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民爆器材库监控措施

2011-04-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民爆物品是一种危险性极大的物品,如果管理不善,将导致严重后果。鉴于其的特殊性,因此民爆器材库的储存、保管、监控尤其重要,是公司特定的重点危险源,为强化此项管理工作,公司采取了严密的监控措施。

  1、爆器材库的选址、设计均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有资的单位设 计、承建,并由公安部门验收合格,许可使用。

  2、安全消防设施配备均符合有关规定,并保持良好、有效。

  3、民爆物品堆放严格按要求标准存放。

  4、库房设人守卫,保持昼夜值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

  5、值班人员经常对库区、库内进行严格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组织落实整改,并按“三定”原则(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加以完成整改。

  6、公司、分公司有关部门对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落实。

  7、库区设有报警器、探视器、探照灯、犬防,随时对库内进行监控管理。

  8、库内配置有灭火器、消防水、防火墙、、防爆土墙、消防沙等消防设施,以备突变事件发生,进行抢险之用。

  9、民爆器材库建立爆破器材出入流水帐和手持机双项领用管理制度,并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10、看库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严格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11、看库人员对入库的民爆器材进行严格的质量审查,按入库规定办理手续。

  12、库内出现有废品时,严格按民爆物品销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13、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库房内禁止按电灯照明,可采自然采光或库外设探照灯进行投入采光。

  14、在库区内设有避雷装置,确保雷雨时库区安全。

  15、民爆器材库配有通讯电话,保持与外界畅通。

  16、民爆器材库工作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履行责任,否则发生问题,追究有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