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件吊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006-04-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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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4.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5.吊装前应检查机械索具、夹具、吊环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应进行试吊。
6.吊装时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信号。
7.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生根处需安全可靠。
8.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喝酒,在高空不得开玩笑。
9.高空作业穿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塑料底鞋和带钉的鞋。
10.吊车行走道路和工作地点应坚实平整,以防沉陷发生事故。
11.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应暂停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12.拆卸千斤顶时,下方不应站人。
13.使用撬棒等工具,用力要均匀、要慢、支点要稳固,防止撬滑发生事故。
14.构件在未经校正、焊牢或固定之前,不准松绳脱钩。
15.起吊笨重物件时,不可中途长时间悬吊、停滞。
16.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铁线或与坚硬物体摩擦。
17.遵守有关起重吊装的“十不吊”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