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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2008-05-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理。

  一.掌握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依据。

  二.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的职责并逐项执行。

  1.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和检查。

  三.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