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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2014-09-26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建立经理部、作业队、班组三级防火责任制和消防检查制度,明确职责。

  2 建立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危险品管理工、化验、加油站(油库)等防火责任制,明确重点防火部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灭火器材。明火作业要按施工区域、层次划分动火级别,办理相应(动火证),动火必须真有“二证、一器、一监护”,严格管理。

  3 要建立健全危险品、木工间、油库、物资仓库、氧气、乙炔气瓶等储运和使用的防火管理制度和夜间巡视制度。油库、危险品仓库和变配电间要独立设置,并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露天不准存放油桶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危险物品必须入库。

  4 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

  5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6 工地要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并有严格防范措施,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做到有隐患及时整改,并有书面记录。

  7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保养,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日期和责任人。油库及危险品库要重点配置。

  8 木工间、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放置砂轮机、切割机、焊机等,并悬挂禁火警告标志,制订相应防火措施。电气作业场所制订电气安全防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