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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作业爆炸物品管理现状及对策

2012-09-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爆破作业,是集爆破器材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清退、销毁为一体的综合性管理环节,是实现爆破器材研发、利用和管理目的的终结点。由于爆破作业分布区域广泛、点多、流动性大和作业环境不特定性以及可直接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多,人员成分复杂,是一个极易发生爆炸物品流失和严重涉爆案件、事故的环节。

  新的《民用爆炸的品安全管理条例》从法律制度上明确规定了采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建立国家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用计算机技术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标识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这些制度、措施对实现爆炸物品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防止爆炸物品流失,预防爆炸事故、案件,保障公共安全,保证爆炸物品合法使用,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将起重要作用。但是从工作实践看,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运作后所凸显出的缺陷以及爆炸物品管理现不容乐观。

  一、管理现状

  (一)、爆炸物品计算机监控面局限,管理盲区宽。

  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系统的运行,解决了从生产到使用库管各环节的监管问题,使爆炸物品的流量信息采集更加快捷、准确,流向轨迹清晰,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但由于信息系统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厂家、储存库、运输、购买、销售、使用单位的入库、出库。在实现爆炸物品研发、利用目的和最易发生爆炸物品流失的关键环节爆破作业环节(爆破器材从使用单位库房出库后到爆破作业结束),确成为了信息系统监控的盲区。爆破员凭电子卡从单位库房将爆破器材出库后,计算机监控也随之中断,在广大地区,爆破器材的运、管、用、退、登记,全部是由领取人自己操作,在什么地方使用?使用了多少?剩下多少?去向都是由爆炸物品持有者在决定和掌控。2006年以来我市查处的20余宗私存爆炸物品案,追查来源90%以上的爆破器材都是从爆破作业环节流失的。如某县泥溪乡,一社长私藏炸药200多kg,被公安机关发现,三次收缴未果,后动用武警才将其强制收缴;2007年一精神病人与一商贩发生纠纷,扬言要炸该商贩商铺,公安机关立即进行调查,确在另一社长家中查获炸药120公斤;2007年6月我市一交通建设工程爆破作业时出现大面积盲炮,原因是爆破员从库房领出爆破器材后,私自将爆破器材交与无卡人员爆破造成的。2007年7月某县沙溪镇张某(曾是爆破员)将修路用的雷管、炸药拿回家炸鱼将自己炸死;这些爆破器材的来源同属爆破作业环节。特别严重的是一些企业、部门对信息系统产生了依赖性,认为信息系统万能,日常监管严重滑坡,过去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制度不能坚持实施和落实,形成了领有人批,用无人管,剩余无人查的严峻局面。

  (二)、爆破器材横向流通十分严重。由于前述因素和爆破员自由掌控爆破器材的实际存在,脱离信息系统监控后的爆炸物品在承包者(爆破员)之间,承包者(爆破员)与社会人之间,工程之间相互转借、转让、买卖的行为普遍存在,有的持卡单位成了爆炸物品二手交易者,行成了一张极具伪装色彩,不发生问题、无人举报,公安机关是很难掌控的地下横向流通网,使爆炸物品管理失控、流失的缺口增大。在接受调查的20个社会爆破员中,都不同程度私存有爆破器材和横向交易的行为,接受调查的10个企业爆破员中,有私存爆破器材行为的占6人。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爆破员不经任何许可为他人提供爆破作业的不在少数。经对爆破员揽私活所使用的爆破器材来源的调查,主要是在正常施工中,采取多领少用的手段获取的。其次是爆破员之间的横向交流。2006年我市一乡村公路工地,爆破施工出现36个盲炮,在组织处理时发现36炮中有26炮根本未装药(只有雷管脚线),其余10炮有的只装了雷管或极少量炸药,在追查时,爆破员称是因业主给的工资太低,想用节余的爆破器材作补偿;2007年元月在查处一砖厂爆破员在一公路施工中发生爆破飞石事故时,发现所使用的爆破器材就是该爆破员从砖厂爆破器材库正常出库后,再到许可的作业范围外使用获取高额利润;2007年4月我局查处的四宗爆破毁物引发的投诉中,有三宗是小砖厂的业主(爆破员)利用砖厂的爆破器材私揽工程造成的;如我市政协捐款三万元为某县芝苞乡芝苞村修公路,购买了1.5吨炸药,而实际只使用了八百多公斤,该村支书、村主任将剩余的炸药私卖,私分,被群众举报,二人受到法纪追究;2007年5月我市一建设工地开工,业主要放12个开工炮,结果出了7个盲炮,经查是爆破员使用了另一爆破员提供的过期雷管所致;2007年7月一建设工地老板不经许可就将400余公斤炸药转到另一县工地使用;2007年8月一建筑工地老板一次就向另一建筑老板借炸药一吨;2006年我市发生三起报复爆炸案件,犯罪嫌疑人所使用爆破器材也都是从爆破员手中获得的,有一人就曾在一个小煤窑做过爆破员。这些案件、事故发生后,从涉及单位的账面上根本查不出线索。

  (三)、物理防控措施不落实,爆炸物品丢失、被盗情况频繁发生。

  一是爆破作业单位爆破器材库不符合国家标准,险象横生,2007年3月以来,我们对全市常年使用单位(矿山、煤窑、砖厂、采石场)库管硬件情况进行调查,只有3.5%基本符合国家标准。主要表现为库区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建筑结构不符国家技术标准,过于简易化;防护措施、手段单一,特别是技术防范缺乏,有也形同虚设,花了钱无效果;守护人员素质难适应职责的需要,守护形同虚设,如2007年7月我们在一矿山的爆破器材库区内活动了一个多小时,竟没有看到有守护人员和保管人员。安全管理形势十分严峻。

  二是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器材在工地随意存放的现象极为严重。在调查的6个矿山爆破点和31个有爆破作业的建设工地,爆破器材在爆破作业现场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裸露堆放的有33处;雷管、炸药殉爆安全距离不够(混存)的有30处;在带电环境(不符合安全标准)裸露存放电雷管的16处;使用情况不明确的12处,如在一高速公路建设工地上,向一爆破员查询作业记录,回答是“没有”,当问其当班领、用爆破器材情况时,爆破班长、爆破员、安全员回答的竞是三个完全不同的数字。2007年我市发生的两起爆炸物品丢失案,破案后,都是犯罪嫌疑人从爆破作业现场“顺手牵羊”盗走的。一些临时爆炸物品存放点,硬件条件不符合要求,防(守)护措施又不落实,案件时有发生。2007年6月24、25日一水库建筑工地两次被盗电雷管320发,破案后竞是五个11岁~14岁的未成年人所违。一些私营业主(爆破作业单位))还根本不具备爆炸物品库房和专用运输车辆。同时使用爆破器材单位对爆破器材管理手段单一,漏洞太多也为爆破器材流失提供了条件,

  (四)、行政审批盲目性大,跟踪监控无力。

  从调查分析,行政审批的盲目性或把不住关,已成为爆炸物品流失的源头因素。造成这一流失缺口的主要因素有三,一是临时性、短期使用爆炸物品的工程,作业单位达不到法定条件,“三无”(即:无技术、无设计,无计划)现象严重,不能提供确切的工程量和祥尽的地质和环境、技术资料,施工随意性大,提供的爆破器材申请用量根本没有科技依据,多为“估计”数;二是负责审批(许可)把关的职能部门,由于管理技能、管理手段、管理力量远不适应管理需要,县级公安机关管理技术人员奇缺(有也因诸多因素不能专管),在第一手资料可信度低,又缺乏科技支持的情况下,审批处于两难被动运作状态,无把关可言。三是跟踪监控无力,由于管理力量的严重不足,经调查,在实战性最强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爆炸物品管理的人员数普遍为一人,大多数还不能专职,管理必需的设备(如交通工具)也跟不上管理的需要,因此、办公室审批几乎代替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对爆炸物品管理的全部,跟踪监控,特别是对脱离信息系统监控范围的爆炸物品的流向、流量、管理的现状监督空白无力。从我市近年查获的私藏爆炸物品案件剖析,80%都可追塑到“批多用少”上来。如某县水洞溪煤矿2006年6月7日发生因爆破引起瓦斯爆炸致4人死亡,9人受伤的事故,事发后公安机关才发现使用的爆破器材是该矿三个月前被煤矿主管部门令其关闭时留下的;某乡一副乡长,用炸药炸鱼时将自已炸死,在追查炸药来源时,查出了该乡半年前修村道路剩下的雷管252发,导火索348m,炸药75kg;某县一政府干部为支持家乡修公路,给解决炸药两吨,结果路修了个半途而废,剩下600kg炸药被村主任存放在一所小学里达半年之久,公安机关在调查另一案件时发现,才予以收缴。查阅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档案,可以看出申报资料严重缺项,有的就是一张纸,审批程序也存在严重问题。

  二、对策与措施

  (一)整合现有技术力量,建立爆炸物品管理科技平台,为行政决策提供科技支持,确保决策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是一项涉及多个学科的综合性管理活动,非一般行政手段可以做到。就目前我市县级公安机关的单个管理实力,都很难适应现代爆炸物品管理要求。但我市公安机关整体技术实力,在全省比较都算是强的,有持国家爆破高级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证、省公安厅枪、爆管理专家,省爆破协会爆破安全评价专家一名,持国家爆破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资格证的三人,是全省市级公安机关独一无二的。加上巴中社会上持国家爆破中级工程技术人员一人、初级六人,这样的阵容一旦形成整体实力,将对巴中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推动巴中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这也是行政职能部门避免风险,降低风险的重要措施。

  (二)组织对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库房进行技术评审、参照国家标准制定适合巴中实际的爆破作业单位爆炸物品库房建设与验收标准。

  主安包括库房的选址、布局、距离、几何尺寸、面积、容积、建筑质量、技防、人防(人的素质条件标准)等各项硬件技术标准和日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等软件标准。按照统一技术标准规建常年用户库房。

  (三)强化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器材硬件保管设施的落实,推行“一箱、两锁、三人”的监督机制,将爆破作业现场全面落实现场硬件保管设备作为许可爆破作业的必备条件。2003年起,我们参照国家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研发的爆破作业箱和爆破器材移动保管库(箱)。通过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也深受常年环境不固定作业用户的欢迎。是爆破器材从爆破器材库领取开始到爆破作业实施结束,对爆破器材实施封闭式跟踪管理的重要硬件措施。一箱即,现场保管箱,两锁即,爆破员一把锁,仓库保管员、作业现场负责人或安全员两人一把锁。三人即,仓库保管员、爆破员、作业现场负责人或安全员。循环运作模式是:爆破员携箱到仓库领取爆破器材保管员验证办理出库手续爆破员、保管员各自开锁当场清点、核对爆破器材后装箱各自加锁爆破员将所领爆破器材运至作业现场保管。使用时由爆破员、作业现场负责人或安全员共同各自开锁取出所需爆破器材并清点、核对、登记各自加锁当班作业完毕后退回库房

  爆破员、保管员当场开锁清点核对无误后各自加锁存库。使爆破器材从作业单作库房出库起到退回库房,始终处于封闭和监控状态,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单独取出爆破器材,可以弥补信息系统监控盲区。

  (四)建立专业培训制度,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基本技能。在鼓励、支持爆炸物品专管人员自学专业的同时,爆炸物品专管人员每年还应接受不少于15天的统一专业培训,两年内应达到技术员以上的专业水平,达不到的应换岗,这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对社会管理者的基本要求。一个管理者不精通所管业务,就同一个不懂音乐的人指挥演凑交响乐的结果是一致的。

  (五)切实落实事前许可,事中监督检查,事后报告备(闭)案的责任制度。事前许可,事中监督检查,事后报告是爆炸物品管理的三个紧密相扣的链环。事前许可是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一环,它首先要求企业的行为要合法、法定条件要具备、技术资料真实可行、安全措施可靠。其次要求行政职能部门要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坚持标准、尊重科学、务实负责、按程序办事、强化服务。事中监督检查,是保证各项措施、制度、技术贯彻落实以及及时发现问题修补缺陷的安全保证,它是遵循企业为主加行政职能部门指导监督的运作模式。事后报告,是安全管理工作整体性、系统性的要求。它要求企业在一项工程结束或因故暂停实施,都要将工程情况,特别是安全管理情况、爆炸物品使用情况,向原行政许可机关做出文字报告,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对企业的报告进行复核确认后建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