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防控体系,主要通过三个机制遏制矿难:其中第一级防控机制,是要调整治理矿难的指导思想,树立全社会对煤矿工人的生命观和煤矿产业发展的安全观,这是防控体系的核心理念;二级防控机制,是整治矿难的制度建设,这是防控的有力保证;三级防控机制,是整治矿难的各项措施,这是防控的具体落实。三级防控体系缺一不可,相互补充,互为依存。
(一)一级防控矿难机制:全社会树立发展的安全观,加强生命观教育,给予煤矿工人平等的生命尊严。
1、煤矿企业推进企业安全文明建设,优化企业经营模式。
企业经济发展的目的不仅是获得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而社会发展进步的核心则是人的全面发展,只有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够创建平等、幸福、和谐的社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中国需要煤炭经济的发展,更需要建设健康合理的煤炭企业安全文明。煤矿企业应该将粗放式经营转变为集约型、科学型经营,实行绿色GDP经营模式,同时要以对生命尊严的平等待遇和良好的社会合作为基础,使煤炭工人均有一定的保障,不同程度地分享经济的发展成果,以增加煤矿工人的安全感。
2、加强煤矿工人的生命教育,树立科学的健康观、安全观。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和谐社会的三大方面即社会和谐、人际和谐、个人和谐,其中个人和谐是实践“以人为本”的最基本体现。要实现煤矿工人的个人和谐,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生命教育,倡导煤矿工人的生命与自身、自然、社会、他人整体和谐为目标,通过良好的生命教育唤醒煤矿工人的生命意识,启迪他们的精神世界,构建和谐的生活方式,改变工人“要钱不要命”、“冒险搏一搏”等不正确的心理。通过这些自身生命观的教育,激发煤矿工人对安全的重视。
(二)二级防控矿难机制:在“以人为本”的发展观、“科学的生命观”、“安全的发展观”的指导下,政府全方位地进行整治矿难的制度建设。
1、政府应不断强化“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格局。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尤其是煤矿事故处罚、赔偿、监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在加大煤矿事故处罚力度、将事故成本调至大大高于煤矿企业收益、让发生事故企业赔不起、将事故处罚成本无限扩大,才能遏制住以“牺牲廉价煤矿工人生命换取煤矿高受益”的畸形发展模式,为提升煤矿工人安全感创造稳定的环境。
2、政府采取科学的方法强制进行职业筛选工作。
煤矿工人队伍的构成具有明显的缺陷,因此要淘汰技能不合格的煤矿工人,劝退身心不适应煤矿工作的工人,尤其是要劝退有心理问题的工人。在淘汰中,要采取科学的手段,进行严格的审核淘汰,同时也要注意对淘汰工人的后续保障,解决煤矿工人队伍的结构性缺陷,根除隐患,以提高煤矿工人整体安全感水平。
(三)三级防控矿难机制: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国家、地方、企业共同增加煤矿安全投入,加快科技攻关,完善煤矿安全机制。
1、建立煤矿工人心理救助体系,进行心理辅导。
建立心理咨询室,及时疏导煤矿工人的心理问题,将过度的“自保”和“焦虑”等这些不利于煤矿工人工作、生活的意识降低到最低点,转“消极影响”为“积极影响”,减少心理压力;委派心理咨询员,深入煤矿工人的家庭生活,研究和掌握工人的安全心理状况,减轻煤矿工人的家庭心理压力;适时开展煤矿工人的心理应激能力培训,提高煤矿工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2、把握激励原则,调整煤矿企业分配制度,增加煤矿工人安全感。
劳动分配中,企业应该坚持激励原则和公平原则,提高煤矿工人的工资和福利水平,调动煤矿工人的劳动积极性。煤矿工人的劳动动机不仅会受到绝对报酬的影响,而且还会受到相对报酬的影响,也就是说煤矿工人不仅关心自己的收入,还关心自己劳动收入的相对值,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收入差距过大,可能就会造成煤矿工人强烈的不公平感,影响工作情绪。因此坚持按劳分配的公平原则是对煤矿工人激励的有效手段,利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增加煤矿工人归属感,减少不公平感,这对提升煤矿工人安全感起着重要的作用。
3、增加安全投入,完善设施,减轻煤矿工人的疲劳程度,增加煤矿工人的安全感。
国家安排专项资金、省级政府安排配套资金、企业足额提取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三方共同增加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机制建设。企业自身加大煤矿安全投入,积极改善井下恶劣工作环境,完善配套设施,降低煤矿工人的疲劳程度,加快煤矿工人疲劳恢复速度,提高煤矿工人心理承受能力。同时煤矿企业要限制超产,理性平衡效益和安全,通过开发新技术,逐步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和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技术、装备等,逐步降低煤矿事故的发生率,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提升煤矿工人的安全感提供环境支持。
只有建立“矿难三级防控体系”,煤矿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的局面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扭转,煤矿工人的心理安全、生命安全、社会安全才能得到保证。
上一篇:煤矿员工不安全行为现状及防控对策
下一篇:通信机房(楼)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