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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自查自纠制度

2012-11-28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记录。

  3.3.6.3  各班(组)安全员、班(组)长以及岗位员工进行的巡检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不能整改的,及时报告本班组或公司行政部,由公司行政部或各班组按3.3.6.1、3.3.6.2条实施整改。

  3.3.6.4  对因种种原因不能马上整改的隐患,在不危及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制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运行。对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隐患,要立即停车整改。

  4.4  考核

4.4.1  凡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对因巡查不及时出现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