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生产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2010-06-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生产现场指车间内外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职工除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外,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措施。

  一、按规定穿戴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准穿拖鞋、凉鞋、裙子等进入生产现场。车间作业及吊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二、生产现场严禁会客。不准将小孩带入生产现场。

  三、班前四小时内和班中严禁喝酒,禁烟场所严禁吸烟。

  四、工作中应坚守岗位,精神集中,单人操作设备,因故离开岗位必须停机断电。

  五、严禁无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作业。

  六、严禁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和不符合安全的各种起吊设备和工具。如钢丝绳、拉链、滑轮等。

  七、严禁在生产现场未经许可或未办理动火证而擅自动火。

  八、工作地点和通行道路,必须保持整洁畅通。

  九、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性能必须良好。

  十、检查维修电器或电动机械,电动设备时,必须停断电,挂警示牌,做到谁挂谁摘。

  十一、各种设备及工具均应按设计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十二、不准在交通道上坐卧,行走要按规定的通道,不准图近路通过危险区域。

  十三、高处作业执行《高处作业规范》;吊装作业执行《吊装作业规范》。

  十四、两人以上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密切配合。

  十五、任何个人不得在车间内存放汽油、酒精、易燃、易爆物品。

  十六、保证自己不违章,对指挥者的违章指挥要加以抵制,不要盲目服从。

  十七、当班作业完毕,切断电源,熄灭残火,清理卫生,消除隐患,方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