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指的砌筑工程,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包括砖石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工程。
砌筑工程在建筑施工中是人力、物力、工时消耗的集中所在。对于砌筑和装修工程的安全,应以高处作业的防护为核心。其次,应该在屋面工程中的防火、防毒、防烫等方面,给予注意。同时砂浆搅拌机械的安全操作,也不容忽视。
砖石工程施工是由砂桨制备、搭设脚手架和砖石砌筑这几个施工过程所组成。
关于脚手架的安全防护,请参阅第五章。
砖石工施工操作大都在结构工程阶段,多数为高处和立体交叉作业,因此安全生产尤为重要。
(一)砂桨及砖石备料
1.机械与使用
砖石工程的砂桨制备,多使用砂浆搅拌机或混凝土搅拌机。
砂桨搅拌机是用来搅拌各种砂浆、灰浆的专用机械。常用的规格为200L和325L。按其生产状态可分为周期作用式和连续作用式两种;按其安装方式又可分为固定式和移动式两种。
混凝土搅拌机也可以搅拌砂浆,常用的规格为250、400、500L三种。按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可分为周期式和强制式两大类。
砂浆搅拌机和混凝土搅拌机的使用和维护安全要求如下:
(1)安装机械的地方应平整夯实,机械安装要平稳、牢固。(2)各型搅拌机(除反转出料搅拌机外),均为单向旋转进行搅拌,因此在接电源时应注意搅拌筒转向要符合搅拌筒上的箭头方向。
(3)开机前,先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和接地是否良好,皮带轮保护罩是否完整。
(4)工作时,机械应先启动,待机械运转正常后再加科搅拌,要边加料边加水,若遇中途停机、停电时,应立即将料卸出;不允许中途停机后,重载启动。
(5)砂桨搅拌机加料时,不准用脚踩或用铁锹、木棒往下拨、刮拌合筒口,工具不能碰撞搅拌叶,更不能在转动时,把工具伸进料斗里扒浆。搅拌机上料斗下不准站人,起斗停机时、必须挂上安全钩。
(6)常温施工时,机械应安放在防雨棚内,机械应安放在高温棚内。
(7)非司机人员,严禁开动机械。
2.水平、垂直运料
(1)向地槽内运送砖石等材料时,严禁投扔超过1.5m深时,应设溜放槽送下,卸料时要通知下面人员躲开。
(2)上料时应先检查脚手架搭设和跳板的铺设是否牢固。小横杆的间距及防护和防滑设施等,必须符合架设规程要求。推车运料一律推行,严禁倒拉车,不许撒把倾倒;坡道行车前后距离不小于10m,严禁并行、超车。
(3)往架子上运料时,每平方米不超过270kg,砖垛高度单排不超过四码,在灰槽及水捅前,不准放砖。
(4)几当天不能砌筑的架子上,不得上砖,并禁止往架子上浇砖;砌筑剩下的砖和灰应及时清理运走。
(5)放水桶和灰槽时,妥顺架子放平稳,不得放在站杆外边。’
(6)各种垂直运输用门式架,井字架的吊盘(托盘)都要设置安全装置。
(7)利用吊车进行垂直运输时,在吊装运输过程中,须设专人负责指挥。吊砖用砖笼,容积不准超过90块红砖的体积。吊砂桨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重时,其吊臂的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吊笼落到架子上的,砌筑人员要暂停操作,并避开一边。
(8)人工垂守往上或下传递砖、石时,于,架子的站人板宽度不应小于60cm。
(二)砌筑
1.砖基础砌筑要搭没递砖架
砌筑基础前必须检查基槽(槽帮),发现土壁裂纹、水浸化冻或变形等坍塌危险时,应先采取槽壁加固或清除有坍塌危险的土方等处理措施。对槽边有可能坠落的危险物,要进行清理后才可以操作。
槽宽小于1m时,应在砌筑站人的一例留有40cm的操作宽度。在深基槽砌筑时,上下基槽必须设工作梯或坡道,不得任意攀跳基槽,更不得登踩砌体及加固土壁的支撑上下。
砌筑深基础或地下室外墙时,应在槽壁设立标杆随时观测地槽变化情况,如发现危险,应立即停止作业。
2.砖砌体
1)操作安全要求:
砖砌体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操作施工。在操作时要强调注意以下各点:1)墙身砌休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应采用里脚手架,外侧周围支搭安全大网;采用外脚手架应在设置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2)砌筑一层以上的交叉作业入口时,要搭设防护棚或安全网;高层建筑的安全网,应随墙身逐层上升,超过十层时,下部要另设一道12m宽的固定安全网。
3)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的荷载,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4)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楼板面)施工时,堆放机具、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使用荷载,必须经过技术部门验算并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及砌筑。
5)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6)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
7)砍砖时应向内打,注意不要让碎砖跳出伤人。
8)在搪板与砌筑时,应加设必要的支撑或锚筋。
9)已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用联系料(如擦条等)放置于各跨的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加固措施。
10)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下面操作人员必须载安全帽。
11)砖墙勾缝时,脚手架的跳板要不少于3块,防护网和防护栏杆必须保持完整有效。
(2)结构施工安全要求:
1)砖柱和宽度小于lm的窗间墙,应选用整砖砌筑。半砖和破损的砖应分散使用在受力较小的砌体中和墙心。
2)施工时需在砖墙中留置临时的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的墙面不应小于50cm;洞口顶部应设置过梁。
3)不得在下列墙体或有关部位中设置脚手眼:空斗墙、12cm厚砖墙、料石清水墙和砖、石独立柱;砖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各50cm的范围内;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18cm和转角处43cm的范围内;石砌体的门窑洞口两侧30cm和转角处60cm的范围内。
4)砌筑空斗墙时,为保证安全起见,在下列部位,应砌成实砌体,墙的转角处和交接处;楼板、圈梁、搁栅和擅条等支承面下2~4皮砖的通长部分;梁和屋架支承处;壁柱和洞口的两侧24cm范围内;屋格和山墙压顶下的2皮砖部分;楼梯间的墙、防火墙、挑榴以及烟道和管道较多的墙等。
3.砌块砌体
砌块砌体施工操作前,要对各种起重机具设备、绳索、夹具、临时脚手以及施工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后,方可施工,并应做到:
1)在起吊砌块过程中,如发现有破裂且有脱落危险的砌块,严禁起吊。
2)安装砌块时,不得站在墙上操作。
3)在楼板上卸砌块时应尽量避免冲击,在楼板上放置砌块的储备量,应考虑楼板的承载力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堆置方法应在技术安全措施中规定。
4)砌决吊装时,其下方不得有人通过或操作。
5)台风季节对墙上已就位的砌块,必须及时灌缝,并及时安装楼板,对末安装楼板的,应进行加固。
4.石砌体
(1)基础砌筑:
1)砌筑基础时,应检查基础两侧的土质,塌现象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方可进行砌筑。如有裂缝倾
2)槽、坑边堆放的毛石、灰桶、灰槽等材料工具,应离槽、坑边1m以外,且不准堆放过多,防止压塌槽、坑壁。
3)基槽内砌石人员应戴帆布手套并戴好安全帽。加工毛石时,必须事先检查锤头安得是否牢靠,还应戴好安全防护眼镜,不得两人对面偏打,以防石块飞出伤人。
4)当向基槽里投放毛石、砖及砂浆时,应上下呼应,下边砌石人员应躲开(亦可采用溜放槽或其他安全措施)严禁乱扔,以免伤人。
5)搬石块应自石堆分层由上而下搬运,不能在中间掏窝取;取石要看准、拿牢、放稳,一人撤不动的石块要两人抬放,防止砸伤人。
6)基槽内砌石人员,操作间距不得小于2m。
7)基础每砌1m高时,应通过质量检查后,及时回填土,并夯实。
(2)石墙砌筑:
1)不准在墙顶或架子上修整石材,质量或石片掉下伤人。以免震动墙体影响
2)用锤打石时,应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是否牢固。打锤要按照石纹走向落锤,锤口要平,落锤要准,同时要看清附近情况,然后落锤,以免伤人。
3)不准徒手移动上墙石料,以免压破和擦伤手指。
4)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进行砌筑,以免:隘墙体碰撞倒塌或上块石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5)石块不得往下掷。运石上下时,脚手板要钉装牢固,并钉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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