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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

2009-03-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安全防护装置应结构简单、布局合理,不得有锐利的边缘和突缘。

  (2) 安全防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可靠性,在规定的寿命期限内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腐蚀性、抗疲劳性,以确保安全。

  (3)安全防护装置应与设备运转连锁,保证安全防护装置未起作用之前,设备不能运转;安全防护罩、屏、栏的材料,及其至运转部件的距离,应符合GB 8196——2003的规定。

  (4)光电式、感应式等安全防护装置应设置自身出现故障的报警装置。

  (5)紧急停车开关应保证瞬时动作时能终止设备的一切运动。对有惯性运动的设备,紧急停车开关应与制动器或离合器连锁,以保证迅速终止运行。

  (6)紧急停车开关的形状应区别于一般开关,颜色为红色。

  (7)紧急停车开关的布置应保证操作人员易于触及,且不发生危险。

  (8)设备由紧急停车开关停止运行后,必须按启动顺序重新启动才能重新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