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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安全要求管理

2008-11-0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一般安全要求

  (1)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进人工作现场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职工的发辫必须盘人安全帽内或工作布帽内。

  (3)作业前应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件、各部位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设施是否可靠。

  (4)启动设备前,应认真检查设备周围是否有人或障碍,确认安全并接到作业指令后,方能启动设备。

  (5)设备运行时,禁止以任何方式触摸设备的转动部位。

  (6)处理设备的下列问题,必须停机进行:

  ①处理故障;

  ②更换零部件;

  ③局部调整设备部件;

  ④调整皮带的松紧度;

  ⑤清扫设备。

  (7)作业人员不准进入运送矿石的流动空间。

  (8)操作人员进入停止运转的设备内部或上部,事前应用操作牌换电源牌,切断电源,锁上电源开关,挂上“有人作业,严禁合闸”的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9)原矿、精矿及尾矿的取样点,应设在方便、安全稳妥的地点。

  (10)电气设备必须保持干燥,不准用湿手或物体接触电气设备。禁止在电气设备上堆放或悬挂各种物品。

  (11)禁止在氧气瓶和乙炔瓶10m以内吸烟及动火。

  (12)发生触电事故或创伤事故应按触电急救和创伤急救的方法进行急救,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二、破碎安全要求

  (1)原矿进入粗碎矿仓,粗碎在吊大块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天车,从观察孔看好方位,指挥天车挂好钩后,头部离开观察孔才能指挥天车起吊,防止滑钩伤人。

  (2)粗碎处理囤矿时,不准用盘车方法和从排矿口下部向上部处理,要先处理好板式给矿机头部浮动矿石,下老虎口时要挂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以防万一出事。

  (3)在处理颚式破碎机下部漏斗堵塞时,应与给矿机和带式输送机岗位联系好,断开带式输送机电源开关,派专人监护。

  (4)中、细碎机调排矿口时,要防止松掉锁紧桩中心楔铁飞出后伤人。

  (5)在处理中碎给矿机堵塞,使用撬棍撬矿时,处理人员必须站在侧面对着给矿台。

  (6)钢丝绳盘车时,当钢丝绳受力后,吊车起钩时人员应远离,以防钢绳断后,吊物下落伤人。

  三、筛分安全要求

  (1)更换三角皮带和开车前盘车时,应注意不要将手伸人皮带与皮带轮之间的内侧,以防伤手。

  (2)筛子压住后,应先停车,后用专门器械压三角皮带,严禁使用手持棍棒压三角皮带。

  (3)更换筛子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天车,更换筛子弹簧时,严禁将手伸人弹簧之间的空隙中。

  四、磨矿安全要求

  (1)球磨机运转时严禁操作人员在运转筒体两侧、下部逗留或工作,并应经常观察人孔门是否严密,严防磨矿介质飞出伤人。封闭磨矿机人口时,必须确认球磨机内无人,方可封闭。

  (2)检修、更换球磨机衬板时,应首先确认机体内无脱落物,机内温度下降到适宜人员进入的温度后方可进入。严禁吊车的钩头进入机体内。

  (3)棒磨机添加磨矿介质时,必须停车。采用装棒机添加介质时,必须事先严格检查装棒机各部件,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装棒机应有专人操作并与吊车密切配合,由专人指挥。

  (4)不准在设备运行时打扫卫生,球磨机衬板停电时,电源开关必须加锁。维修设备时,必须更换电源。

  (5)保持生产现场清洁和通道畅通。

  五、浮选安全要求

  (1)更换机械搅拌式浮选机的搅拌器,必须用钢丝绳悬吊,禁止使用三角皮带、麻绳吊运;更换皮带或盘车时,严禁将手伸人皮带与皮带轮之间的内侧,防止伤人;更换闸门时,注意互相配合,防止闸门滑落伤人。

  (2)不准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装置,如必须拆除,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恢复。

  (3)使用易燃性药剂时,浮选药品的储备、配制场所必须制定防火措施和设置消防器材,并悬挂“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防火及使用消防器材的知识。

  六、磁选安全要求   

  (1)应保证磁精和磁尾排出管道、溜槽畅通无阻,以防堵塞造成事故。

  (2)交换闸门时,要相互配合;更换三角皮带时,严禁用手插入皮带与皮带轮接触的内侧扒皮带,以免夹伤手。

  (3)干选磁滑轮的皮带与滚筒之间进入矿块或其他物体时,应在他人监护下进行处理;不准在磁滑轮运转的情况下使用铁棍、铁管或其他工具清除。

  (4)强磁选机运转前,应将一切可能被磁力吸引的杂物清除干净;铁棍、手锤等能被磁力吸引的物体,不准放在设备的周围。

  七、重选安全要求

  (1)离心选矿机运转时,头部不准伸人转筒查看。

  (2)调整给矿鸭嘴、洗涤喷嘴及卸矿水喷嘴位置和角度,必须停车进行。

  (3)离心选矿机的给矿漏斗箱及电磁阀出现堵塞故障时,应用三角折梯去处理。

  八、脱水作业安全要求

  (1)通往周边传动式浓缩机中心盘的走桥和上下走梯,应设置栏杆,栏杆的高度不得少于0.8 m。

  (2)夜间检查周边传动式浓缩机中心盘或开关流槽闸门板,应有良好的照明,并有专人监护,以防人员坠人沉淀池中发生淹溺事故。

  (3)浓缩机的溢流槽外沿高出地面至少o.4m;否则,应在靠近路边地段设置安全栏杆,栏杆的高度为0.8m。

  九、运输与起重安全

  (1)矿仓口周围(进出车道除外),应设置防护栏杆。

  (2)翻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翻车前应认真检查,确认翻车机及矿车内和周围无人、无障碍物,方可进行翻车卸矿。

  ②空车自溜,应有可靠的阻车装置。

  ③使用自卸汽车卸矿,应设置坚固的挡墙,挡墙高度不得小于汽车轮胎直径的2/5。   

  (3)槽式给矿机堵塞和棚矿处理,必须站在设备一侧的安全位置,避免矿石滚出砸伤或被吸入淹埋伤人。

  (4)带式输送机通廊墙壁与输送机之间的距离,经常行人侧不得小于1.0m,另一侧不得小于0.6m,并具有相应的防止逆转、胶带撕裂、断绳、断带、跑偏及脱槽的安全措施,有制动装置及清理胶带和滚筒的装置,线路上有信号、电气连锁和停车装置。

  (5)带式输送机严禁乘坐、跨越皮带或在皮带上行走,不得运送规定以外的物料。

  (6)清除输送带、传动轮和改向轮上的杂物应停车,严禁在运行的输送带下清矿或处理皮带跑偏等。

  (7)有卸料小车的带式输送机,其轨道应有行程限位开关。更换拦板、刮泥板、托辊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并有专人监护。当皮带启动不了或打滑时,严禁用脚蹬、踩或用手推拉、压杠子等办法处理。

  (8)在起重机械的明显部位,应有超载保护装置,司机室内应有注明起重机技术参数和工作特性的标志牌。

  (9)安装起重机必须认真进行质量检验,安装完毕后须经试运转和验收合格方可使用。起重机械必须有可靠的过卷限位装置。

  (10)轨道式起重机的运转机构,必须有行程限位开关、缓冲器,轨道端部应有止挡或立柱。

  (11)起重机操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视线不清、信号不明时,严禁作业。

  ②严禁斜拉斜吊、拖拉物体、吊拔埋在地下的物体。

  ③吊物时严禁从人身上方通过,吊离地面的物体上不准有人,不准在起吊后进行捆绑。

  ④禁止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⑤起重机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过卷伤人。

  ⑥在同一轨道上有多台起重机运行时,相邻两台起重机的凸出部位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两层起重机作业时,下面必须服从上面。

  ⑦起吊物件时禁止调整制动器,制动垫磨损不正常或超过1/2时,应立即更换。

  ⑧起重机吊钩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三圈。   

  ⑨禁止用电磁盘吊球磨平台上的物件。

  (12)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吊钩和环形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