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179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和建立考核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247号)、《铁路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9】112号)、《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沪昆湘安质【2010】21号)等标准规程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应于架梁队工作范畴。
二、安全目标:
1.杜绝因工重大伤亡事故;
2.职工因工重伤率控制在5‰以内;
3.不发生重大设备和交通事故及万元以上的施工安全事故。
4.以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为重点,不发生一般行车性及以上责任事故。
三、安全方针:
架桥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建立安全岗位职责
建立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编制了架桥队经理、副经理、安全员及各职能部门等的安全岗位职责。
2、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为保证架梁施工任务顺利的进行,架桥队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1:架桥队安全领导小组及职责
2.1.1架桥队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树堂
副组长:姜绪昌、乔三军、李志发
成员:李华、白辉兵、李广菊、高凯、刘庆光、杨峰
2.1.2架桥队安全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①、架桥队安全领导小组由架桥队经理担任其职责: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施工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总结,接受教训。
②、副组长由架桥队副经理、架桥队书记担任其职责:进行项目安全管理,布置安全措施,落实安全处理方案和奖惩措施。架桥队经理不在位时,架桥队副经理代行其安全管理职责。技术主管从工程技术上对安全管理进行把关,提出主导性意见,并组织技术室对相关的重大安全专项方案进行攻关。
③、架桥队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由架桥队各部室负责人及架桥队队长、副队长、安全长担任其职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重大事故隐患的查处和整改。强化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重要目标的安全监控;研究制定计划和措施,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④、架梁队专职安全员高凯,其职责:对架梁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按照工区施工计划安排和安全控制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严格施工过程安全控制,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安全效益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盲目乱干,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在施工中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制度措施:
①、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强化施工安全管理,以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②、在局指挥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架桥队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设专职安全长,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③、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竞赛活动,进行安全检查评比,激发全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④、每一座桥开始架梁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工班长带领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⑤、抓好现场管理,严格按制定的安全规则和要求进行施工。
⑥、要求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无安全帽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设工地卫生所,出现紧急情况,应做好现场急救和保护工作。
2、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建立架桥队、班组安全组织体系,进行系统管理。
详见附图2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设备的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强制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①、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的目的:每个班前通过对整机各个系统的检查,确认各系统的状况是否完好,是否按维修保养手册进行了全面的维修保养,以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进行工作。
日常检查参加人员:指挥人员、操作司机、电工。
日常检查的范围:检查总共分为八大系统和装置,分别为动力系统、传动装置、走行系统、制动装置、电气系统、控制系统、过滤装置、外部结构。每个系统和装置又分别分为若干检查部位。
检查要求及工作程序:每班在设备使用前,检查人员按日检查记录表各自分工逐项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如实做好记录,并将存在的问题汇报给队长,队长安排相应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有问题全部解决后方可使用,并如实填写维修保养记录。如遇重要问题,队长要及时给架桥队副经理汇报。
②、强制检查
强制检查的目的:对于关键部位,通过强制检查,确认是否处于安全状态,以保证设备的安全。
强制检查参加部门和人员: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指挥人员、操作司机。
强制检查的范围:设备安装调试后的检验、吊杆、钢丝绳、螺栓。
检查要求及工作程序和标准: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地方技术监督部门现场进行检验,合格后核发检验报告及安全合格证。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强制检查要求如下:(超声波磁粉探伤由地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主卷扬机钢丝绳指挥人员负责,主梁螺栓操作司机负责)
③、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是指项目部组织的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定期检修(每季度一次)和架桥队以及设备管理员每月对架梁队的工作情况进行的检查,目的是检查架梁队是否按设备管理要求进行工作以及运架一体机的工作状态,包括日常检查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强制检查执行情况、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检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并复查落实情况形成文件资料。
④、不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是指上级单位、监理对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的随机检查和项目部设备管理部门对架桥队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的随机检查,目的是检查架桥队设备管理工作,对设备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
4、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架桥队技术负责人要就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及关键部位对安全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内容要全面、详尽。
(2)、安全技术交底由安全长负责。安全长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该工种作业之前对相关班组负责人进行书面交底。班组负责人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或加盖手印)。交底时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3)、班组负责人必须在工人入场后开始作业之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每个作业者在接受交底后必须签字(加盖手印)。交底时要结合工程和工人的实际情况,作有针对性的交底。
(4)、安全交底要有针对性、全面性。应根据工程施工后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选择最佳施工安全措施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安全技术交底完后,汇总到项目部安质部,由安质部负责整理归档。
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由架桥队经理(或委托架桥队副经理)主持召开全体施工管理人员、特种工作人员、各班组长会议。
(2)、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讲评,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学习安全质量法律法规,交流经验和体会。
(3)、讲评上周安全质量情况,提出注意事项,汇报有关安全质量工作实际问题。
(4)、每周日晚8:00各科室、班组负责人到架桥队会议室开会。
(5)、会议实行签到制,严格考勤、记录、无故缺席应予罚款,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6)、各班组负责人根据例会精神传达并落实有关具体事项。
6、安全标志使用制度:
安全标志是向员工警示工作场所或周围环境的危险情况,指导员工采取合理行为的标志。《安全生产法》第2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加强对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使用标志的法律知识教育,强调爱护和管好标志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并教育员工严格遵照标志行事。
(2)、树立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抛弃形式主义和功利思想。各部门和管理层要对本单位和客观环境认真调研,由技术室根据法律和有关标准要求,结合架梁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贴挂、统一管理。
(3)、正确使用安全标志,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六、施工中安全防护措施:
1、运架一体机拼装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1)、首先拼装场地必须平整、对软弱的地方进行加固处理,保证场地坚实以满足施工的要求;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作业期间应佩戴防护用品;
(3)、安装作业人员应了解安装方案,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统一思想,若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有权拒绝执行。对其他人发出的危险信号,也应注意。
(4)、在施工前要检查所用的索具是否有断丝、表面锈蚀、划痕等现象,如超过规定范围内立即更换;钢丝绳在捆绑和与结构的锐角接触的地方要用胶皮或木片进行保护;
(5)、起重机操作者及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装前必须对起重设备各部件、极限开关、安全装置、制动性能进行检查,并进行空负荷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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