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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自查自纠制度

2012-11-28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故造成损失的,要从严处理。

  4.4.2  因检查疏漏或不认真,该检查出的隐患没有发现而造成事故的,安全检查组有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4.3  对不及时整改的单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将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责任。

  附件:《安全生产自查记录》

安 全 生 产 自 查 记 录

单 位 名 称 正隆(广东)纸业有限公司
时       间   地  点 全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