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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2009-01-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程序 

  1.确定安全管理目标; 

  2.编制安全措施计划; 

  3.实施安全措施计划; 

  4.安全措施计划实施结果的验证; 

  5.评价安全管理绩效并持续改进。 

  (二) 安全措施计划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管理目标; 

  3.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 

  4.规章制度; 

  5.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6.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7.应急准备与响应; 

  8.资源配置与费用投人计划; 

  9.教育培训; 

  10.检查评价、验证与持续改进。 

  (三) 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 

  对于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下列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支护与降水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划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考试大ω二级建造师。 

  (5)现场外电防护工程;地下供电、供气、通风、管线及毗邻建筑物防护工程。

  (6)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7)塔吊、施工电梯等特种设备安拆工程。 

  (8)起重吊装工程。 

  (9)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大型设设备安装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等。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业工程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二、建筑工程危险源辨识 

  (一) 伤亡事故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事故,为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五种事故,应重点加以防范。 

  (二) 安全事故的主要诱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包括身体缺陷、错误行为、违纪违章等。 

  2.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设备、装置的缺陷,作业场所缺陷,物质与环境的危险源等。 

  3.环境的不利因素:现场布置杂乱无序、视线不畅、电器无漏电保护等。 

  4.管理上的缺陷:对物的管理失误;对人的管理失误;管理工作的失误。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2.安全教育与训练 

  3.安全检查 

  4.作业标准化 

  5.生产技术与安全技术的统一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7.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三、建筑工程安全检查内容 

  (一)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安全思想、查安全责任、查安全制度、查安全措施、查安全防护、查设备设施、查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二) 安全检查的主要形式 

  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开工、复工检查、专业性检查、设备设施检查。 

  (三) 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考试大ω二级建造师

  “一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类危险源”:能量意外释放、约束失效。 

  “三级教育” : 进公司(厂)、进项目部(车间)、进班组。 

  “三级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事故(3-9人)、特大事故 

  “三同时”:同步策划、同步发展、同步实施。 

  “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教育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 

  “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五查”: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五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五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不定期检查。 

  "六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四、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方法 

  问、看、量、测、试运转 

  五、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保证项目为一票否决,当一张检查表的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不到40分,此检查表不得分。 

  六、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应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2.在城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申报登记。夜间施工的,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明,并公告附近社区居民。 

  3.施工现场污水排放要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政管理部门签署污水排放许可协议,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经沉淀处理后二次使用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现场泥浆、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水系。 

  4.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5.经过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应由发包人在施工前通知承包人,标出位置,加以保护。 

  6.施工时发现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等,应当停止施工,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施工现场的卫生与防疫 

  1.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现场日常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 

  2.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水质应符合饮用水安全卫生要求。 

  八、文明施工 

  (一)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内容 

  1.抓好项目文化建设。 

  2.规范场容,保持作业环境整洁卫生。 

  3.创造文明有序安全生产的条件。 

  4.减少对居民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控制要点 

  1.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主要出人口明显处应设置工程概况牌,大门内应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制度牌。 

  2.场地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 m,市区主要路段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 m。 

  3.在建工程内严禁住人。 

  4.高层建筑要设置专用的消防水源和消防立管,每层留设消防水源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