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工下井前必须佩戴安全帽,矿灯,穿戴下井专用工作服和手套、鞋袜;
2.下井前不能饮酒。有身体不适,或有色盲、耳聋或有较严重残疾者不能下井;
3.外来人员或新工人,要在熟悉井下安全情况的人员看护下同下井、同上井,不能单独行动。下井前必须接受井口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并作登记。在升井后也要接受检查和进行登记;
4.矿山企业也必须建立出、入矿井的统计、考勤制度。值班人员要准确掌握出勤人数、工作地点。交班结束后,若发现有人尚未出井,要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及时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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