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机驾驶人员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予断续铃声或报警。
(3)按指挥信号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4)确认起重机上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消除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5)闭合主电源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7)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8)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的司机。
上一篇:机械设备操作者的基本安全守则
下一篇:汽车、汽车式铲车运输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