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的组织机构。
(二)有预防计划:有长期、持续,能覆盖不同性别、年龄人员和各种环境及状况的伤害预防计划。
(三)有预防项目:有提高高风险人员、高风险环境以及其他脆弱群体安全水平的预防项目和提高全体社区成员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的活动。
(四)有伤害记录:有记录伤害发生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五)有评价方法:有评估安全促进项目、工作过程、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六)有稳定的财政支撑:政府应有稳定、适当的资金投入。
(七)积极参与本地区和其他安全社区网络的有关活动。
四、职责分工
镇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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