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八类:
1.爆炸品
本类化学品是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本类化学品是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符合下述两种情况之一者:
(1)临界温度低于50℃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3.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是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他类别的液体,其闭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4.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1)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2)自燃物品
自燃物品是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
(3)遇湿易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1)氧化剂
氧化剂是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
(2)有机过氧化物
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
6.有毒品
本类化学品是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7.放射性物品
本类化学品是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cm2的物品。
8.腐蚀品
本类化学品是指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
二、使用化学品过程中保持个人卫生的原则
1.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2.工作结束后、饭前、饮水前、吸烟前,要充分洗净身体的暴露部分。
3.定期检查身体。
4.皮肤受伤时,要完好地包扎。
5.时刻注意防止自我污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换工作服时更要注意。
6.在衣服口袋里不装被污染的东西,如抹布、工具等。
7.防护用品要分放、分洗。
8.勤剪指甲并保持指甲洁净。
9.不直接接触能引起过敏的化学品。
10.下班后,换下工作服,洗头洗澡。
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职责
1.使用单位使用的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2.使用单位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3.使用单位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标明其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在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应贴安全标签。
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5.使用单位对工作场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对检测和评估结果应建立档案。作业人员接触的危险化学品浓度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暂没有规定的,使用单位应在保证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使用。
6.使用单位应通过下列方法,消除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害;选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替代品;选用可将危害消除或减少到最低程度的技术;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如隔离、密闭等);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采取其他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7.使用单位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应设有急救设施,并提供应急处理的方法。
8.使用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消除化学废料和清洗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废旧容器。
9.使用单位应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牌、标签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10.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员工公开,教育员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员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四、员工使用化学品的义务和权利
1.员工的义务
(1)员工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应及时报告认为可能造成危害和自己无法处理的情况。
(2)员工应采取合理方法,消除或减少工作场所不安全因素。
2.员工的权利
(1)员工对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2)员工有权获得
①工作场所使用化学品的特性、有害成分、安全标签以及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②在其工作过程中可能导致危害安全与健康的危险化学品的资料。
③安全技术的培训,包括预防、控制及防止危险方法的培训和紧急情况处理或应急措施的培训。
④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⑤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五、化学烧伤及防护
1.引起化学烧伤的物质
(1)酸性物质
无机酸类有硫酸、硝酸、盐酸、氢氟酸、氢溴酸、氢碘酸等;有机酸类有甲酸、乙酸、氯乙酸、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乙酸、乙二酸、丙烯酸、丁烯酸等;酸酐类有醋酸酐、丁酸酐等。无机酸的致伤能力一般比有机酸强。
(2)碱性物质
无机碱类有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等;有机胺类有一甲胺、乙二胺、乙醇胺等。无机碱的致伤能力较强,它可与组织蛋白结合,形成可溶性碱性蛋白,并能溶解脂肪,穿透力极强,创面不易愈合。
(3)金属类金属化合物
金属、类金属化合物包括黄磷、三氯化磷、三氯氧磷、三氯比锑、砷和砷酸盐、二氧化晒、铬酸、重铬酸钾(钠)等。
(4)有机化合物
酚类有苯酚、甲酚、氨基酚等。醛类有甲醛、乙醛、丙烯醛、丁烯醛等。酰胺类有二甲基甲酰胺等。还有环氧物、烃类、氯代烃类等。
2.化学烧伤的原因
(1)设备故障
设备泄漏,管道阻塞,橡胶管接头脱落、破裂,玻璃仪器破碎,阀门失灵等,造成物料溅出。
(2)违章操作
化学反应控制超温、超压引起喷料或冒料;搬运时容器盖未盖紧,物料溅出;检修时管道未清洗置换,残留料液溅出;放料,清洗容器时料液溅出、爆炸等。
3.化学烧伤的预防
(1)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尤其在采样、抢修设备或可能直接接触化学物料时,要戴好橡胶手套、围裙、胶鞋、防护眼罩等防护用品。
(2)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防止跑、冒、滴、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搬运装酸、碱等化学物品的玻璃或陶瓷容器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轻放、轻装,防止撞破。
(3)配备冲淋装置和中和剂
在容易发生化学烧伤的岗位应配备冲淋器和冲洗器。在无自来水的地方应放置清水盆或清水池。有专人负责每天更换清水;配备中和剂;如有酸岗位备2%~5%碳酸氢钠溶液;有碱岗位备2%~3%硼酸溶液;黄磷岗位备1%~2%硫酸铜溶液等。一旦发生化学烧伤时,可以及时进行自救互救使用。
(4)加强管理,强化安全卫生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每个操作人员都应熟悉本人生产岗位所接触的化学物质的理化性质,防止化学烧伤的有关知识及一旦发生烧伤的处理原则。
六、防酸碱技术
1.酸碱的危害
(1)酸的危害
强酸和腐蚀性较强的酸,通常以液体状态或气溶胶状态,通过皮肤、眼睛、呼吸道等途径侵害人体。液态酸与皮肤接触时,即吸收皮肤组织中的水分使之脱水,同时放出大量的热,引起烧灼伤,造成局部组织蛋白质凝固性坏死,并能引起组织腐烂溶解。
(2)碱的危害
强碱类的固体或浓溶液与皮肤的粘膜直接接触可吸收组织中的水分放出大量的溶解热,与组织蛋白结合形成可溶性、胶样的碱化蛋白盐,并可皂化脂肪,因而造成局部组织的溶解性坏死和灼烧伤;由于坏死组织的变软和易于溶解,毒物可迅速侵入组织深处,从而造成更广泛更严重的坏死性溃疡,这种伤害是最为多见的工业外伤。碱大量被吸收还可引起全身性碱中毒。
2.对酸碱危害的个人防护
酸碱的个人防护,按侵害人体的部位划分,一般可分为呼吸道的防护和皮肤眼睛的防护两部分。
(1)呼吸道的防护
呼吸道的防护主要是防止呼吸道吸入酸雾、酸蒸气酸性气体和碱性粉尘,可分别选用如下防护用品。
①酸性气体防护用品。根据酸性气体的性质和浓度可分别选用防酸口罩和防毒面具。
在酸雾过高和同时有酸碱液体飞溅的场所要选用防酸面罩或防酸面罩连衣。
②碱类粉尘防护用品。可根据碱性粉尘的性质和浓度选用不同的防尘器口罩。
(2)皮肤、眼睛的防护
皮肤、眼睛的防护主要是阻离、减少皮肤直接接触酸碱液体、酸雾、酸性气体和碱性粉尘等有害物质,避免酸碱液滴、酸雾、碱性粉尘危害眼睛。可根据生产条件和工作性质选用不同的防护用品。
①防酸碱液体用品。接触酸碱液体的作业。所需防护用品一般使用耐酸碱橡胶制品(包括乳胶制品)、聚乙烯塑料蒲膜制品和人造革制品、无渗透柞丝防酸绸等;其品种有防酸碱橡胶工作服、背带裤、围裙、套袖、手套、靴、鞋等;在有酸碱液滴飞溅的场所可以使用有机玻璃面罩和防酸面罩,保护面部皮肤和眼睛。
②防酸性蒸气用品。在接触酸雾、酸蒸气的作业时,所穿用耐酸蒸气腐蚀的纯毛呢化、纤类制品,如纯毛呢工作服、涤纶工作服等。
③防碱性粉尘用品。可选用一般较密的棉纤维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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