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需经过专门训练和体格查验考核,持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搭设作业。
2.进入作业区域,必须戴安全帽,带工具袋,悬空危险作业,必须先挂扣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棚架操作。严禁作业中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3.架设新用的材料及扣件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并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扣件,不准钢、竹材料混用。
4.架子地基应平整夯实(或和基础)。并找平后,加设垫木、垫板或底座。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平和软硬不一的地面上直接搭设脚手架。不准用红砖作垫块。
5.严格按照脚手架搭设方案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横杆的水平偏差,并确保节点连接达到要求(绑好,拧紧或插挂好);垂直度<1/1000,绝对值不大于15㎝。
6.首层、顶层和施工作业层必须有脚手板满铺,铺平铺稳,保证有3个支撑点绑扎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逐层封闭(用水平网或板)。
7.传递杆件料具,不准碰、触、压、钩搭高、低压电源线和电器设备。
8.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设置连墙杆、斜撑杆、剪刀撑、插地杆以及必要的卸荷吊索,保证架体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不小于45°,不大于60°。
9.操作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安全网,之后再铺脚手板,脚手板用16﹟铅丝固定。
10.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每高4m,水平每隔7 m应设置一道牢固的连接点,高层建筑工程的外脚手架应用刚性连墙杆,总高度超过100 m时,应增设抗拔措施。
11.内排柱离建筑物不得大于200 m。
12.架上堆放材料、工具等荷载不得超过3KN/ m。
13.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可靠的防雷的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手架应设避雷装置。
14.外脚手架搭设要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每次搭高必须保持高于作业面1.2 m以上,分段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分段量化验收,检查合格才能使用,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
15.在脚手架外侧搭设卸料平台时,操作人员必须先系扣好安全带。
16.搭设上落人员的斜梯与地面或水平夹角20°左右,踏步间距不大于20㎝,不准搭在高压一侧。
17.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时,禁止在脚手架上作业,并将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牢固。
上一篇: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下一篇:工地临时设施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