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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使用的安全技术交底

2006-08-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一般要求:

(1)汽车驾驶员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后,持有驾驶执照方能开车,严禁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开车。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行车安全等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和不得超载。

(3)运输机械的内燃机和电动机及液压装置,应按内燃机和电动机及液压装置相应安全交底操作。

(4)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外,应事先制定妥善的运输方案和安全措施。

(5)启动前,应重点检查转向机构和制动器、轮胎气压、仪表、灯光、喇叭、燃油、润滑油、冷却水、各连接件等,确认无误,方可启动。燃油箱盖必须加锁。

(6)启动前,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拉紧手制动器。寒冷季节应先用手摇把转动曲轴数转后再启动。

(7)寒冷季节应采取措施使内燃机预热后再启动,不得以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严禁拖、顶启动。

(8)启动后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的运转情况。待水温升到40℃以上,方可起步。

(9)水温未达到70℃时,不得高速行驶。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避免挂档时齿轮撞击。

(10)行驶中,如发现有异响、异味、发热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11)行驶中,不得把脚放在离合器踏板上,不得无故猛踩制动器。由前进档变为倒档或由倒档变为前进档时,需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并观察四周无障碍物,方可倒退或前进。

(12)下坡时,不得熄火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除拉紧手制动器并挂好低速档外,还应将轮胎楔牢。

(13)在泞滑、冰雪的路面上应低速行驶。不得快速急转弯或紧急制动。必要时应装上防滑链条。

(14)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前进。

(15)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气管或曲轴皮带盘,并低速行驶,涉水后,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制动器失效。

(16)使用差变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严禁转弯和猛冲。

(17)在机车底下进行保养及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除拉紧手制动器外,还应将车轮楔牢。

2.载重汽车

(1)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圆筒形物件卧倒装运时必须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2)不得人货混载。因工作必须搭人时,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与前车厢板间隙,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面。

(3)装载易燃品、危险品或爆炸品时应按“爆炸物品管理条件”执行。除必要的行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4)加挂拖车时,起步要缓慢并减速行驶,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拖车上必须有制动装置和灯光信号。

3.自卸汽车

(1)自卸汽车应保持顶升液压系统完好,工作平稳。操纵灵活,不得有卡阻现象。

(2)按规定品种、标号添加液压油,各节液压缸表面应保持清洁。

(3)非顶升作业时,应将顶升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顶升前必须拔出车厢固定销。

(4)配合挖掘机作业时自卸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必须越过汽车驾驶室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停留。

(5)卸料时,车厢上空和附近应无障碍物,向基础坑等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塌方翻车。严禁在斜坡侧向倾卸。

(6)卸料后,车厢必须及时复位,不得在倾卸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载人。

(7)车厢顶升后进行检修、润滑等作业时,必须用支撑将车厢支撑牢固,方可进入车厢下面工作。

(8)装运混凝土或粘性物料,作业后,应将车厢内外清洗干净,防止凝结在车厢上。

4.拖车组(全挂、半挂)

(1)行车前;必须检查拖挂装置、制动气管及电缆接头等应连接良好、可靠。

(2)运输超宽、超长和超高的设备或构件时,应指派有经验的指挥和工作人员随车护送。

(3)拖车组装卸机械时,应停放在乎坦坚实的路面上,轮胎制动并用三角木楔牢。

(4)拖车搭设的跳板应坚实,与地面夹角在装卸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时不应大于15°;装卸履带式推土机、拖拉机时不应大于25°。

(5)装卸能自行上下拖车的机械,应由机长或熟练的驾驶人员操作,并须由专人统一指挥。

9挥人员应熟悉所指挥的拖车组及装运机械的性能、特点。上下车动作要平稳,不得在跳板上调整方向。

(6)装运履带式起重机,其臂杆必须拆短并降低到低于机棚最高点,臂杆向后,吊钩不得自由晃动。转弯时应降低速度。

(7)机械装车后,各制动器必须制动住,各保险装置要锁牢,车轮或履带应楔牢,并应绑扎牢固。

(8)雨、雪、霜冻天气装卸车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9)上下坡道时,均应提前换低速档,避免中途换档和紧急制动。严禁下坡脱档滑行。

(10)重车停放过夜时,应将平板支起,减轻轮胎承压。

(11)使用随车卷扬机装卸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拖车组必须制动住,并将车轮楔牢。

5.散装水泥车

(1)装料时,应完全开启前放气阀。加压卸料时,应完全开启后放气阀,并关闭其他阀门。

(2)卸料作业时,空压机应由专人负责,严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

(3)在进行加压卸料时,不得改变内燃机的转速。

(4)在储料罐加压时,安全阀应灵敏可靠,注意压力表的变化。

6.机动翻斗车

(1)起步时,应平稳,不得突然加大油门,不得用二、三档起步。

(2)如遇雨后泥泞,溶软的沥表路面,或灰砂地带等条件差的道路,都应低速行驶,不得急剧加速猛冲。

(3)上坡时,如遇路面不平或坡度较大,应提前换档,低速行驶。下坡及转弯时,严禁脱档滑行。

(4)往基础坑里卸料时,接近坑边应减速行驶,并须和坑边保持安全距离。

(5)行驶前,检查锁紧装置必须将料斗锁牢,以防行驶时掉斗,损坏机件。

(6)严禁翻斗内载人。翻斗在卸料状态下不得行驶或作平土作业。

(7)内燃机运转中或翻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8)操作人员离机时,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挂空档拉紧手制动器。

7混凝土搅拌输送车

(1)向供水箱注水前,应先关闭贮气筒与水箱间的截止阀,打开排气阀,待箱内气压消失后,方可开启箱盖。

(2)启动前,检查搅拌操纵杆应在空档位置,液压油箱的油标应在规定范围。

(3)启动后,应先将操纵杆放在“卸料”位置,卸去搅拌筒内积水。

(4)装料时,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使进料顺利。

(5)搅拌筒混凝土装载量,须符合输送车的规定。

(6)运输前,排料槽须锁止在“行驶”位置,防止自由摆动。

(7)运输时搅拌筒应低速旋转。

(8)操作时,操纵杆应有“空档”位置稍作停留,然后方可拨至下一个操纵位置。

(9)作业后,需对料槽、搅拌筒内、外、入口和托轮等处用高压水进行冲洗并卸出废水废渣。清除混凝土结块和须进入搅拌筒清除混凝土结块时,必须将内燃机熄火并取下内燃机电门钥匙,锁上门窗,并在筒外设监护人员,方可进行清除工作。

(10)作业后,各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并锁好门窗。

8.叉车

(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必须在该机允许载荷范围内。如物件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c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尽量靠近起落架,其重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起步时,应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须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5)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6)严禁叉齿上载人。驾驶室除规定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7)作业后,交叉车停放在乎坦、坚实的地方。使叉齿落至地面并将车轮制动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