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需求日趋扩大,家庭作坊式的生产加工和沿街商业用房的开发利用发展迅猛,使个体、私营经济日益活跃而逐渐成为政府鼓励和支持的经济类型。这种经济类型虽然具有投资少、成本低、规模小、工艺简单、经营方式灵活、撤资和变更方便等优点,但它也给消防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主要表现为其所带来的“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十分突出,经常导致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据最新数据统计,2008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生火灾48882起,死亡611人,伤179人,直接财产损失2.8亿元;其中“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中的个体私营企业发生火灾1597起,死亡33人,受伤18人,直接财产损失3855万元。由此可见,“三合一”场所已经成为当前火灾损失中的“重灾区”,“三合一”场所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加强“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刻不容缓。当前,正值“三合一”场所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的如火如荼之时,本人就“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形成、危害进行剖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整治对策,供读者参考。
“三合一”建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十五条中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一、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及的一种及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即为“三合一”场所。二、人员住宿部分与商业、经营、加工作坊等场所间无防火分隔或者共用疏散楼梯的沿街商业门面建筑;三、桑拿、歌厅、舞厅等娱乐性经营场所内除了正常经营内部还设置有员工住宿的行为;四、居民住宅改建的家庭式作坊。这些场所在各地普遍存在,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小城镇、交通不便群众消防意识较差的地区。
一、“三合一”场所的成因:
1、“三合一”场所主要存在于一些私营小业主、个体工商户身上,因为他们靠做一些小本生意来维持生计,经营资金比较紧张,只能建立一些简易的厂房,员工宿舍和加工区、生活区混设在一起,或者在城镇、小商品批发市场等商业集中地租几间门面房,有的将门面房前半部分作营业区,后半部分是厨房和住宿区,或者上面隔断区是住宿区,下面是营业区和做饭区,或者白天把床折起来,夜晚打开床在营业区住宿。这些个体工商户大多五花八门,五金、服装、家具、杂货销售各行各业的都有涉及,而且材料都是一些易燃、可燃材料,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且发生火灾后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物体,造成巨大的危害。另外,由于这些场所非常简陋,疏散门被反锁,消防设施缺乏,防火间距不足,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期不堪设想。
2、此外由于个体、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在一些城市中,一些领导为了贪图一时的经济增长率,为了让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尽快“上马”,消防审批手续就被简单化或是干脆就忽视了,过不了关却照样投入使用,事后打声招呼完事,导致了“先斩后奏”的情况屡见不鲜,
3、排除企业在发展初期经营资本少,生产规模小,只能做最基本的生产性投资,无力建设或租用标准厂房和独立的员工宿舍原因外,有的并不是资金和规模问题,而是由于业主防范意识淡薄,思想上麻痹大意,认为在不影响经营的前提下,住点人在里面没有什么,还方便上下班和夜间加班,同时还又帮照顾了夜间店面的安全性。而住在里面的人,有不少是外来务工人员,总体文化素质差,而且并不富裕,对消防根本就不懂,能有个不要钱的地方住,他们就很满足了。业主看重的是利益,二者结合在一起,也是“三合一”场所出现的一个很大原因。
4、缺乏管理规划,内部管理混乱。大多“三合一”场所都是临街而建,或是藏匿在居民区里,较为分散,住宿、生产和仓库毫无次序,混为一体。且用电用火知识匮乏,消防安全知识又淡薄,缺乏消防法制观念,没有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生活区和车间宿舍内,原料、成品半成品随意堆放,还美其名曰利用空间。
5、有的“三合一”场所形成是业主擅自改变建筑的原有使用性质而造成的。本来申报时候是仓库间,但是后来一段时间生产能力下降,或是员工多了,仓库被一分为二,又住人又放东西,也是“三合一”场所形成的隐性问题
二、“三合一”场所的火灾危险特性和处置难点:
1、防火条件简单,建筑本身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防火间距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大、疏散逃生条件差、消防设施缺乏等问题。这些原因大多是业主为了节约成本,将做饭、住宿和经营区混在一起的结果。如果一旦发生火灾,首先消防车通道就是个难题,这也是很多时候我们消防队到达后,望火兴叹,很难扑救的原因。
2、内部和外部可利用的消防设施不足,自防自救能力差。火灾发生后,人员被困,烟雾浓,地面周围东西凌乱,为疏散和救人带来了很多不便,容易失去和浪费宝贵的时间
3、必要的消防知识不了解,往往小火可以就自行扑救的,却将初期火灾发展成了大火,将小灾酿成了大灾。
4、店面厂房设置不合理,有的“三合一”场所毗邻石油、化工和燃气公司边,给消防队的扑救额外带来难度,而且产生的“飞火”也容易造成二次灾害。
5、业主变动大,今来明去给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对抗心理很强,而且在整治过程中,容易发生反弹,你紧下,他就好点,你松下,他就原来什么样子还是什么样子。另外,藏匿还很深,在检查过程中,有的工作人员是住在木版的夹层中,很难发现,隐患也更大,出现情况更难逃生,严重影响救援工作开展。
6、“三合一”场所一旦发生火灾,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尤其是群死群伤发生几率更会增大。本来是只燃烧住宿区的,现在住宿和仓库在一起,由于用火或用电不慎,宿舍的损失加上仓库里的原料成品半成品连续累加,损失翻倍;反过来,仓库里住人,仓库着火,也殃及人员,本不该伤亡的造成了伤亡。
三、整治“三合一”场所的对策
1、首先从“源头”上做好遏制,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严格消防审批手续,同时对审批手续完成的单位做好定期的追踪巡查工作,监督好审批时建筑的使用性质,对不符合现行规范的要坚决进行整改,一改到底,从源头上杜绝“三合一”的形成。
2、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公安机关负责,政府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所以,坚持政府主推,协同各单位部门做好齐抓共管的局面,一起将“三合一”场所彻底得到预防和根治。
3、不断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六进”工作,提升大家的消防观念,让大家都知道“三合一”场所的巨大危害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御“三合一”场所的有利氛围。
4、严格执法,同时发挥好派出所的监管职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坚持执法的高标准,敢于承担一切,排除所有干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处理一起就从严从重一起,能整改的立即马上整改,整改不了的立即停业关门,对拒不配合的能停水停水,能停电的停电,够拘留的拘留。同时协调派出所,定期对辖区“三合一”场所进行排查整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发挥社区城镇专职消防队员的作用,建立“三合一”场所名单和整改档案,常抓不懈,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对“三合一”隐患监督检查要做好不怕苦不怕累的思想,并且充分发挥专职消防队的作用,让其在“三合一”相对集中或是隐患较大地区流动起来,一旦发生火灾,争取在第一时间,最好在初期阶段,将火扑灭在萌芽时期,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做好“三合一”场所的名单和档案工作,做到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一口清”,知其地、知其危险部位、知其经营工作人员数量,对整改了的要做好统计和宣传表扬,对整改过程要处处关心指导,并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扎扎实实地推进“三合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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