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施工常采用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危险性大,伴随着高处作业易发生坠落事故,因此必须认真采取防护措施,做好防护工作和应急措施。
桥梁施工前,应对施工安全进行专项调查研究,成立桥梁工程安全施工小组,由桥梁工程师杨萌任安全施工小组组长,组员陶勇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开工之前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施工安全规程》制定出安全操作规则,并和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施工人员应熟知并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劳动安全保护用品严防高处坠落异物打击,触电,淹弱或其它机械的人为伤害事故。
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区域,应布设安全网。
一、桥梁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基本规定:
1、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研究,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单项工程(包括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开工前,应根据规定的安全操作细则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桥梁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3、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国标《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
4、桥梁施工,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布设安全网。
5、对于通航江河上的桥涵工程,施工前应与当地港航监督部门联系,制定有关通航、作业安全事宜。
6、桥梁施工受气候环境因素影响很大。因此,应注意天气预报风力级别,往往预报风力小于大桥上的实际风力,特别是平旷风口处,故高处露天作业及缆索吊装、大型构建等在起重吊装时,应根据作业高度和现场风力大小对作业的影响程度,制定适于施工的风力标准。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时,上述施工应停止作业。
二、桥梁高空作业安全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
2、控制重伤事故;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4、搞好劳动保护,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率100%,保障员工生命安全。
三、高空作业坠落事故产生的原因分析
1、思想麻痹大意,作业没有严格按高空安全作业规程执行。
2、准备工作仓促,导致在高处工作时间加长,消耗体力,引发坠落事故。
3、高空作业使用的安全防护工具在作用前未作认真检查。
4、高处作业时站在不牢固的结构上工作,而引起坠落。
5、梯子不牢固或爬梯时底下没人扶梯,梯子向后滑或向两侧倒而坠落。
6、遇到下雨刮大风在高处工作,无特殊防护装置,引起坠落事故。
四、预防高空坠落措施
1、为了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出适合本项目部施工特点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制定责任制。
2、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3、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凡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弱视、癫痫等以及其它不适合高处作业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4、凡在离开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高空作业时强调作业人员应集中精力,严格按以高空安全防护工作规程执行,防止发生事故。
5、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工作,尽是减少高空作业,高处作业面上的材料应堆放平整。
6、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材料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工具应随时放入工具袋内,传递物要安全可靠,严禁抛掷。
7、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不得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保护,防止落物伤人。桥梁上部作业开始前悬挂安全网,防止人员坠落。
8、严禁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安全绳系牢后上下吊送,防止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9、雨天或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采取可靠防滑、防寒或防冻的措施,水、冰、霜应及时清除。
10、作业人员从规定的通道上下,穿防滑鞋,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等。
11、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如拆模板),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以外。
12、拆除的钢模板、脚手杆等随拆随运走,不得堆放高处。
13、高空作业走行用的脚手板,厚度不小于5厘米,且两端用8号铁丝绑牢固定,严禁探头板。
14、气候恶劣(六级及其以上强风、大雨、雷电、大雪、浓雾等)及夜间无足够照明时,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15、高处作业使用的各种机电设备和索道、缆风绳、地笼等设施,应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定期和在大风、大雨、雷电后进行检查维修。
五、挖基础施工安全规程:
1、墙壁四周应清除3米范围,并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应根据不同地质情况,确定坑壁的坡度。
2、在水中挖基,应备有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基坑是机械抽排水时,必须备足够的抽水设备。
3、坑内2米以上,坑内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经常检查坑壁有无异常情况。
4、经常检查机具、索具、挂钩等十分完好牢固。
5、人工运输脚手板应牢固,单人抬运道板不小于60厘米,双人抬运道板不小于1.2米
a)人工挖孔桩操作安全规程:
1、人工挖孔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实心实意土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应根据孔壁渗水情况,采取孔壁防护及排水,降水措施,严防塌孔。
2、对孔壁的稳定性,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配专人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孔内取土吊桶升降时,挖孔作业人员应在护盖下工作,并使用专用的钢筋梯或软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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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挖孔作业,孔顶应设置围栏,在下班时孔口应加罩盖。
4、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米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挖孔最深不宜超过15米。
5、挖孔桩内岩石要爆破时,应采用浅眼法爆破,使用毫秒微差爆破,严格控制药量。
6、经常检查气体情况,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度时,如果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六、桥涵工程施工中的安全基本规定:
1、明挖基础:
(1)开挖基坑时,如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应不小于0.8m。
(3)采用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离吊斗升降移动范围。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
(4)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
(5)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
(6)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
(7)小型桥涵施工,如不能保证车辆通行时,应事先修好便道或便桥(涵),并在修建桥涵的公路两段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
(8)寒冷地区采用冻结法开挖基坑时,应根据地质、水文、气温等情况,分层冻结,逐层开挖。
(9)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办理。
2、筑岛、围堰
(1)吹砂筑岛的吸泥管道一般使用浮筒承载浮于水面,每只浮筒都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在浮筒上跨越行走时易发生落水事故。因此,吸泥船吹砂筑岛时,作业区内严禁船舶进入;承载吸泥管道的浮筒上不得行人。
(2)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中,挖土、吊运、浇筑砼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
(3)基坑较深时,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
(4)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浅基础木板桩围堰的拆除,可先部分抽出板桩,使四周土方逐渐坍落入基坑中,最后使用机具吊出支撑。深基础的支撑拆除,可利用已完成的基础砼做支撑点,用短杆支顶,逐步撤换长支撑的方法进行。
(5)在围堰内作业,遇有洪水或流水,应立即撤出作业人员。
3、钢板桩及钢筋砼板桩围堰
(1)打钢板桩围堰施工,一般多在深水江河上进行,施工操作比较复杂。在施工前,应先进行试吊插打等试验工作,以便为正式施工摸索经验和规律,并检验机具设备及施工操作方法是否适宜,发现有问题时,可及时研究修改,避免出现质量和安全事故,同时在插打钢板桩(包括钢筋砼板桩,以下同),围堰前,必须对打桩机具进行全面检查。
(2)钢板桩起吊前,钢板桩凹槽部位应清扫干净,锁口应先进行修整或试插;组拼的钢板桩组件,应采用坚固的夹具夹牢,不得将吊具拴在钢板桩夹具上。钢板桩吊环的焊接应由专人检查,必要时应进行试吊。
(3)打桩机和卷扬机应设专人操作。钢板桩起吊,应听从信号指挥。作业时,应在钢板桩上拴好溜绳,防止起吊后急剧摆动。吊起的钢板桩未就位前桩位附近不得站人。
(4)钢板桩插进锁口后,因锁口阻力不能插放到位而需桩锤压插时,应采用卷扬机钢丝绳控制桩锤下落行程,防止桩锤钢板桩突然下滑。因为钢板桩锁口经过了修整或试插,但因已打入的钢板桩可能会产生扭曲变形,经过试插过的钢板桩不一定能顺利插入,在局部有障碍的部位经桩锤重压,可能会产生客服局部阻力后突然下滑的现象。
(5)插打钢板桩,如因吊机高度不足,可向下移动吊点位置,但吊点不得低于桩顶下三分之一桩长的位置,以使其便于进入打桩架,并避免钢板桩弯曲变形。
(6)钢板桩在锤击下沉时,初始阶段应轻打。桩帽(垫)变形时应及时更换。
4、套箱围堰
(1)深水处水中构筑物采用套箱围水修建时,套箱的结构及型式应按设计制造,并经检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水上运输的安全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套箱在施工中,使用的机械设备较多,又处于深水处作业,特别要注意吊运、组装、拆除时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2)各种型式的钢套箱在浮运货装配中,必须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和刚度,并要制定吊运、组装、拆卸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3)套箱采用船组辅助定位时,应先将定位船、导向船(或其他导向设施)就位。
(4)钢套箱进入现场定位后,应检查锚碇系统的稳定情况,因此,应静观一段时间,使锚绳松弛部分拉紧,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船间的通道及联接梁上,应铺设人行道板和栏杆。
(5)钢套箱拆除,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时安全防护设施应齐备。
5、沉井基础
(1)深井的初沉阶段不宜在汛期内施工。如必须在汛期、临汛期施工时,应采取稳妥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2)在围堰筑岛上就地浇筑的沉井,一般采用草袋围堰。因围堰压缩了流水断面,易产生冲刷而导致围堰塌陷,因此,围堰要牢固,能防止冲刷产生塌陷。施工中应注意加强检查和维护。
(3)由于沉井体积较大,井内施工人员不易察觉沉井的倾斜,因此,拆除沉井垫板,应按现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89)的规定进行。抽拔垫板时,应派人在沉井外观察和指挥,以确保沉井初始下沉不产生过大倾斜。
(4)沉井下沉,采用人工挖掘时,劳动组织要合理,井内人员不宜过多。在刃脚处挖掘,应对称均匀掘进,并保持沉井均衡下沉。下井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井内要有充足的照明。沉井各室均应备有悬挂钢梯及安全绳,以应急需。涌水、涌砂量大时,不宜采用人工开挖下沉。
(5)井内、井上搭设的抽水机台座(架)无论是在沉井内预埋钢件焊接成架或由井顶悬挂的机架都必须安装牢靠。电路应使用防水胶线,防止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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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沉井顶面应设安全防护围档。井顶上的机具应设防护挡板,小型工具宜装箱存放。在沉井刃脚和井内横隔墙附近,不得有人停留、休息,以防沉井可能突然下沉造成伤害事故。
(7)用吊斗出土时,斗梁与吊钩应封绑牢固,并应经常检查斗梁、斗门等磨损情况,损伤部位应更换或加固,吊斗升降时,井顶指挥人员应通知井下人员暂时避开。
(8)采用抓斗进行不排水下沉时,如钢丝绳缠绕在一起而需要转动抓斗进行排除时,井顶人员一般使用长铁钩,在拉、推工作中易产生闪失坠落事故,因此作业人员不得用力过猛,而且要求作业人员应站在有护栏的部位。
(9)不排水下沉中,应均匀出土,不得超挖超吸。必须进行沉井底的潜水检查时,要防止沉井突然下沉和大量涌砂而导致沉井歪斜或造成机械和人员损伤。对潜水员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10)沉井下沉需要配重时,配重物件应堆码整齐,捆绑牢固;采用偏配重、偏出土和施加水平力纠正井倾时,荷载应逐级增加,并不断观察沉井下沉情况。采用悬臂配偏重时,悬臂支架要认真检查,保证坚固可靠。
(11)采用空气幕下沉沉井时,空压机、储气罐等应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并由专人操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暴晒和高温烘烤。施工中要控制风压和确保安全阀工作正常。压力表、安全阀、调节器等应定期校验。
(12)在深水处,采用浮式沉井施工时,在沉井下水、浮运及悬浮状态下接高,下沉等,应遵守相关规定。
(13)浮式沉井定位落床前,应考虑潮水涨落的影响。沉井落床后,应采取措施,使其尽快下沉,并使沉井达到保持稳定的深度。
6、钻孔灌注桩基础
(1)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架设斜撑或缆风绳。
(2)冲击钻孔,应选用起重能力较大的机具设备。所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并必须检查质量合格,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固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冲击过程中,钢丝绳的松弛度应掌握适宜。
(3)正、反循环钻机及潜水钻机使用的电缆线要定期检查,接头必须绑扎牢固,确保不透水、不漏电;对经常处于水、泥浆浸泡处的情况,应架空搭设。挪移钻机时,不得挤压电缆线及风水管路。
(4)潜水钻机钻孔时,由于在潮湿环境作业,电动机绝缘电阻降低,漏电的可能性增大,因此一般在完成一根钻孔桩时要检查一次电机的封闭状况。钻机速度应根据地质变化加以控制,以确保安全运转。
(5)采用冲抓或冲击钻孔时,当钻头提到接近护筒底缘处,应减速、平稳提升,不得碰撞护筒和钩挂护筒底缘。
(6)钻孔使用的泥浆,宜设置泥浆净化系统;并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7)钻机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不得滞留孔内。
(8)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桩而护筒尚未拔出的,应架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遮罩。
7、沉入桩基础
(1)钢筋砼桩、预应力砼桩采用锤击沉桩或震动沉桩时,施工场地应坚实并保持清洁。打桩机的移动轨道,铺设要平顺、轨距要准确,钢轨端部部应设止轮器。
(2)打桩架移动时,应在现场施工负责人指挥下进行。桩架移动应平稳,桩锤必须放在最低位置,柴油打桩机后部的配重铁必须齐全,采用滚杠滑移打桩架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在打桩架内操作。
(3)水上打桩平台必须搭设牢固,打桩机底座与平台应连接牢靠。
(4)浮式沉桩设备沉桩时,桩架与船体必须连接紧固。船体定位后,应以锚缆加固,并应防止施工中浮船晃动。
(5)起吊沉桩或桩锤时,严禁作业人员在吊钩下或在桩架龙门口处停留或作业。
(6)打桩架及起重工具,应经常检查维修桩锤,必须将桩锤放落在地面或平台上,严禁在悬挂状态下维修桩锤。
(7)采用高压水泵等助沉措施,其高压水泵的压力表、安全阀、水泵、输水管道及水压等应符合安全要求。高压射术辅助沉桩,应根据地质情况采用相应的压力,并要防止急剧下沉造成桩架倾倒。射水沉桩,应在桩身入土达到稳定时再射水。
(8)振动打桩机开动后,作业人员应暂离基桩。以观察振动打桩机的情况,以策安全。振动打中如发现桩回跳、打桩机有异声及其他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振,并在经检查处理后再继续作业。所有开、停振必须听从指挥。
(9)振动打桩机在停止作业后,应立即切断电力源。
8、挖孔、沉管灌注桩基础
(1)挖孔灌注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土层或岩层条件下施工。当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应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严防塌孔。
(2)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设备的,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应有专人管理,并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口不得堆积土渣及沉重机具;作业人员的出入,应设常备的梯子,梯子必须牢靠;夜间作业应悬挂警示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
(3)孔内挖土人员的头顶部位应设置护盖。取土吊斗升降时,挖土人员应在护盖下面工作。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注砼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井孔。
(4)人工挖孔,除应经常检查孔内气体的情况,确保安全外,并应遵守下述规定:
①挖孔人员下孔作业前,应先用鼓风机将孔内排出更换。
②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对含量虽不超过规定,但作业人员有呼吸不适感觉时,亦应采取通风或换班作业等措施。
③空气污染超过现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HZ-1—82)规定空气污染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5)人工挖孔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当使用风镐凿岩时,应加大透风量,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人工挖孔最深不宜大于15m。并采取劳动保护措施,以保证工人健康。
(6)挖孔桩孔内岩石需要爆破时,应采取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并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7)沉管灌注桩采用振拔机,锤击或振动沉管施工时,应按上述“7沉入桩基础”的安全规定处理。施工前,应检查管节与桩幅联接是否牢靠,桩尖分瓣是否灵活。所有机械与作业平台应稳定牢靠。采用浮式沉管及拔管作业时,应按上述“7沉入桩基础”中的安全规定处理。
七、高空坠落处理程序
1、紧急救护的基本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抢救,减少伤亡,并根据受伤程度进行救护。
2、各施工现场离医院远的,应配备急救箱及急救药品。
3、出血必须先止血。
A、伤口渗血:用消毒纱布盖住伤口,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仍有较多渗血,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或用布带等止血。
B、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有条件用止血带止,再送医院。
4、骨折急救
A、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B、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固守,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C、如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士袋(或其它替代物)旋转两侧至颈部固定不动,以免引起截瘫。
D、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腰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5、颅脑外伤
A、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管通畅,若有呕吐,扶好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窒息。
B、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
C、颅脑外伤,病情复杂多变,禁止给予饮食,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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