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外出人员工作要求,公司针对外部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等外派工作人员,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驻外和投标人员工作要求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工作要求
1、资金控制
(1)预付款控制:派驻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对预付款申请手续严格把关,如预付款拨付资金不高于合同价款的30%,经派驻人员核验后可提交公司财务部全额拨付。
(2)对进度款的控制应当以实地完成工程量为控制依据,按派驻人员核验情况决定是否支付。工地实地完成工程量与申请支付进度款相符,提供足额、真实的票据,派驻人员检验无误并签字后,可申请公司财务支付进度款的90%,不符时按派驻人员核定金额的90%支付。
(3)派驻人员应对其负责项目所有财务单据、支付申请资料进行预审,并在结算会签单上签字,确保资料的真实、可靠。
2、进度控制
(1)负责督促检查进度计划的具体实施。
(2)定期核查进度进展情况,对比进度计划,分析进度偏差等原因,指导纠正进度偏差。
3、质量控制
(1)派驻人员需认真熟悉和掌握所负责项目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制性技术文件等。
(2)对重要的隐蔽工程需旁站监督。
(3)工程外部尺寸需实地丈量测绘。
(4)对需控制的技术指标,必须参与实验以确保质量。
4、安全生产
(1)督促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2)定期对工程实地进行安全巡视。
(3)核查岗前安全培训及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4)检查安全资料。
5、每星期向上一级主管负责人汇报一次工作,紧急或重大事件及时汇报。
6、了解当地风土民情,协调掌握公司与合作伙伴的关系,为公司管理当好参谋。
(二)、派驻分公司人员工作要求
1派驻人员应管理好公司印章、证件,并登记分公司对证件、公章的使用情况及使用人相关信息。
2及时掌握分公司投标信息。
3检查标书,符合要求的标书负责签字盖章,配合投标的证件准备齐全。
4分公司在有问题时,及时和区域负责人沟通,需汇报时派驻人员向公司汇报。
5分公司跨辖区投标,需经派驻人员协商同意后方可投标。
6了解当地信息,开拓新的信息资源;树立公司形象,拓展外部市场。
(三)、外部工程投标人员工作要求
1、公司外出投标人员,必须在投标部登记所带证件、在综合部登记所带公章等信息。
2、不得以个人名义与他人合作投标从中牟利。
3、在分公司区域内投标先与分公司协商。
4、细心阅读投标信息,确保携带证件、公章等资料齐全、有效。
二、驻外人员差旅及补助
1、项目部管理人员
项目部派驻人员食宿均有项目部直接负责,差旅费用按实际费用由项目部支付,电话补助费300元/月,由项目部支付;工地补助:省内30元/天、省外50元/天、边远地区60元/天,公司按外出考勤发放补助。
2、驻分公司人员
派驻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食宿均由分公司直接负责,差旅费用按实际费用由分公司负责,电话补助费300元/月,由分公司支付。工地补助:省内30元/天、省外50元/天、边远地区60元/天,公司按外出考勤发放补助。
3、投标人员工作要求
公司投标人员外出投自营项目或内部工程,所有费用按公司出差标准执行。合作项目或其他投标其费用均由合作方负责,公司不负责任何费用。
三、外派人员奖惩
1、年终对于严格遵守本办法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并做为年底个人考核的依据。
2、对未能遵守本工作办法的工作人员,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及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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