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减生产安全事故,遏制北京市制造业事故多发的势头,把工作重心下沉到事故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北京市安监局执法检查队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制造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由市局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先后检查了石景山、房山、海淀、朝阳、门头沟、顺义、昌平、密云、延庆、通州、大兴等11个区县的19家企业。通过对对这19家事故单位进行详细归类分析,有11家属于建材行业,占总数的58%,7家属于冶金加工企业,占37%,1家属于其他行业,占5%。分析这19起事故类型,主要有6种,其中,机械伤害5起,占总数的26%;物体打击和车辆伤害各4起,各占21%;起重伤害3起,占16%;坍塌2起,占10%,触电1起,占5%。从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程度上看,坍塌事故的后果及其不良社会影响较为突出,两起坍塌事故共造成5死6伤(其中一起为重大事故),死亡人数占总数的23%。
检查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事故单位都吸取了事故教训,按着事故调查组提出的要求进行了积极整改,采取了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总体上看,国有企业、规模较大的公司、合资企业的重视程度更高,落实整改工作力度更大,采取防范措施更加注重实效。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个别企业在事故发生之后未能充分认识事故严重性,未能引起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重视,职工也未通过事故受到教育,没有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和防范措施,或者敷衍了事,应付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松懈,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设施依然存在较大缺陷,作业现场严重隐患未能得到彻底根治,不能保证生产安全进行,执法队依法责令此类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并依法对造成隐患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一)通过整改,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尤其是事故后停业整顿,使大部分企业认真分析了事故原因,吸取了事故教训,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重新完善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安全教育培训重视程度有所提高,具体措施有所加强。由于加工制造业生产经营单位长期处于无行业主管部门专业管理和指导、无统一标准规范的状态,加之当前企业人员流动性相对较大,过去国有企业“师傅带徒弟”的模式已经不再常见,而“三级教育”的模式对于人员少,规模小、工艺简单的中小企业而言,在一定程度上也被消减或弱化。本次检查发现,多数企业通过事故的总结反思,进一步提高了对职工教育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了以接受事故教训为主题的培训,完善了三级教育体系,采取了各种形式的具体措施。
(三)作业场所设施得到完善。在这19起事故中,有11起与设备设施自身缺陷或防护措施不到位有一定的关系,占总数的58%。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企业对设备设施进行了整改或维护,增加了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
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没有充分重视,没有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全面整改,采取措施不到位,仍存在严重隐患。检查中发现,高额赔偿、高额经济处罚以及停产整顿等巨大代价的付出,并没有唤起个别事故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个别企业没有结合事故原因深层次地挖掘自身存在的问题,依然片面地将事故的发生归结为意外或职工个人违章行为,始终怀有侥幸心理,安全管理工作未得到提高,作业现场隐患众多。
(二)部分企业整改工作未能做到“举一反三”,检查仍发现其他问题。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单位虽然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工作,但是由于管理水平、认识程度或安全投入的不足,使得企业其他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执法人责令这些单位限期整改。
(三)企业压缩成本,造成潜在隐患。降低生产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根本目标。因此,部分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小、资本较少的中小型企业,在管理成本和设备设施的资金投入上能省则省,尽可能使职工身兼数职。如: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300以下的非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立兼职安全员,给了一些企业可乘之机,安全员身兼数职,根本无暇进行安全管理;一些危险作业(动火作业、起重作业)都需要有专人进行看护,企业为了减少人员,节约成本,致使制度成为一纸空文,无法执行,或者使用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进行看护或指挥,同样造成事故隐患。
(四)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检查发现,虽然大多数企业对安全的重视程度提高了,特别是事故发生之后,企业为今后规避自身责任,从制度、记录、试卷、签字等方面正在逐步向规范要求靠拢,表现为相关记录档案的逐步完善。但是由于目前制造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集体企业职工中农民工占有很大比例,其自身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十分有限,对安全生产的理解停留在十分浅显的层次上,在安全方面自我提高的需求较低,自我保护意识较为淡薄;加之人员流动性较大,对具体工作掌握也基本依靠照猫画虎、重复劳动、提高熟练程度来进行,缺少理论基础,因此常会出现资料档案不能如实反映在岗职工真实水平的情况。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准入环节不够严格。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特种作业岗位的管理存在一定漏洞,如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未提前办理证件年检审验工作,对新招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审核不严、缺乏辨别假证相关知识,对无证人员上岗作业无具体管理措施。
原因分析
通过对这19起事故综合分析对比发现,这些事故单位在“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方面存在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能有效落实。企业规范化管理的基础是制度的健全和有效落实,通过严格执行各种制度来控制各项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然而,目前制度不落实、流于形式,成为企业长期大量存在事故隐患的重要原因,各种制度“只上墙,不上心”,特别是教育培训、日常检查工作流于形式,存在走过场现象。
(二)对员工的管理存在问题,不能有效控制员工行为。职工的违章行为常常是引发事故最直接因素,一些企业由于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清,执行不严格,奖惩无触动,对职工没有约束力,不能有效控制人的行为,缺岗、漏岗、越岗现象大量存在,也是导致各类事故出现的重要原因。
(三)防护措施不到位,陈旧设备超期使用,在职工违章操作的时候不能提供安全保障。特别是一些机械设备的紧急切断、自动锁闭、限位限速装置、漏电保护等防护措施不到位,大量存在缺少必要设施、发现故障不及时修理、设备带病作业等问题。
(四)对场所、工艺、设备存在的危险性估计不足。与非煤矿山、危化品单位不同,制造业生产经营单位未经过相应的安全评估,缺少对本企业场所、工艺、设备危险因素系统辨识。因此,在制定制度、设备防护、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环节存在一定疏漏,导致环境中大量存在未知的不安全因素。
工作建议
(一)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有效实施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将安全与经济奖惩紧密挂钩,实施安全一票否决制,加大查处违章力度,对违章不分情节轻重,一律高限处罚,消除管理违章和现场违章现象。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结合现场演示培训,发挥老职工、技术模范的传帮带的作用。
(三)建立风险档案,落实隐患排查。对企业自身存在的危险因素逐一辨识,对可能出现问题的任何部位、任何设施都要采取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消除设备、环境中的潜在隐患。
(四)加强特种作业管理体系化、标准化,严格把住用人入口,从正规人才职业介绍部门进行人员招聘,严格审核相关证件和操作技能,做到关口前移。
(五)制造业以及其他工业企业的安全管理及检查重点,应突出“实”字,注重查落实,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要从严、从重处理,应停业的决不限改,要触动企业及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让企业的意识由“怕出事故”提升为“怕有隐患”,将责权利逐级锁定,从“人、机、环”等多方面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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