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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质量安全技术

2013-04-25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在起重机生产中,起重机监检属于监督检验,主要是对生产厂家的各个制造环节进行监督,确保其按照自身的质量体系运行。在实际检验中,首先是目测,当然这要有一定的实际经验,查看焊缝、焊件外观不能有明显的缺陷,查看板面的波浪、整梁的波浪、拱度等,如有明显的缺陷再用测量仪器等测量缺陷偏差多少,一般进行监督检验时是不用检验员亲自拿着仪器捡的,那样的话产内的自检就没有多少意义了。对于探伤,主要是针对对接焊缝,角焊缝主要看焊肉尺寸及外观。检验中主要的就是拱度、旁弯、板面波浪度、焊缝外观、零部件及相关合格证件等。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向设备施工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告知,告知后即可施工。告知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许可证书号及其联系方式、使用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施工项目、拟施工的起重机及其基本参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号(有要求时)、型式试验证书号、施工地点、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持证作业人员名单等。

  起重机的基础和轨道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并且提供验收合格证明。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有关质量和尺寸进行检查,进行记录。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图样;

  (二)相关的材料质量证明书;

  (三)施工质量检验记录;

  (四)施工工程的设计计算资料;

  (五)施工监督检验证明(实施施工监督检验的起重机)。

  其中(一)、(二)、(四)项与使用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隐蔽工程记录、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文件等),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后30日内移交给使用单位,并且出具施工质量证明文件。

  起重机应当在设计规定的工况和环境中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对起重机的选型和使用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