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矿井采煤工作面作业规定

2008-03-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每一个回采工作面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并报矿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批准,批准后的作业规程要组织作业班工人学习。

  2、普通支护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支架的排距,柱距,悬顶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2)支柱迎山,棚梁背板,柱帽柱鞋柱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3)支柱的规格。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4)禁止使用折损的芝护材料;

  (5)备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6)不得混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的支护材料;

  3、特殊支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托梁、木垛的个数、位置、规格和材料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2)木垛各层接点打成直线,打紧打牢在实底并接顶;

  (3)密集支柱打成直线打紧打牢,顶端无重楔,下端支实底,软底要加穿鞋;

  (4)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用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

  4、回柱放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放倒撤净放顶线以外的支架,撤回的柱,梁要安放整齐或运走,有可通行的人行道;

  (2)顶距要符合作业规程:

  (3)顶距超作业规程规定的最大值时,顶板仍不冒落的要进行强制放预;

  (4)放顶以及过老空顶,过局部破碎带、过断层等,都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并必须有区队长在场指挥;

  (5)有防止矿车和滑轮要安装牢固,绳钩绳套、信号、保护装置等设施完好齐全。

  5、回采面煤壁必须平整,不得留有  檐,浮煤必须清扫干净。

  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