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调试工作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全部电气设备(一次设备及二次回路)在安装过程中及安装结束后的调整试验,按照生产工艺的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转和带负荷的调整试验等。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投入运行的设备在适应设计要求的同时,还要适应国家有关电力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设备可靠、安全地进行运行。
由于电气调试工作大多在带电的情况下进行,因此,安全工作显得格外重要,它包括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两个方面。在实际的调试工作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电气调试人员应定期学习原国家能源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1991年),并进行考试合格。
(2) 在现场每周应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学习事故通报及反事故措施等文件。
(3) 电气调试人员要学会急救触电人员的方法,并能进行实际操作。
(4) 现场工作要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
(5) 凡须通电进行的调试工作,必须有二人以上共同配合,才能开展工作。
(6) 工作任务不明确、试验设备地点或周围环境不熟悉、试验项目和标准不清楚、以及人员分工不明确的,都不得开展工作。
(7) 调试人员使用的电工工具必须绝缘良好,金属裸露部分应尽可能短小,以免碰触接地或短路。
(8) 任何电气设备、回路和装置,未经检查试验不得送电投运,第一次送电时,电气安装和机务人员要一起参加。
(9) 与调试工作有关的设备、盘屏、线路等,应挂上警告指示牌,如“有电”、“有人工作、禁止合闸”、“高压危险”等。
(10) 试验导线应绝缘良好,容量足够;试验电源不允许直接接在大容量母线上,并且要判明电压数值和相别。
(11) 在已运行或已移交的电气设备区域内调试时,必须遵守运行单位的要求和规定,严防走错间隔或触及运行设备。
(12) 试验设备的容量、仪表的量程必须在试验开始前考虑合适;仪表的转换开关、插头和调压器及滑杆电阻的转动方向,必须判明且正确无误。
(13) 进行高压试验时,试验人员必须分工明确,听从指挥,试验期间要有专人监护。
(14) 试验前,电源开关应断开,调压器置零位;试验过程中发生了问题或试验结束后,应立即将调压器退回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若试验过程中发生了问题,须待问题查清后,方可继续进行试验。
(15) 各种试验设备的接地必须完善,接地线的容量应足够;试验人员应有良好的绝缘保安措施,以防触电。
(16) 高压试验结束后,应对设备进行放电,对电容量较大的设备如电力电缆等,更需进行较长时间的放电,放电时先经放电电阻,然后再直接接地。
(17) 高压试验和较复杂回路的试验,接好线路后,应先经工作负责人复查,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并应在接入被试物之前先进行一次空试。
(18) 进行耐压试验时,必须从零开始均匀升压,禁止带电冲击或升压。
(19) 进行调整试验时,被试物必须与其他设备隔开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用绝缘物进行隔离;装设栅栏或悬挂警告牌时,应设专人看守。
(20) 在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带电工作时,应严防开路,短路时应用专用的短路端子或短路片,且必须绝对可靠;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带电工作时,应严防短路,电压二次回路须确证无短路故障时,才允许接入电压互感器二次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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