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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配送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2010-10-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今年是公司承担中石化公司加油站油品配送的第五年,为进一步保证今年各类油品配送数质量安全、准时、送达,结合公司各项管理实际,特拟订2010年度油品配送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如下,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今年,是北京市解禁燃放烟花爆竹的第四年,为保证春节期间的油品配送与厂区安全,公司特采取以下措施:

  ①自2010年2月13日6时起-2010年3月1日6时止,司押人员必须确保罐顶人孔盖时刻处于关闭状态,特别是:a.执行社会客户的油品配送时,尤其要注意检查人孔盖是否关闭;b.收车回司的车辆,在清洁停放车位后必须重点检查罐顶与总电源是否关闭。违者,对司机、押运人员分别进行500元/次的经济处罚;

  ②车队在此期间要不定时抽查车辆,对所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与处理;

  ③每天值班的经理和保安巡逻人员要加强停车场夜间巡查(尤其是春节期间应为重点),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④2010年1月13日(除夕)和2010年2月28日(元宵)22时前,所有经营、运营部门助理级人员必须回公司值守,以防止周围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可能对厂区形成的不安全事故隐患;

  ⑤公司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对责任人进行2000元经济处罚并予开除,部门负责人承担1000元的连带处罚。

  二、加强司、押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杜绝各类违章、事故的发生

  ①运营中心必须坚持每周对司押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及时将春节与“两会”期间,北京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各类信息和公司专项安全管理规定传达到每个司押人员,同时,全体司押人员必须在2010年2月5日前签订《2010年春节与“两会”期间的安全保证书》(所签保证书由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②2010年3月中旬,举办一期违章、事故重点人安全培训班(参加人员为:2009年度发生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和有严重违章的司押人员),为期一天,无运营中心批准,禁止请假;

  ③为增强全体司押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自2010年3月1日起每次安全例会前将播放50分钟公司摄制的《油品装卸安全流程DVD》与各类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案例录像,以此警示全体司押人员;

  ④由运营中心牵头于2010年6月30日前,分二期对全部司押人员进行油品配送安全操作规程培训与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每期2天,凡模拟油品配送全过程和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安排上岗;

  ⑤运营中心每月必须出一期安全宣传专栏,让全体司押人员了解公司安全管理与北京市安全动态,从而提高广大司押人员安全意识,最大限度消灭事故隐患和降低违章、事故的发生频率。

  三、加强油品配送车辆GPS监控与督察,及时通报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①定期查询并处理车辆非现场违章与GPS监控违规信息,并予公示;

  ②.为遏制公司交通违章,自2010年2月1日凌晨1时起:

  A.不论何种原因,凡发生交通违章者,除承担交管部门出发外:第一次对其责任司机进行200元追加处罚,第二次对其责任司机进行500元追加处罚,并解除劳动合同予以开除。

  B.调度中心当班调度必须合理、优化安排油品配送车辆,确保加油站的油品配送,禁止擅自批准司机发生闯禁行违法行为,违者,对责任管理人员进行100元经济处罚。

  C.无特殊情况,因当班调度失误,安排未持通行证的车辆执行油品配送任务,导致司机发生交通违章,其违章罚款除由当班调度承担外,并追加100元经济处罚。另:对司机明确指出和提示,仍安排司机执行油品配送而导致违章的,则对当班调度和调度经理分别进行200元/起的经济处罚。

  ③每季度应总结归类各类违规行为,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强化司押人员安全意识,根据季节、节日特点签订交通、生产、消防安全保证书或安全协议书,进而杜绝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①2010年2月5日前,全体司押人员必须签订《春节与“两会”期间油品配送安全保证书》,最大限度保证春节与两会期间的油品配送安全;

  ②根据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签订《两会期间的交通、消防安全保证书》;

  ③于2010年4月28日前签订《“五一”期间交通、消防安全保证书》;

  ④于2010年9月28日前签订《“十一”期间交通、消防安全保证书》;

  ⑤于2010年11月15日前签订《冬季油品配送期间交通、消防安全保证书》。

  五、运营中心要加强日常油品配送过程中的车辆安全与油品数质量服务督察,对违反公司规定或中石化油品配送数质量规定与“八项禁令”的各类违章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或依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诉讼。

  六、行政中心要加强公司厂区、宿舍、食堂、发油室、车间的用电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检查,禁止私自乱接临时电源线路,当切换使用自备发电机时,必须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以免发生超负荷故障而导致用电火灾事故的发生。凡涉及公司临建基础建设项目,行政后勤部门必须代表公司同外来施工队伍(人员)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与《动火证》,并接受运营中心的督察。行政后勤部还应建立健全厂区内消防安全设施、器材的维修、检查、管理台帐,并配合运营中心做好公司辖区内的消防安全演练,最大限度消灭各类违章事故隐患,进而确保公司辖区的日常安全。

  七、运营中心综合管理部必须按照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安排油品配送车辆进行年检、二级维护和等级评定及对司、押人员的各项年审事宜,确保车辆、人员符合北京市化危车辆上路运营的法定要求,对保险到期的车辆必须及时办理续保手续,避免由于工作失误而导致车辆出险后公司利益受损。

  八、运营中心技术部、车队要加强车辆维护与保养,每月必须定期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鉴定与整改(另:技术部与车队每月必须对车辆进行3次安全检查,重点部位是:传动轴、悬挂、罐体、管线、API、人孔盖、打泵系统等),并建立相应的车辆检查等记录台帐,万无一失,确保上路车辆的车况安全,进而杜绝由于机械事故而导致其他事故的发生。

  九、经营中心必须根据中石化物流中心指令,合理、优化安排车辆执行油品配送任务,在圈定付油卡中油品时,必须注意车辆最大安全容积,杜绝各类装冒油重大危险事故的发生(尤其是多仓车,须特别注意)。当执行夜间任务的司机提出合理安全需求时,一定要认真对待和及时调整,凡司机报告并经技术部确认,同意回司修理的车辆,必须予以支持,禁止安排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的车辆执行油品配送任务,违者,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