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地铁工程安全管理术语、法律法规、重点
安全管理就是管理者对安全生产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以保护职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不受到损失,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安全管理是一项全面、全员、全过程、全天候的管理工作。
现在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术语和法律法规以及2009年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有关文件:
一、安全生产常用术语释义
1、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安全原理:主要是阐述伤亡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伤亡事故为什么发生,以及如何采取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理论体系。它以伤亡事故为研究对象,探讨事故致因因素及其相互关系、事故致因因素控制等方面的问题。
3、事故致因因素主要包括物的因素和人的因素两个主要方面。伤亡事故的发生和预防中,人的因素占有特殊的位置。根据与安全密切相关的人的生理、心理特征及行为规律,设计适合人员操作的工艺设备、工具,创造适合人的特点的生产环境;在利用安全技术措施消除、控制物的不安全因素的同时,运用安全管理手段来规范、控制人的行为,激发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可提高企业抵御事故的能力。
4、“一票否决”制度是指: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对未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相关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取消相应的评比、晋升、奖励资格。
5、施工设备管理的“二定”是指:定人员、定设备。
6、施工设备管理的“三包”是指:包使用、包保养、包管理
7、施工必须“三同时”是指:对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8、安全生产“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9、工作服装“三紧”是指:袖口紧、下摆紧、裤脚紧。
10、.建筑施工的“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11、施工中“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12、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3、施工中“四新”技术是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14、建筑施工的“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
15、建筑施工的“五临边”是指:基坑边、阳台边、楼层边、通道边和屋面周边,作业时临边要进行封闭。
16、高处作业“五必有”:有边必有栏(在脚手架、平台等的边缘设置防护栏杆);有洞必有盖(作业场所的孔、洞、沟等铺设盖板);有栏无盖必有网(如不设置栏杆或盖板,应安装安全网);有电必有防护措施(与高低压线路、设施保持安全距离)、电梯必有门连锁(电梯、载货机升降过程中,门应锁紧打不开)。
17、“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8、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是指:(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院地、被吊物或指挥信号时不吊;(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纲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19、电焊、气割作业“十不烧”规定是指:(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1、《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劳动保护的规定
2.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写入了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
2.2“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组教育。对新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主要进行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学习,介绍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和施工环境,使之达到正确使用安全用具,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重新上岗、转岗应再次接受安全教育。
转换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时,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气候变化和重大节假日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2.3特种作业
《安全生产法》第32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劳动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特种作业是指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建筑施工中的电气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爆破作业、锅炉与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中小型机械操作及场内机动车驾驶等为特种作业。
2.4发生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
《安全生产法》第51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70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施工队、项目部领导)报告,在按照应急预案程序组织救援、保护现场的同时,由领导向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5自我保护
《安全生产法》第46条规定:“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定全生产法》第47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建筑法》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的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有权检举和控告”。
2.6劳动纪律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施工过程中做到“三不伤害”
3、《中华人发共和国劳动法》对劳动保护的规定
3.1建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等。
建筑施工单位一般与新工人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2女工保护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规定:女员工由于生理原因不宜从事某些危险性较大或者劳动强度较大的劳动。具体为:不宜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在月经期间不宜从事高温、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间劳动,在哺乳期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延长工作时间和夜间劳动。
4、其他法律法规对劳动保护的规定
4.1必须佩戴上岗证
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胸前都必须佩戴安全上岗证,证明己经受过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
4.2杜绝“三违”
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是对事故教训的经验总结,统计表明70%以上的事故者是由于“三违”造成的。
“三违”行为是违法的,《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它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3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意处伤害保险由工人所在的企业办理,并支付保险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需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处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但是不在建设工程范围内或者在工程建设范围内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醉酒导致伤亡及自残或自杀的不在保险范围之列。
5、职业病防治法
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主要内容分为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它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保障,适用于我国领域内职业病防治活动。
三、集团公司安质﹝2009﹞96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安全生产年”活动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2009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构建“和谐工地、文明施工”的理念;继续落实安全生产四级风险责任制,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努力改善安全作业环境;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扎实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监控好风尚,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确保全年施工生产安全总体平稳。
2、“安全生产年”活动主要目标
减少一般责任事故,严防较大责任事故,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年度因工责任事故死亡率控制在百亿元产值2人以内、员工因工责任事故负伤率控制在百亿元产值18人以内。争创中国铁建股份公司及省(市、部)级安全标准工地3个以上,集团公司争创省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3、“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年”活动分段实施,总体推进。实施过程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考核总结三个阶段。
4、“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措施
4.1、提高安全工作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4.2、实行安全生产循环检查制度,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4.3、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4.4、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4.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满足安全防护需要。
4.6、突出现场安全管理重点,保证施工和人身安全。
4.7、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
四、公司安质﹝2009﹞47号——关于下发《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二OO九年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具体要点:
1、践行科学发展观,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2、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3、建立分级管理制度、落实逐级安全责任
4、抓好7项安全基础工作
4.1、抓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4.2、抓好施工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
4.3、抓好施工队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4.4、抓好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确保安全队伍相对稳定。
4.5、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满足安全防护需要。
4.6、严格工程建设程序、严守施工组织纪律。
4.7、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5、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现场安全管理重点,确保施工生产和人身安全
5.1、严格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
5.2、加强隧道、深基坑、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地下工程项目的标准化施工,严防坍塌事故。
5.3、加强特种设备和大型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
5.4、强化桥梁、高墩、深水桩孔、高压供电与通讯信号塔架施工安全监控。
5.5、加强危爆物品的管理,防止丢失、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
5.6、加强境外施工安全管理。
5.7、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切实搞好交通安全。
5.8、严格事故报告,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的能力。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继续坚持以“一案三制”(预案、体制、机制、法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器材和设备,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增强对各类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同时,要积极配合属地政府组织的抢险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正确引导媒体客观报道和评论紧急事件,减少企业负面影响。
五、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重点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措施;
2、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技术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使操作层熟练掌握各项施工操作技能和操作规程;
3、继续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和施工现场“反三违”工作;
4、重点抓好以下几项现场安全工作:
1)车站等深基坑施工安全工作;
2)临时用电、防火、防洪、防雷、防台风、防暴雨等工作;
3)盾构施工垂直和水平运输管理;
4) 盾构机进出洞、掘进、换刀安全管理;
5)车站和中间风井等施工项目的高支模施工、高空作业、临边防护安全工作。
6)联络通道、出入口等施工项目的安全工作;
7)盾构机、其他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8)车站邻近建(构)筑物和盾构通过区间建(构)筑物保护;
9)车辆运输及交通安全管理。;
第二部分 地铁工程施工阶段安全风险分析及建议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含地铁、轻轨等)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一种交通方式,由于大容量、用地集约、能耗低,快捷、绿色、安全、适等特点,是未来大城市解决交通问题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国内外地铁建设和营运安全问题异常突出,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影响社会稳定。例如,2008年11月15日的杭州地铁事故;上海地铁4号线管涌;北京地铁5号线的施工事故;2004年的香港地铁火灾;台湾高雄地铁、新加坡地铁、广州地铁3号线工地地面坍塌等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安全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事故原因值得我们反思和警示。
地铁安全事故成因分析
安全事故具有必然性和偶然性。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奇经过大量研究,认为存在着88:10:2的规律,即100起事故中,有88起纯属人为,有10起是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只有2起是所谓的“天灾”,是难以预防的。
例如:上海地铁4号线事故,经查明施工单位在用于冷冻法施工的制冷设备发生故障、险情征兆出现、工程已经停工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施工,直接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同时,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程序调整施工方案,且调整后的施工方案存在欠缺。总包单位现场管理失控,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失职。
北京地铁5号线崇文门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施工单位在搭设地梁支架时,没有按标准组织设计和制定施工方案,地梁架子没有按规定组织验收便投入使用,工人违章拆除,冒险作业,以致发生重大事故。
为了应对世界经融危机,扩大内需,近几年我国正处于轨道交通的建设高潮,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相对不足,工程风险和安全隐患随时存在。
正是由于地铁工程的特殊性,研究地铁工程的安全及风险管理,有助于尽快地降低灾害的影响,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在施工阶段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事故预测与防范、邻近建(构)筑物保护、工程保险与索赔等。
主要内容有: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审核各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措施;分析和评估各车站、区间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确定现场监测的对象、项目内容、范围以及监测频率,并实施监测;审查施工降水、地层注浆、临时工程设计和重要管线及建筑物的保护方案;参与施工中关键技术措施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审定,并对相应的安全风险做出评价;综合分析监测数据和地质状况,对施工影响区内的环境安全状态做出及时、可靠的评估,及时进行预警和报警,并提出建议处置措施;当发生环境破坏事故及社会纠纷时,提供可靠、公正的监测资料,用以界定相关各方的责任;加强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管理技术水平;结合工点情况及有关科研情况,开展必要的专题研究与试验等。
安全的本质含义应该包括预知、预测、分析危险和限制、控制、消除危险。安全,是人类本能的需要。当人的基本生理需要得到相对满足后,接着便是安全的需要。安全,是人类在其生存发展活动中一个重要的原则和目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因此,必须在施工阶段加强管理、认真组织、勤于监测,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和单位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为此我们应做到(建议):
加快法制建设,完善技术标准。
要认真总结国内外地铁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经验,针对地铁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抓紧制定和完善地方法规,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要因地制宜地制定地铁建设、施工等安全管理的地方标准,并加强对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提高防范意识
要建立起高效、协调的防灾应急机制,制定事故处置预案,做好各项预警与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和现场的组织实施,要加强地铁公司与公安、消防、武警等相关部门的信息网络建设,定期模拟防灾合成演练,确保应急协调联动。
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在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落实,真正按制度办事,按规定程序和相关的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操作。变事后处理为预先分析,变事故管理为隐患管理。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行生产管理全过程的预防、检查、监督。只有全员在生产管理过程中真正实现防范意识,才能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
3、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首要的责任。责任制的落实靠的是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思想,靠的是严格的检查、监督和完善的奖罚措施。
4、加大地铁安全措施的投入力度
抓安全,关键在落实。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管理、技术、资金等。安全标准与人、财、物的投入成正比。要实现可控的安全标准,一定要加大投入。
地铁安全关系到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落实安全工作是贯彻以人为本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作为地铁建设者有责任有义务在各个环节重视安全工作,以防为主,依靠科学,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我国地铁建设安全管理水平。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但是安全风险可控可防,我们有信心和决心降伏“恶魔”,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营运安全。
第三部分 地铁施工主要工项安全措施
一、深基坑施工中影响工程安全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大发展,交通车辆猛增。地铁基坑建设也随之向“宽、深、大”的方向发展,故地铁车站深基坑施工的安全技术问题越显突出,风险控制要求也越来越具体,难度俱增。这里结合华东地区地质特点,对深基坑施工中影响工程安全的常见问题予以分析探讨。
地下建筑是一种结构空间取代岩土空间的工程活动,地铁车站深基坑工程也不例外。城市建造地铁不仅要穿过密集的建筑群和纵横交叉的管线网,而被地铁工程空间取代的又是饱和软弱淤泥质土层,在这样苛刻的条件下修筑地铁车站,给我们保护环境安全和防止基坑的失稳,增加了困难,也就是说深基坑施工隐藏着很大风险性。地铁车站埋深一般在16~23m,通常情况下,基坑工程是由地下连续墙做围护、坑内土层注浆加固和井点降水后挖土、支撑及结构混凝土等工程的组合,是一项复杂而带风险的综合性工程,其中挖土与支撑是决定基坑施工成败的关键工序,是深基坑工程的主要风险阶段。挖土是个卸载过程,是对地层的破坏和扰动,破坏了土体结构的原平衡状态,引起土体内应力场的变化,它的后果是使基坑内的土体向开挖方向滑动,产生坑底土体的回弹和围护挡土结构的内移,这个变化的实质也是种平衡,但是种自然的破坏性平衡,为了有效控制这种破坏性的平衡,设计采用了φ609钢管支撑措施。支撑是承受围护所传递的水土压力,来平衡主动压力,但钢管支撑只是临时过度性措施,还必须尽快的按设计浇注混凝土结构才是永久性的平衡措施。所以说基坑工程施工破坏在前,平衡在后,变形在先,支撑在后,回筑更后。支撑总是滞后于围护的内移,因此及时而有效的支撑,是深基坑工程施工减小围护墙无支撑暴露面积和无支撑暴露时间,减小围护墙的变形,减小基坑工程风险十分重要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注浆加固和降水工程是华东地区地铁基坑工程不可缺少的技术措施,目的是通过加固和降水改变软弱土层的土体结构和含水量来提高土体强度,增强基坑整体抗失稳(滑坡和隆起)的能力,被动土的抗力增加,减少了围护结构的变形,有利于环境的保护。但加固和降水也存在负面效应,尽管不大,却客观存在,它们都是先破坏后加固的,地基加固有挤压扰动作用,对围护墙有外推趋势,降水产生土体干缩引发围护墙内移。这种负效应是有限的,而且加固和降水在基坑工程中相对于挖土和支撑是静止的,地层空间变化不大,挖土和支撑却在动态中进行,占了基坑工程很大的时空,因此说挖土和支撑是决定基坑工程施工成败的关键所在,是深基坑工程施工的风险主要阶段。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做到:
1、采取对策
深基坑工程施工的安全问题要控制风险的出现,就是要可靠的防止基坑整体失稳(滑坡和隆起),要防止支撑体系的强度破坏(支撑的偏心挠曲和撑点滑动),采取的对策:
1.1 坚持按时空效应原理确定施工参数
时空原理就是针对华东地区软土地层具有流变的特性,利用土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位移的变化规律,提出的一种控制措施,具体地说对车站施工全过程按工序进行分解控制,在空间上规定尺寸大小,在时间上定下完成时限,按量化的空间和时间结合有序的操作。地铁车站建设的实践证明,按时空效应原理施工是非常有效的积极的主动的安全施工措施。有了工程的安全,也就有了环境的安全,因此利用好时空效应的原理,才是根本的直接的环境保护措施。
1.2 在监测数据指导下,按时空效应原理组织均衡的快速施工
快速施工是地下建筑安全施工的二大要素之一,快挖土、快支撑、快回筑,向“快”要安全。这种“快”是有序的“快”,是有准备的“快”。序就是按工序编制施工程序和操作细则,严格按细则操作,做到有条不紊,分工明确、落实岗位、责任到人。工序施工准备就是要有超前的意识“做一、备二、想三”(根据能力、环境、天气)。要做到有序有准备,事前要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这是关键也是先决条件,只有施工人员都明白了,做什么,怎么做,为何要这样做,什么时间开始做,什么时间完,好的标准是什么,如何配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就可以“快”起来。简言之,要使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工人建立起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要有尽快建立起新的永久平衡概念,有保护环境的风险意识,才会自觉的去“快干”,这是一项深基坑施工十分重要的管理措施。
1.3水的问题
施工中少不了水,但水往往是地下工程工程事故的祸根,因此处理好水的问题可称谓是地下建筑安全施工二大要素之二。降排水不仅关系到改善工人下坑挖土、修整的劳动条件,更是提高土体强度(撑力)减少回弹,减小基坑变形的措施,而且也是纵坡稳定预防滑坡的重要措施。因挖土后边坡前后出现了水位差,便产生水在土坡中的渗流,对土坡的稳定是十分不利的。要十分重视降排水的效果,降排水效果也是组织快速施工不可缺少的重要保证。因此做好基坑工程的明水疏排和暗水降排是深基坑施工十分重要的不可缺少的技术措施。
2 、 目前在深基坑开挖中常见的不安全隐患
2.1 支撑的及时性是关键工序
2.2 支撑的可靠性、有效性存在的问题较多
2.3 明沟排水系统不完善
2.4 基坑开挖局部有超挖现象
2.5 支撑活络头伸缩段伸出过长
2.6 基坑边堆载的危险性未引起重视
3 、需改进的工作
3.1基坑开挖必须建立下“任务单”,和填写“挖土支撑记录表”的制度
使挖土、支撑的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对当天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挖土的配上足够的挖运能力不能哪里好挖挖哪里;支撑的要事前预拼并备足配件,做到土完即到场设撑;监理人员在土完设撑时要旁站,加预应力,下契块,各方负责人填表签字。目的达到有序快速,做到支撑及时、有效。当然关键还在于要结合《监测报表》经常分析“记录表”中,挖土完到支撑加力完的时间,提出紧凑工序衔接,或调整场布、调整机具或调整工序安排等有效措施,尽可能地缩短时限,优化时空参数,减少无支撑暴露时间,达到控制基坑变形在允许范围内的目的。
3.2 减少基坑暴露时间
尽快地按设计回筑好结构,建立永久的平衡。结构回筑要快,尤其是底板和底板前的垫层。端头井面积较大垫层可分为几块,结构施工段的垫层也可分成几小段;大于200平方米以上的基底不能置留一天以上。尤其是遇大雨,垫层可挖一块(段)浇注—块(段),但必须对应着支撑的位置筑垫层混凝土;底板混凝土应在垫层混凝土完后的5~7d内浇注,,总之浇注垫层和底板要抢,越快越好。
3.3 加强监测工作
《监测报表》要及时、准确和完整。监测数据要上午测,下午就送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加密测试的《快报》测后二小时内必送交。每周要做周分析,在例会上讲评,并将分析报告在周一送业主项管部一份。当监测出现报警值,监理要组织分析,提出对策意见。
4 、 将复加支撑预应力的控制措施定为制度
4.1在撑了第三道(或第二道)支撑后,对第—道、第二道轴力作检查,如预应力损失大应及时复加到设计规定的值;当撑上第五道(或第四道)支撑后,对第三道和第四道作检查并施加到设计规定值。
4.2如围护结构或周边环境变形值较大(出现报警值)即对变形大的测点左右约—倍坑深影响范围内的支撑,复加比设计规定的轴力再大10%的撑力(事前征得设计的同意并办妥签证手续)。
二、围护结构工法桩施工安全措施(以杭州地铁安全施工要点为例)
1、在围护结构工法桩型钢吊装及插入过程,设置警戒隔离带,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前对搅拌桩机进行维护保养,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由于设备故障而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上岗前必须检查设备的性能,确保设备运转正常。若出现注浆孔堵塞或断浆现象,应及时停泵,排除故障后,再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复喷浆,严防断桩、空桩。
3、桩机移位、开钻、提升由现场指挥负责,开钻前,检查桩机平稳性,做到固定端正,桩架垂直,并采用测量仪器或手段,完成桩机的水平度,桩架的垂直度,在确认无误后,指挥下达操作命令。
4、场地布置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避免设备多次搬迁、移位,减少搅拌和型钢插入的间隔时间,严禁钻管下钻提升中途进行换岗接班,建立交接班记录制度,尽量保证施工的连续性。
三、盾构施工安全措施(以杭州地铁安全施工要点为例)
1、本标段主要穿越软土及砂层,盾构选型时选用土压平衡盾构机,并在土仓压力隔板的不同高度位置安装了三个土压传感器,可以对土仓内不同高度的土压随时进行监控;螺旋输送机出土速度可以进行无级调速。系统可以对土仓压力、掘进速度、螺旋输送机出碴速度等参数进行全自动或手动控制;盾构在土压平衡模式下掘进时可以有效的控制地表沉降。
2、为保证盾构始发及到达安全,将始发处加固长度由原设计3.5m增加到8m,并增加8口真空降水井,接收处加固长度由原设计6m增加到10m,并增加6口真空降水井,使两台盾构机均顺利始发。
3、破除洞门时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现场气焊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动火手续,并设置灭火器材以防万一。气焊作业必需由持证的工人按规程上岗操作。
4、在洞门凿除过程中,要随时监测,发现异常现象,马上通知工人撤离施工作业面,对破除体进行必要的支护,确认安全后,再施工
5、负环管片安装时,管片与始发托架之间采用木楔稳定,还采用钢丝绳、钢丝绳卡子沿环向组装成紧箍负环管片绳具,绳具两端钩在始发托架上,将管片环箍紧,确保始发安全。
6、、始发过程的同步注浆采用双液浆,同时结合盾构机本身的环向孔,采用高强度、高止水性浆液注浆,确保洞门处不渗水。
7、在盾构机过建筑物基础或地下管线前20米,对所有施工设备进行检修,并把维保工作做到位,确保盾构机在过建筑物基础时设备故障率低,设备性能完好,能连续地通过。
8、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土仓土压力,同时也必须严格控制与土仓平衡压力有关的施工参数,如出土量、推进速度、总推力、实际土压力围绕设定土压力波动的差值等。在实际施工中可把土仓压力控制在0.17MPa~0.21Mpa之间,总推力控制在800T~1000T之间,刀盘转速控制在0.8r~1.2r之间,具体的参数值还得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9、盾构在下穿建筑物基础或地下管线时严格规范同步注浆操作,以注浆压力和注浆量进行双控保证环形间隙填充质量。特殊地段浆液改为快硬性注浆料,使管片衬砌尽早支撑地层,减少施工过程土体变形。
10、盾构在下穿建筑物基础或地下管线时做好盾尾油脂的压注,确保盾尾油脂密封压力,保证盾尾密封和铰接密封的防渗漏效果,严禁盾尾密封和铰接密封发生渗漏。
11、在穿越建筑物基础或地下管线施工时,推进速度不宜过快,尽量做到均衡施工,减少对周围土体的扰动,避免在途中有较长时间耽搁。如果推得过快则刀盘开口断面对地层的挤压作用相对明显,地层应力来不及释放;推得过慢,则刀盘的正反转动对地层扰动作用相对明显,容易造成建筑空隙,所以正常推进时速度应控制在10mm/min左右。
12、在确保盾构正面沉降控制良好的情况下,使盾构均衡匀速施工,盾构姿态变化不可过大、过频。每隔5环检查管片的超前量,推进时不急纠、不猛纠,多注意观察管片与盾壳的间隙,相对区域油压的变化量随出土箱数和千斤顶行程逐渐变化,以减少盾构施工对地面的影响。
13、盾构掘进穿越公路及建筑物前,制定周边建筑物保护方案,并经专家评审;盾构掘进穿越公路及建筑物时,加强对地面的巡查,并加密监测,监测人员及仪器24小时在掘进区域内跟踪测量,及时反馈监测数据,数据第一时间通知盾构机操作手及土木工程师,以便调整掘进参数。
14、盾构掘进穿越地下管线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监理及各产权单位审批,与产权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在盾构通过时通知产权单位到现场进行指导施工。
15、在管片堆放处设防雨棚,防止防水胶带遇水膨胀失效,导致隧道内出现渗水现象。
16、定期对龙门吊钢轨压板、钢丝绳、刹车片、管片吊带进行维修检查,并在吊装过程中派专职安全员进行监控,防止吊物伤人。
17、刀具更换要点(参考成都地铁投标标书)
1)综合勘察资料正面土性作认真判断,选择合适位置。
2) 通常是由人工进入土仓进行刀具的更换作业,根据工程的地质情况,隧道处于卵石土层,含水量高、渗透系数大,换刀前对正面土体进行加固处理,正面土体加固方法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地面有条件的可在地面进行降水,地面没有地基加固施工条件的,考虑在气压状态下进行换刀作业。
18、刀具检查和调换的操作程序(参考成都地铁投标标书)
1) 停止掘进,做好检查和调换的各项准备工作。
2)开仓并测试仓内是否含有有毒气体。
3) 逐个检查刀具,并做好记录。根据刀具磨损情况,确定换刀的类型和编号。
4) 在稳定的地层中,采取先拆后换的流程进行;如地层不够稳定,则采取边拆边换的流程进行,以便地层变化较大时可及时恢复掘进。
5) 刀具调换完成后,经专业工程师的检查,确认无误后清理土仓,关闭仓门。
6)恢复掘进阶段将刀盘转速和总推力由小到大逐渐递增,避免损坏刀具。
19、刀具检查和调换的安全防护措施(参考成都地铁投标标书)
1) 开仓前,保护可能损坏的电器、液压设备 。
2)入土仓前,尽可能排清土仓内积泥,观察土仓内水土压力的变化情况,在确认无异常波动后,准备开仓。
3)开仓后,土仓门一定要固定牢固,以防发生危险。
4) 开仓后,定期检测仓内是否含有有毒气体。
5)严格控制进仓施工人员,每次作业规定2人次参加。仓门口派专职安全员进行全过程监察,观察正面岩土稳定情况及渗漏水量。如发现异常情况,组织施工人员有序撤离,并迅速关闭人行闸和法兰门。
6) 为保证土仓内空气流动,进风直接用鼓风机送至气压仓法兰门处,排风用鼓风机在人行闸处倒吸(鼓风机保证良好接地)。
7) 土仓内照明使用24V电压灯,配有漏电保护及防护罩保护。
8) 焊工在气割和焊接时接地远离土仓,保护刀盘大轴承,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9)施工人员不得走出刀盘外,施工中保证进出通道畅通。
20、应急及预防措施(参考成都地铁投标标书)
当发现正面土体有坍塌的迹象,立刻组织施工人员撤离土仓,关闭土仓闸门,马上进行密闭式(不出土)推进,靠上前方土体,同时加强地表监测,监测频率为:1次/6小时,必要时加密监测频率。根据具体情况对盾构机前方土体采取加固措施,在开仓之前联系好有关的单位,使出现险情时能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抢险工作。
为了应对更换刀具施工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准备齐全紧急医疗设备,包括:担架2套,氧气袋3个,防毒口罩10个,常用急救药品(配套)等。
21、盾构机装拆机作业风险点:交通伤害、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落物伤人与物体打击。
交通伤害预防措施:提前进行盾构机运输路线查勘,并专人全程跟踪,严禁通过限高、限载的交通基础设施;严禁酒后驾驶。
起重伤害预防措施: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吊装公司进行盾构机的运输与装拆机吊装作业,并做好过程监控,签订分包合同并进行公证,转嫁施工风险;起重吊装人员必须有相应资质并持证上岗;做好作业前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工作;隔离作业区;严禁酒后作业。
机械伤害预防措施:转动部分安装防护罩;液压管线装拆必须泄压;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专业技能培训;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触电预防措施: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标要求进行两级漏电保护(个别地方要求三级漏电保护);做好作业前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工作;隔离电工作业区;严禁酒后作业;高压电缆做好保护和标识;变压器、配电房及大功率用电装置尽量远离生活区并进行必要的隔离。
落物伤人与物体打击预防措施:做好作业前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工作;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管;基坑周边禁止堆积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起重吊装的跌落半径范围内区域进行非吊装作业。
22、盾构通过建(构)筑物针对性加固控制措施
1)、针对不同建(构)筑物的实际情况需要相应进行基础托换、地面注浆加固及地面跟踪注浆等处理。
2)、综合考虑建(构)筑物结构形式及与盾构隧道关系、附近地质和周边环境等因素,必要时在盾构通过前对建(构)筑物地基作预先加固处理。
3)、针对有特殊性要求的建(构)筑物(重要文物、有重大影响的交通电力设施等),采用桩基托换处理。
4)、为及时补充地层扰动后产生的孔隙,将地面跟踪注浆作为盾构通过建(构)筑物保护的重要补充措施。在盾构通过前结合建(构)筑物与隧道关系实际情况,在地面适当位置钻孔并预埋注浆管,并根据盾构通过过程中监测反馈信息,进行跟踪注浆确保建(构)筑物的稳定安全。
四、联络通道施工安全措施(杭州地铁情况)
1、联络通道原设计采用地面搅拌桩加固,为保证安全将地面加固改为冷冻法施工。
2、洞口切割前利用管片吊装孔对左右各5环管片背后进行二次补充注浆,为了保证联络通道拆除钢管片时管片的稳定,减小联络通道处管片变形,保证联络通道处管片受力体系转换过程中结构的稳定。在拆除钢管片前对联络通道处不拆除的钢管片和砼管片架设预应力支架进行支护处理。
3、在开挖前安装好防护门,从钢管片预留注浆孔打探孔观察土体冷冻质量,确认达到设计要求后拉开钢管片开始开挖。
4、防水措施一定要到位,尤其要做好开挖期间的排水措施,保证掌子面在无水状态下的开挖。
5、及时对隧道内的拱、两腰进行收敛监测,做到信息化施工,对于土体在水平冻结法加固后的后期沉降要特别予以关注。
五、施工安全用电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执行“三级用电、三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
2、现场机械设备要有防雨、防潮、防淹措施,电动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安全漏电保护器。雨季施工对动力、照明线路及供配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杜绝跑漏电现象。配电箱、电闸箱有防雨、防潮措施,外壳有接地保护。各种电气化动力设备经常进行绝缘、接地、接零保护的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尤其在雨后对设备电缆线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闸施工。
3、各分支电缆做好统一的保护措施,电缆在室外不设中间接头。
4、电工加强巡查,对现场电线进行检查,将破损、老化的电线及时更换。
5、定期对电缆、灯具、开关箱、绝缘工具和各种手持电动工具进行绝缘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立即更换。
6、保证一定的自发电能力,以确保汛期突然停电情况下的防排水需要,并切实做好避雷装置和防漏电措施。
六、高支模施工安全管理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等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
6、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杆件的设置的连接,支撑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有松动,立杆是否悬空;扣件是否松动;脚手架的垂直度偏差;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载。
7、在脚手架的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及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相邻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
9、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0、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七、起重设备操作规程
1、吊车司机和挂钩指挥人员,必须视觉、听觉正常良好,经过体检合格,符合特种作业人员身体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训练,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者,方准独立操作。严禁其他人员随便开动和指挥。
2、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3、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大车、小车、轨道、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4、必须听从起重挂钩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5、吊车工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6、操作制动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7、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与相邻吊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得用反车代替制动,不得用限位代替停车,不得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8、上下车时,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吊车上跨越另一台吊车。
9、工作停止休息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从人头、设备、成品物件上越过。吊运物不得离地过高,应该平稳不晃动。
10、检修吊车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要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置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检修人员必须通知相邻吊车司机。
11、起吊重吨位物件时,应先稍离地面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后,方可升高,缓慢运行。
12、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3、吊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卡紧夹轨钳或用塞垫块将车轮前后塞住。
15、吊车行进中,要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件妨碍视线时,两旁应设专人监视和指挥。
16、夜间操作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17、吊车工在操作时,严禁谈笑、看书、看报、吸烟和饮食。
18、工作中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9、工作完毕后,吊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在“0”位,切断电源并将配电箱加锁。卡紧夹轨器或者用塞垫块将车轮前后塞住。
八、电瓶车安全操作规程
1、经考试体检合格者方可驾驶电机车。驾驶人员对电机车的构造及其安全装置(包括信号、保险装置等)必须熟练的掌握。各种安全装置应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2、必须经常检查机车各种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情况,驾驶室必须敷设绝缘垫,开车前应检查所有安全装置和传动系统。开车时应遵守铁路行车人员一般安全规定。
3、机车开动时,其他人不准在机车驾驶台顶上或平台上(包括驾驶室门下的踏板)停留或站立。
4、机车开动时应观察岔道是否正确,机车本身和道轨是否正常。机车开 动前应先鸣笛(电铃)10秒钟后方可开车。在机车运行过程中发现行人必须鸣笛,若轨道上有障碍物必须在排除后方可继续开动机车。
5、电瓶车驾驶室严禁超员。
6、驾驶电瓶车严禁超速行驶。
7、严禁上班前喝酒,并要求保证好休息时间。
8、装载物件不得超过车底盘两侧各0.2米,伸出车身长度不得超过0.5米,放置高度不得超过离地2米,不得超载,运行时不得将物件拖在地上。
9、装载物件时必须放置平稳,必要时应用绳索捆牢。装运危险品要包装严密、牢固,不得与其他物件混装,并低速行驶。
10、机车挂车不得超过限额。机车夜间行车前必须检查照明,信号,在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车。
11、电瓶车严禁进入易燃易爆场所。
12、行车时应察看前方及周围有无行人和障碍物,鸣笛后起步。车辆转弯时应减速、鸣笛、开方向灯或打手势。
13、驾驶人员应时刻注视指挥者的信号。非指挥人员不得向驾驶人员给信号。但任何人给予的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停车。
14、发生事故,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安全环保部门。
15、工作结束后,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实施手动制动,同时驾驶室的门必须加锁。拔出钥匙,做好交接班工作。
16、电瓶车防溜车措施:
1)加强日常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3)日常检查重点检查机车的制动性能及电瓶电量;
4)在机车速度出现快速提升时,要第一时间寻求减速办法(如降低档位、及时进行制动,必要时将档位推至倒档档位上或采取手动制动进行制动等),确保机车速度不再提升;
5)上坡时及时更换档位,确保牵引力,下坡时做好制动,防止脱档现象发生,控制好下坡车速;
6)一旦出现不可控制现象,要避免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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