加了农村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等内容。就我们藁城市供电局而言农改以前与农改以后就发生了很大变化,从管理的供电设备来讲,农改仅13座变电站、1600公里高压线路(包括110千伏和35千伏),2000台10千伏变压器;农改后为20座变电站、2100公里高压线路和5000公里低压线路;从供电户数也由原来的2000户;增为22万户,管理范围扩大了好几倍,发生事故的机率也扩大了好几倍,农村低压安全管理是摆在县级供电企业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
  2、是安全管理职责更重了。农改前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职责仅为本局人员从事生产过程的人身和设备安全。农电体制改革后对农电工收编后,管理职责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不仅农电工的人身安全纳入了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范围,农村的普通老百姓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不管责任在谁往往也纠缠把供电企业,使县级供电企业肩上的负担更加沉重。
  3、是农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差。根据有关统计资料,全国每年农村触电死亡人数高达1万人左右,从这些数字中就足以证明农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较差。有的群众甚至贪小便宜,把命丢。2002年某地一10千伏高压线断线落地,村民张某发现断线后欲捡起卖掉,却被电击身亡。农村晾衣铁丝与低压线交叉,至使电线脱皮漏电发生的触电事故更是屡见不鲜。
  面对如此现象,农村低压安全管理必须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县级供电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在安全管理方式、方法及措施上没能跟上改革的步伐,致使农村触电伤亡事故时有发生。首先在安全管理体系上没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安全管理体系没能一竿子插到底,安全管理人员少,安全管理人员仅能够对一些大型工作现场跟踪到位,但对一些小工作现场或临时工作现场却出现了管理空白。二是低压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体制改革后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相应修改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农村用电管理事故隐患太多。目前农村10千伏供电线路通道违章建筑十分突出,有的农户在高压线下加高地基建房子,使房子离高压线的距离缩短,10千伏裸铝线长期紧靠房子送电,存在随时有可能发生触电伤亡的严重隐患。而此类事故一旦发生群众必会将供电企业告上法庭或索要巨额赔偿。四是只重视大型施工现场,而忽略小现场和临时作业现场。从近年来统计数据分析,县级供电企业在110千伏及35千伏等大型施工中,基本没有发生过责任事故,而发生事故的多发区往往是10千伏和低压施工现场。

  三、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措施
  改制后,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常规安全管理基础上增加了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另外,电力设施保护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线通道与通道下违章建筑的矛盾也十分突出。也就是说,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常规安全管理、农村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三部分组成。针对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县级供电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从而进一步提高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体系。县级供电企业的安全管理平时往往因管理体制不顺,使一些具体工作存在扯皮和推委现象,甚至导致管理空白。因此建立健全农村安全用电管理体系是首要工作,建立以各级行政第一把手为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制,并不断扩大安全监察人员队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层层分解,签订安全责任书,使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每个工作现场都有安全负责人。
  2、加大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力度。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安全生产法》,电家电网公司也出台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各单位针对自身工作特点都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管理办法,但是这些制度、办法在执行和落实上还没有完全到位,存在重制度制定、轻管理落实等问题,有些职工有章不循,违章作业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他们的行为,给安全生产工作埋下了安全隐患。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一要把防止人身事故和人为责任事故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把强化职工安全教育作为工作的重点,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在安全管理中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职工的自保互保意识,使职工从思想上、行为上均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二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要定期召开安全例会,认真总结和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时抓住安全生产中的典型事例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要变事后处理为事前控制。三要进一步规范供电企业人员作业行为。农村低压施工必须认真执行《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参照常规安全管理方法开展工作,每年开展春季、冬季安全大检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低压安规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在施工时,要认真执行“三票三制”,安全工器具管理做到及时检查、按期试验。
  4、进一步加强小现场管理。小现场安全管理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地方,但也是发生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多数施工人员在思想上也存在麻痹大意思想,存在习惯性违章作业行为,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视施工小现场和临时现场的安全管理。
  5、电力线路建立严格的巡查、考核制度,对10千伏线路运行管理,按照规定进行巡查,要求供电所对线路通道违章建筑及时向违章户发送整改通知书,并抄送当地政府,对违章地点挂上违章建筑的安全警示牌,必要时与违章用户签订安全协议,约定安全责任,以防发生事故后用户纠缠不清。
  6、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根据历年的触电事故案例分析,很多事故的发生同死者不懂安全用电知识有关,电力部门要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对常规的安全知识、典型的安全事故以及用电法律、法规在农村集市等场所进行安全宣传。同时积极发挥村委会的作用,依靠村委组织通过农村高音喇叭进行广播,利用农村墙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等,提高全民安全用电意识。
  7、在农村推广漏电保护器。从历年农村发生的触电事故案例分析,农村触电伤亡十有八九是保护器未装、漏装或失效的原因而发生。实践证明:完善农村低压电网三级漏电保护装置是防止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有效技术手段。三级保护即:总保、分保、单保。有的地方由于一些用户怕多花钱,而不装保护器,使总保护器跳个不停,影响了大家用电。然而,有不少用电户干脆将保护器退出运行或人为卡死使之失效,结果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改制后的农电安全要将保护器三率(安装率、投运率、正确动作率)作为农电安全工作重点。
  安全生产是供电企业永恒的主题,随着农电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广大电力职工不断探索和研究,使供电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安全用电,保护广大群众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