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踩踏事故在我国时有发生,2007年11月10日上午,重庆市沙坪坝区“家乐福”超市进行10周年店庆促销活动,推出一系列优惠措施,吸引了众多市民抢购,大批闻讯而来的市民涌入“家乐福”超市,由于人多拥挤,发生了严重踩踏伤亡事故,造成3人死亡,31人受伤,其中有7人重伤。
尤其是,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密虹公园发生游园人员重大踩踏伤亡事故,造成37人死亡。这些事故都无一例外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损失,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了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认真吸取教训,从避免和减少此类事故角度分析,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启示值得借鉴。
公共场所应严格控制人员数量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高,一到节假日,人们常常会到一些人群相对集中的场所,例如商场、影院、酒吧、夜总会等地方去放松自己的心情。每逢重大宗教活动时节,一些寺庙、教会胜地等也会熙熙攘攘,人流如织。无一例外,这些地方的空间都比较有限,人员又很多,一旦出现意外,人们会在秩序混乱的情况下向外逃生。如果人员的数量超过了这些场所所能承受的能力,在逃离过程中,就可能会造成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2005年1月25日,在印度西南部马哈拉斯特拉邦的一座神庙里,有近20万人参加了一场大型的宗教活动。中午时分,神庙附近的一家商店因短路而引起大火。恐慌的朝圣者纷纷夺路而逃。由于参加仪式的人数太多,通道狭窄,而当地官员和警方又缺乏有效的管理疏导,造成了严重的人员踩踏伤亡事故。在这次事故中,至少有300人死亡,死者多数为妇女和儿童,另有数百人受伤。
印度发生的这起踩踏事故就是因为近20万朝圣者的数量超过了聚集地的承受能力,而且又缺乏应急处理措施,从而酿成灾难。其实,我国的商场、剧院、车站等公共聚集场所,同样也会出现人员超量聚集现象,如果不采取控制措施,一旦出现意外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防患于未然,我们应加强公共场所人员数量的控制,可在公共场所的出口和入口处安装人员数量自动监控装置,使这些场所的人数控制在可容纳的安全范围内。当超过安全数量时,自动监控装置可发出声光报警,提醒安全保卫人员停止人员进入,这样就可使这些公共场所保持适度的人员数量。即使发生以外,救援部门在救援过程中也很容易疏散、转移人员。
商家应严格遵循安全规则
重庆“家乐福”发生的踩踏事故,从表象上看,是超市没有预先做好充分的准备,没有科学地规划整个活动的安全防护措施,致使事故发生时,不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援行动,制止事态的恶化。但其实质上是在庆典活动期间,商家没有遵守安全规则。
面对日益激烈的商业竞争,许多经营商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各样的营销策略。由于我国对这方面的监管体制还不是很健全,一些不法商往往只求利润最大化,而不考虑运行过程的安全问题,这就给公众聚集地的商业活动埋下了严重的事故隐患。2004年12月6日,北京华联超市南宁江南店和民族店促销,规定12月6日23点到次日1点,近万种商品6折出售,这引来上万南宁市民前来抢购,场面十分混乱。由于缺乏科学的组织管理,商家没有控制好超市所能容纳人员数量,导致超市内外人山人海,最后超市不得不关闭入口。所幸警方及时介入,才避免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无独有偶,2005年1月22,天津一家商场举行促销活动,由工作人员向楼下抛撒代金券,数百名顾客挤成一团,纷纷争抢,现场十分混乱,险些酿成灾祸。2007年11月27日,悲剧再次发生。这一天,上海乐购超市三门店开展促销活动,原来单价50.80元的海狮5升装豆油,优惠价为30.8元一桶,许多消费者排队购买时因拥挤而发生踩踏事件。幸好有人及时报警,事态才得到了控制,但依然造成了15人受伤、1人骨折的后果。这些都是严重违反公众聚集地人员安全运行规则的典型事件。
通过这些例子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商家在进行商业促销活动时,只注重自身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从而导致了一系列事故的发生。因此,商家、企业等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具备商业道德,以人为本,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遵守商业运行规则,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商家应制定宽松的活动期限,让消费者有充分的时间来参与优惠活动,而不应该单独集中在一两天。其次,可通过在聚集场所张贴人员安全行动指南、增加聚集点安全保卫人员等措施,制止公众在短时内的超负荷聚集,避免在公共场所发生踩踏事故。
严格落实公共场所安全责任制度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保证。旅游景点、商场、影院、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在安全责任分工方面,必须明确到位,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具体的部门、具体的人上。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必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对出现安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处理。对一些大型商场、超市、酒吧、影院等,必须实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分析其安全形势,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举行大型活动时,举办方要取得当地安全部门的许可,请求他们在活动举办期间提供安全支援,协助搞好活动现场的秩序,处理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重庆发生的这起严重的人员伤亡事故,重要的教训就是没有预先做好准备,没有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防患于未然,是解决公共安全问题的关键所在。政府相关部门要在与公共安全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和企业(如旅游、金融、航空、电力供应等)中建立预警信息系统,规定有关经营单位在进行常规动态分析的同时,适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公众提供和发布可靠的预警信息。政府部门应针对可预见的情况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研究,对可能发生的危机事故处理进行缜密布控。在部分人口密度大、流动性强、经济社会活动频繁,又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大城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信息应急联动系统,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到公共安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预测其类型、级别、概率、影响范围;详细制定应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预案,对风险进行有效的监控,救援力量应随时处于待命状态。这不仅可以提高社会应急救援的效率,也对提高政府日常公共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实践经验表明,应急救援预案的研究对提高城市公共安全事故处理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公众应加强事故发生时的自我防护
随着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社会交往的日益频繁,城市的各种活动日益增多,公共安全问题已成为城市所面临的一个严峻的考验。为了减少突发事件中的人员伤亡,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公众进行公共安全教育,告知群众如何疏散、如何协助政府、如何帮助他人,增强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
为了安全起见,民众在出行时应尽量避开聚集高峰期,一旦在公众场所遇到拥挤的人群,应尽可能避开拥挤人群,不得已时,尽量走在人流的边缘,应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否则,很容易被人流推倒。如果可能,可到附近的商店、咖啡馆暂时避一避。待人群过后,再迅速离开现场。若身不由己陷入人群中时,一定要稳住重心,不要被磕倒、绊倒。如果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
如果拥挤的人群出现混乱时,要做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准备。当发现前面有人突然摔倒时,要立即停止前进,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一旦自己被推倒,要尽最大努力站立起来,如果不能直立起来时,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如果带着小孩,则要把小孩抱在怀里,以免在拥挤的人群中被推倒而受伤。
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后,一方面要赶快报警,等待警务人员的救援。另一方面,在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前,要抓紧时间用科学的方法开展自救互救。在救治中,要遵循先救重伤者、老人、儿童及妇女的原则。
另外,在危机关头保持镇静的心理尤为重要。事故发生时,要沉着冷静,从容应对,切不可手忙脚乱,一定要听从指挥人员的命令,有条不紊地退出现场,绝对不能只顾着自身的安全,拼命往外跑,那样就会适得其反,造成现场更加混乱、拥挤,使危险进一步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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