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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级联动”安全培训教学方案

2011-07-0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培训形式

  1、脱产培训。根据基层单位人员素质需求情况,分期抽调职工到人力资源部参加脱产培训。培训学习人员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回单位工作。成绩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者继续留人力资源部培训,培训期间工资执行生活费标准。

  2、业余培训。由基层单位利用每天班前10分钟组织职工进行“每日一题”学习,技术人员要对疑难问题进行讲解,并准时参加公司组织的每月一考,考试成绩与单位绩效考核挂钩。

  3、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学习。特殊作业人员根据基层单位工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派往地方安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考试不及格未取得资格证者,由本人承担一切培训费用。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2、矿井概况、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作可能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伤亡事故,各工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3、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撤离现场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4、应急救援预案和发生瓦斯爆炸、水灾、顶板事故的自救、互救方法与避灾路线。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6、自救器等安全逃生装备和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7、入井须知、通风安全系统、报警系统和安全指示标志。

  8、瓦斯、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性质、危害及瓦斯聚集的预防。

  9、其他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方法

  培训采取集中脱产培训和业余时间培训相结合,培训内容由各区队根据生产实际确定。

  (四)培训考试

  各区队除按比例参加公司组织的月考外,区队还要自行组织考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监督。

  (五)档案管理

  由人力资源部建立职工安全培训学习档案,记录职工安全学习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