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国际造船市场向中国转移的趋势,我国造船工业快速兴起。目前,我国造船总吨位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韩国的世界第二大造船基地,我国政府明确提出要用10-15年的时间将我国建成全球第一大造船大国,造船工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笔者所在市江都拥有良好的长江岸线,船舶制造一直是全市的支柱产业,全市有大小船厂94家,其中具备5000吨以上造船能力的企业47家,万吨级以上的造船企业31家。造船工业在其迅猛发展的同时,然而由于其自身的行业危险性,船舶在建造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导致伤人、亡人的事故时有发生。以笔者所在市为例,近年来,平均每年都要发生两起以上因违章操作导致的火灾、爆炸亡人事故。笔者直接参与了这几起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现场触目惊心,教训惨痛。加强对船舶修造行业的消防监管力度,应引起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及消防部门的高度重视,笔者就如何做好船舶修造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谈谈个人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船舶修造行业的消防安全现状
1、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就船舶修造行业而言,尤其是一些“滩涂小造船”,经营业主大多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这些船厂多数是利用滩涂岸线造船的民营船厂,造船厂多为短期租赁,经营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投资少,安全生产条件差,缺乏相应的消防器材、设施。企业没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作配套,有的仅仅是流于形式,消防安全管理缺乏力度。工人在操作时,不是无章可循,就是有章不循,长期以往导致了职工不良消防行为习惯的养成,给事故的发生埋下了患根。
2、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安全知识缺乏。目前,造船行业用工除管理人员外,大多采用外包工的形式。一线工人不断流动和更换,不利于造船消防安全管理的连续开展。船东也不是一层不变的,船东的变化使船的类型,要求也会相应变化,造船的安全环境和条件也随之变化。直接从事船舶生产的工人,大多数是外地民工,文化水平、学历相对较低,有的仅仅是小学文化,很多人没有受过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安全知识知之甚少。造船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生产过程中既有电焊、气割作业,又有狭窄舱室作业和交叉作业。还有油漆、乙炔、工业用液化气等众多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工作场所及条件相对恶劣,加之动用明火频繁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应该说船舶修造的工作环境需要对操作人员素质的要求是相当高的,但实际操作中,相差甚远。
3、施工现场混乱,违章操作现象严重。造船行业施工现场普遍存在氧气瓶、乙炔瓶乱堆乱放,焊割炬随处乱扔。一些焊工工作途中因其它原因离开舱室或工作结束,焊割炬没有带出,也没有关闭气瓶的习惯,焊割炬气源控制阀门在摆放的过程中,受到磨擦产生松动造成漏气。加之业主为降低成本,擅自将氧气、乙炔改成工业液化气进行气割作业,导致这些泄漏的气体由于比空气重,积聚在船舱内,当工人再次进入船舱时极易导致爆燃事故。2006年10月,笔者辖区内一船厂就因此原因,导致一艘在建2000吨的船被炸毁,并当场炸死一名操作工人。还有一些操作人员盲目自信,在对装载过危化物品的船只进行维修时,不进行测爆,凭经验办事,在焊割操作时导致爆炸事故的发生。今年5月,笔者辖区内一条装载过危化物品的千吨轮,在进行改造时,发生爆炸,两名在船舱内操作的工人当场被炸死。后经调查了解,在进行动火前,该船船舱进行了蒸洗,也进行了测爆,但船舱内板和船底之间的夹层仅用水进行了浸泡,没有进行测爆,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4、消防设施缺乏,管理不到位。以笔者所在市为例,大多数造船企业没有设置固定消防设施,这些船厂虽然沿长江和运河而建,但发生火灾后由于没有消防取水场地,很难取水,有时由于水位较低,根本无法取水,火灾扑救十分困难。此外,由于业主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消防意识淡薄,绝大多数船厂新建厂房和库房都不到消防部门进行报审,留下了很多先天性的隐患。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一些船厂由于用房较紧,将工人的宿舍直接设置在木工房内,有的还堆放有大量油漆,“三合一”现象严重。
二、船舶修造行业火灾爆炸事故高发的根源
1、现行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管理法律依据的不完善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目前,作为船舶修造行业的主管部门海事部门,在建船舶海事安全监督管理方面,还没有一部比较完善、专门的法律法规,各海事机构在建船舶监管的方式方法不尽相同,监督的标准也不一样。而作为消防部门目前也没有修、造船行业场所方面的消防设计规范及标准,以至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监督时无法律依据。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也没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形成了多头管理,但都抓不到位的局面。
2、船东和业主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以“滩涂小造船”为例,在运作方式上,船主提供造船材料和图纸,将船体焊接工程分包给船厂,一切由船主说了算,船厂做不了主,也不进行有效管理。船主为降低生产成本,随意将造船工作分块分包,把船体交给船厂制造,把设备安装、船体油漆等分包给个体人员,对船主的监管是盲点,船主对造船的安全管理一无所知,但却支配船的生产过程,常雇用没有资质的个人从事安装、油漆作业。为了加快作业进度,在舱内或一个区域内多个工种同时作业,稍不注意,极易发生爆炸。2004年3月,笔者辖区内一造船厂由于工序安排的混乱,油漆工在船舱内进行油漆作业,焊工在甲板上进行电焊作业发生爆炸,油漆工当场被炸死,另有两人被炸伤。
3、职工日积月累形成的不良消防行为习惯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笔者从事火灾调查工作近10年时间,参与了十多起船舶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是和职工的习惯性违章操作分不开的,事后分析这些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些出事的操作人员,他们有的确实是对生命和血的教训换来的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根本不了解或一知半解,工作起来凭本能、热情和习惯;有的不是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缺乏安全知识,而多数是“明知故犯”抱着“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不一定伤人,伤人不一定伤我”的心态;有的干活图省事,嫌麻烦;有的盲目自信,自以为绝对安全。长期以往养成了不良工作行为习惯,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的。
三、做好船舶修造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1、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规定对船舶修造业的安全工作予以保障。鉴于船舶修造行业自身的行业特点及其事故的高发态势,建议应尽快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避免多头管理,但又都抓不到位的局面;出台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船厂业主和船东的责任和义务;严格外包工队伍的资格准入制度;制定出科学具体的工序操作流程,控制好交叉作业的现象;规范操作人员的具体操作行为;明确修、造船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隐患的整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以及应急预案的制定等一系列具体标准,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
2、引导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消防行为习惯。要切实做好对船厂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让每一位从业人员从内心能自觉履行安全义务,自觉服从管理,参加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提高消防安全技能,切实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消防安全生产知识。作为造船企业,要切实针对各企业的自身特点,对整个企业内部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习惯性违章现象做认真的排查和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矫正措施,通过开展技术问答、技术练兵,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操作技能。严格各项标准,强调纪律、规范操作行为,实行“末位淘汰制”,促使职工养成遵章守纪,规范操作的良好习惯。
3、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现场是从事生产的场所,是职工生产活动与安全活动交织的地方,也是发生“习惯性违章”出现伤亡事故的源地,狠抓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尤为重要。要抓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作为企业的消防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在第一线查“习惯性违章”,做到疏而不漏。如施工现场各类气瓶乱堆乱放的现象;操作人员离开船舱焊炬仍留在船舱的现象;施工结束,气瓶总阀不及时关闭的现象;现场可燃物未经有效清理,擅自动火的行为等等。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铁面无私,严肃处置,同时要做到举一反三,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把各类消防安全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确保修、造船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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