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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工作一般安全要求

2011-07-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现场防火一般要求

  1、现场各种易燃物品必须有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木材、包装纸必须尽快清走。

  2、严禁在办公室、工具室、休息室、班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木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旁进行火焊、火割等明火作业。

  4、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不得露天存放,严禁在太阳底下爆晒。

  5、采用易燃材料包装的设备在现场存放必须有防火措施(比如盖防火帆布)。

  6、在高空进行火割、电焊作业时应垫防火布以防火星溅落引起火灾。

  7、现场使用的油漆、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放专用危险品仓库里,各种危险品应分开存放。

  二、仓库防火一般要求

  1、库房的危险品应分类存放,存放量不宜过多,且应有专用库房。

  2、仓库内设备包装用的易燃物应及时进行清理。

  3、仓库电源线路应经常进行检查,下班时应断开总电源。

  4、仓库区域应有明显的禁火标志,仓库内应禁止烟火。

  5、仓库区应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并摆放在明显、易取处。

  6、仓库人员应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培训。

  三、电气防火一般要求

  1、电气火灾

  (1)温度过高

  A、短路:由于电气绝缘损坏产生短路,导体中电流急剧增加,温度急剧上升产生火花,如果温度达到靠近导体可燃物着火点时,即引起燃烧。

  B、过载:电气设备超负荷或使用时间过长产生线路或设备过热。

  C、接触不良:由于电气设备与线路接触部位的接触面不平、接触压力不够、接触面有杂质等原因造成接触不良,接触电阻增加而导致接触面发热。

  (2)电火花与电弧

  由于电气使用过程中接触不良或闭合开关时产生电火花、电弧可使发热引起火灾,严重的引起金属飞溅,在爆炸场所可引起爆炸。

  2、电气防火一般要求

  (1)根据不同场合采用增安型、隔爆、充油、充砂、本质、无火花等型号防爆电气。

  (2)保持防火间隔,为防止电气产生火花或过热引起火灾,开关插销、熔断器、电热器具、照明及线路均按要求与易燃物隔开。

  (3)保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电气设备运行时,应保持各导电部分接触良好,活动触头表面要光滑并保持足够接触压力。

  (4)保持电气设备电压、电流、温压不超过允许值,电气设备与线路绝缘良好并防止腐蚀,对电气设备经常进行清扫。

  (5)保持通风良好,接地可靠。

  (6)消除静电危险。

  3、扑灭电气火灾措施

  (1)发生火灾时要首先切断电源以免触电,避免电气设备与线路短路扩大。

  (2)火灾区域内电气设备由于受潮及烟薰,绝缘能力降低,拉开开关时要使用绝缘工具。

  (3)剪断电线时,不同线路应在不同部位剪断,以免发生两相或三相短路,架空线路在支持物件附近断开。

  (4)带电线接地时应设警戒区域,防止人员进入而触电。

  4、带电灭火措施

  发生火灾后,为防止火灾扩大,往往来不及断电或其他原因不能断电而需要带电灭火。

  (1)选用不导电的灭火器如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等。

  (2)人与带电体保持必要安全距离。

  (3)防止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