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现场
(一)在下列地点工作,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白天用红色标志,晚间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种车辆的注意。必要时应设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维护交通,以保证安全。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不得使用红旗或红灯,以免引起误会造成事故,应使用市政有关规定的标志。
(二)信号标志设备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工作完毕应即撤除。
1.凡需要阻断公路或街道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批准。
2.在工作进行时,应制止一切非工作人员,尤其是儿童,走近工作地区。
二、车辆行驶
(一)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
(二)施工和维护线务员所用的自行车,应装设保险叉子,并经常检查叉子及刹车的牢固情况。禁止在有危险地方冒险骑车。
(三)骑自行车时,不得将笨重料具放车把上,必须放在车后铁架上,并捆绑妥当;不得肩杠物件或携带竹梯或较长的杆棍等物,如需在自行车上携带三米以内的器材如帮桩等,只能顺着车身捆绑在车上。
三、消防设备
1.光(电)缆地下室、水线房、无(有)人站,以及木工场地施工工地、材料库等处,应设置适当的消防设备,如各种型号的灭火器、消防水龙及用具等。
2.消防器材应设置于明显的地方,并应注意使分布位置合理,便予取用。
3.对各种消防器材、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4.所有工作人员对各种消防设备的性能均须深切了解,并应熟知其使用方法。
四、野外工作
(一)遇有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勿冒然下跳,以防跌撞扎伤。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前进。
(二)在农田中工作,注意爱护农作物。
(三)野外工作应根据不同地区,携带防毒及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使用。架设帐蓬时,应选择安全、合适的位置,注意山洪河泥石流的危害。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工作现场,首先应详细观察了解周围环境设备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采取有效防止措施。
(二)所有工作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不可随意使用不合标准的材料,临时性质的设备,所用的材料,虽以经济为原则,但仍应要求达到安全需要之坚固程度。
(三)在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清除工地、杆下,沟坑内等地方的破碎割刺器材,并检点应用工具,防止遗失。
(四)施工作业前和作业中禁止饮酒,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批准。
(五)使用有毒物品时,要保持通风,应配戴口罩、风镜及胶皮手套,必要时还需配戴防毒面具,以防中毒。饭前一定要洗手消毒。携带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根据不同情况至少二人一同工作或携带,并做好隔热、防火、防爆或防寒措施。
(六)在气候特别寒冷,外出施工时,应备有足够的防寒用品。打冰凌时应注意安全,防止被落下的冰凌或折断的工具打伤,并注意脚下,以免滑倒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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