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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生产企业的起重设备安全

2013-03-29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电力生产企业中,起重设备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同时起重事故也越来越多,其原因有:钢丝绳断裂、技术治理不严密、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起吊工艺不公道、现场安全监护不力等。下面就电力生产企业起重设备的安全治理作一些分析与探讨。

  1.起重设备安全治理存在的题目

  1.1 在电力生产企业中,起重设备一般用于设备检验,闲置时间长,缺陷不易发现,易带病作业;人为损坏设备严重,如人为拆除限位装置,工作时歪拉斜吊等。起重设备一般与电厂“共存亡”,随着时间的推移,设备老化,备品配件难以购买。同时由于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设备的更新换代,起重机械技术和标准也在逐步完善和进步,老式起重机逐渐成为不符合标准或分歧格的起重设备。

  1.2 起重机械的维修有2种途径:本单位维修和委托外单位维修。电力企业一般都不配备起重设备的专业维修职员,也没有相应的起重机修理资质,本单位维修质量难以保证。委托外单位维修,一般可以保证修理单位的资质,但因目前起重机修理市场混乱,假如治理不善,电厂又没有相应的职员进行技术监视,起重机修理的质量也无法保证。

  1.3 通常,大型起重机都配有专职司机,而一般的起重机却由起重工或检验工操纵,这就违反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电力企业由于减员增效的压力,起重机专职司机少,且无法对所有起重机的操纵职员进行持证上岗培训。

  1.4 企业起重作业治理制度不健全,起重治理完全依靠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没有建立适合本企业规范化的治理制度。起重作业没有方案,现场作业缺少监视。假如企业把起重作业职员分配到各检验部分,固然能使各部分的起重作业气力得到加强,但化整为零后,由于作业范围狭小和工作的单一,易使起重作业职员忽视对起重技能的学习,思想上也会麻痹大意,很轻易失事故。

  1.5 起重机械操纵职员和起重作业的指挥职员都属于特种作业职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少专业技术职员而使起重作业职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因而无证操纵和无证指挥经常发生。起重作业职员的稳定性差,一方面起重职员转业从事其它工种工作造成特殊人才的流失,另一方面其它工种的作业职员未经严格培训就上岗从事起重作业。

  2.起重设备安全治理存在题目的原因分析

  2.1 在大多数电力生产企业中,对起重设备的安全治理重视不够,把起重设备等同于一般设备,无健全的起重设备安全治理制度,无定期检查制度,无起重机安全操纵规程,无起重机缺陷治理制度等,起重机械无专职技术职员治理,基本上还是处于一种无序状态。

  2.2 起重机选型不当,特别是电厂规划设计时起重机选型不公道。第一,确定起重机最大起吊重量时,规范要求按照机组大修时最大起吊重量选型,而很多时候优先考虑的是如何满足基建时电力设备安装的要求,因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第二,与国外起重机相比,国产的起重机都没有快慢速等微动功能,这就增大了起重吊装工作的难度。如汽机主厂房起重机,选用国产的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由于定位不准和溜钩,有时不得不在吊钩上挂上手拉葫芦;第三,在燃料运输线上,检验用起重机也选用安全滑线供电,由于现场煤尘较多而使滑线积灰严重,导致起重机无法正常工作;第四,一些技术和工艺落后、不符合标准的起重机也被采用。

  2.3 对一些设备事先没有安装检验用的起吊设备;对另一些设备事先安装的起吊设备无法满足设备检验要求或根本无法使用;起重机安装时不遵守起重机安装规范,如一些起重机的轨道无压板和轨道鱼尾板与垫板焊死,造成日后轨道无法调整,一些起重机没有检验平台,故障时无法及时进行修理等。

  2.4 起重设备分布范围广,难以协调和同一治理。《安规》要求起重作业和起重机的操纵都要由专职职员完成,但是由于起重机多、分布范围广、检验作业多,专职起重作业职员少,因而无法满足实际检验和起重机操纵的要求。

  3.加强和改善起重设备治理的几点建议

  3.1 健全起重设备安全治理制度,完善起重设备的安全操纵规程,加强起重安全监视,使起重治理有章可循,并确保各项治理规定落到实处。

  3.2 加强起重设备治理,主要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工程设计“三同时”的全过程治理。起重设备应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工程验收必须有设计部分、技术监视部分、设备使用部分的职员参与,认真进行监视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不签收,不投产。

  (2) 加强起重设备使用治理。要把起重设备的使用落实到部分、班组和个人。责任人(部分)必须确保起重机时刻处于性能完好的备用状态。加强缺陷维护治理,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成立起重机修理部分并取得劳动部分颁发的起重机修理许可证,没有条件的单位可采取起重机维护社会化的办法,同时在企业内加强技术监视。 (3) 建立起重设备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四级检查:工作前的自检,部分会同班组定期检查,企业技术部分会同使用部分检查,地方劳动部分的检查。并根据起重机的使用情况和吨位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定期检查标准和周期,没有劳动部分颁发《起重机准用证》的起重机,严禁投进运行。

  (4) 加大对起重机的技术改造力度。 由于起重机使用年限较长,造成一些设备的控制系统老化、落后,不能满足主设备的检验要求,或者不能满足新国家标准的要求。因此,应及时改造并淘汰年久失修、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起重机,或通过技术改造采用新技术进步起重机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3.3 加强起重作业治理。

  起重作业必须有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前必须对现场工作职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起重作业现场的安全监视,技术职员、安全职员应经常深进作业现场进行监视和指导,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题目,确保作业安全。

  3.4 加强职员治理。

  起重机操纵职员和起重作业指挥职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岗位技术培训和技能培训,培训对象包括专职起重工,以及相应的钳工和安全职员,同时应保持起重作业职员的相对稳定。

  3.5 加强考核。

  严格考核是手段和保证,没有考核,所有规章制度都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