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率之所以高,与建筑施工的特点有关。近些年来高层建筑不断增多,施工作业人员的危险性也不断增大,稍有疏漏,就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为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国家、建筑施工管理部门以及施工企业制定了许多安全管理规定,而且高处作业防护要求也十分明确,但是令人遗憾的是,高处坠落事故仍不断发生。应注意的是,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可能各有不同,归根结底都属于安全管理问题。退一步讲,即使是施工人员的主要责任,但是在事故的处理上、在责任的承担上,管理者也要负全部责任,承担各项赔偿费用。
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违反《建筑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例如施工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和隐患时,未能及时予以解决; 发现危险因素危及人身安全时,未能及时停止作业;
因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又没有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等等,由此而造成事故。高处作业必然涉及攀登问题,按照作业规程,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采用吊车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但是有些施工人员贪图方便,违反规定,从而造成高处坠落事故。
二是高处作业安全设施( 如脚手架操作平台、通道等) 的主要受力构件,未经设计验算和批准就盲目使用等。例如按照规定,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等等。有的事故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如:脚手架无施工方案; 脚手架外侧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不严密; 超高的脚手架和整体提升脚手架以及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升降装置、防坠落和防倾覆装置不符合要求; 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有关脚手架规程的规定等。
三是建筑登高作业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于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导致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四是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三宝”) 使用中的问题。诸如安全帽和安全带不符合标准规定,使用未取得建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准用证的不合格安全网,或安全网规格、材质不符合要求; 又如不按规定系戴安全带、安全帽,或系戴方法不正确,安全网设置不符合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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