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装拆要求:
1、严格按照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安装及拆卸的程序进行作业的,严禁对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拆装程序做任何改动。
2、在组织装拆作业时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严格作业前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等制度。装拆时,前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作业。
4、作业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安全监督与质量检验,操作工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全过程有详细记录。
5、在安装或拆卸带有起重臂和平衡臂的起重机时,严禁只拆装一个臂就中断作业。
6、在紧固要求有预紧力的螺栓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可读数的工具,将螺栓准确地紧固到规定的预紧力值。
7、在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车限位装置及限位器碰块安装牢固可靠。
8、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各部位的栏杆、塔机平台、胡链、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零部件装齐。
9、整机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全面调试验收,自检合格后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10、在安装和拆卸附着杆时,必须使起重机处于升时的平衡状态,且使两臂位于附着方向垂直的位置。
11、在安装每一道附着杆时,不得任意升高塔身,必须保证在未附着前起重机的自由高度部分符合产品的有关规定。
12、在拆卸附着杆时,必须先降落塔身,使用起重机在拆出这道附着杆后形成的自由高度符合产品的有关规定。
二、检修要求:
1、执行年检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技术状态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同时为大修和预防维修提供依据。
2、司机每班作业前进行点检、保养,维护人员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
3、检测内容:
a、塔身等主要承重构件有无严重锈蚀。
b、塔身等主要承重构件连接,如螺栓、连接销是否松动、脱落等。
C、顶升装置的横梁、爬爪、踏步板等有无产生裂纹或焊缝开裂等。
三、塔机要求:
1、大修出厂的起重机要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2、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润滑调整、保养、检查。
3、对所使用的起重机应按说明书提供的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试验报告。
4、起重机的各种安全装置、仪器、仪表必须齐全。
5、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塔式起重机生产许可证。(经省级以上鉴定合格的新产品除外)
6、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步线图、配件目录以及必要的专用随机工具等。
7、对于购入的旧起重机应有两年内完整的运转履历书及有关修理资料,在使用前应对各部分(金属结构件、机构、电气、操纵、液压系统、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其工作可靠。
四、 使用要求:
1、严格定人、定机、定岗制度,严禁无证操作。
2、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
3、严禁超载、超幅度、斜吊,拔桩或吊与地面构件粘连的重物等。
4、起重机开始作业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的注意。
5、超过四级风禁止塔机升降或附着作业。
6、严禁塔机在上部不平衡状态下进行升降塔身。
7、严禁顶升状态开动回转机构。
8、严禁塔机独立高度或附着状态悬高超标。
9、严禁在塔身或臂架上悬挂大幅标语、广告牌等。
10、严禁过行程顶升。
11、塔机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以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12、严禁在塔机上安装或固定其他电气设备,电气元件及开关柜。
13、严禁停机后未将回转制动松开,应使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小车开到说明书中规定的位置,并且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14、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度。
五、人员要求:
1、塔机司机、指挥、拆装人员均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本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2、每年须对司机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不能做司机工作。
3、拆装工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经验。在每次拆装作业中,必须了解自己所从事的项目、部位、内容及要求。对所拆装的部件必须做到:准确地了解其重量、吊点位置,选择合适的吊挂位置,正确地选择吊具和索具。
4、拆装工在进行工作现场时,必须带安全帽,塔机登高作业时还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穿工作服、带手套等。
5、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每项作业的内容和要求。
6、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集中精力从事专项的指挥工作,不得做其他任何兼项工作。
7、起重机作业开始之前,指挥人员与司机必须互相约定所采用的指挥信号种类。所采用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可辨,随时都可传出指挥信号。
实践证明,只要按以上几点要求加以预防实施,就会保证塔机的完好率和提高其利用率,对保证工期、提高施工效率和企业效益、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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