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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路基填筑施工安全组织措施

2012-09-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营业线路基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方案中必须针对施工组织要求、施工工艺要求、使用施工机械设备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的一切路基开挖、填筑、地基加固等施工,必须对地下光电缆及其它构筑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确保行车设备安全。施工前必须与有关设备管理单位对地下设施共同进行现场调查,并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护下开挖探沟,明确地下设施的种类、数量、走向、埋深等情况,做好标志或迁移后方可进行开挖、整平、钻孔等施工;施工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监控下进行,确保监控到位;地下设施两侧一定距离内严禁采用大型机械设备施工;暴露的地线设施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3、临近营业线进行路基开挖、填筑、地基加固及帮宽等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人身安全和机械设备作业作为安全控制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临近营业线施工地段应设置钢制临时防护栅栏、安全警戒绳,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施工机械不得超越临时栅栏或警戒线作业。

  (2)施工地段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设置防护员,及时掌握并向现场施工人员通告列车运行情况,确保临近营业线的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提前停止作业。

  (3)现场进行开挖、填筑、整平、压实和加固施工的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必须执行“一人一机”防护制度,列车通过前必须停止作业,严禁侵入铁路限界。停工时应将施工设备移至远离行车线路且安全地方存放,并熄火制动,派人看守。

  (4)进行路基加固施工的各种桩基,在安装前和移动前应对安装点和移动线路的地基进行整平、压实;在线路外侧设置必要的拉线,确保设备不发生倾斜、倒塌、不影响行车安全。

  (5)新旧路基接茬地段和帮宽地段施工,开挖既有路基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分层开挖台阶,开挖一层填筑一层,严禁超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