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基坑支护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等的土方开挖工程,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沟)等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
3.人工挖孔桩工程;
4.人工降低水位工程;
5.围堰、沉井等工程。
6.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7.跨度超过8m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8.高度超过24m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9.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0.悬挑式脚手架;
11.门型脚手架;
12.挂脚手架;
13.高处作业吊篮;
14.卸料平台;
15.其他临时设置的作业平台。
16.拆除高度6m以上工程;
17.作业环境复杂、施工危险或影响周围其它设施使用安全的拆除工程;
18.爆破工程。
19.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
20.铺轨、架梁工程。
21.营业线或作业范围可能侵入营业线的施工作业。
22.其他危险性较高的工程。
(二) 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1)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的土方开挖工程;
2.地质条件、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槽、沟)开挖工程或可能影响毗邻铁路、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3.高度超过15m及以上陡坡、高坡地段施工或有滑坡、岩崩等不良地质条件的陡坡、高坡地段施工。
(2)模板及支撑系统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拱等模板支撑系统;
2.跨度超过1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拱等模板支撑系统。
3.转换层、叠合梁(板)等荷载较大的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
4.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的钢结构、特殊结构拼装、架设工程支撑系统。
(3)结构、施工工艺较复杂桥梁工程
1.大跨度钢桥的拼装、架设工程;
2.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刚构)、斜拉桥、拱桥等特殊结构的桥梁施工。
(4)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量超过15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2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5)30m及以上高处作业的工程。
(6)深水作业工程。
(7)地下暗挖及不良地质、特殊岩土、深埋长大隧道工程。
(8)毗邻营业线的爆破工程及其它大爆破工程。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3) 专家组论证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
(二)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
(三)数学模型、检算依据、计算数据是否准确;
(四)采用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全面、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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