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土壤电阻率低于200Ω•m处的电杆可不另设防雷接地装置。在配电室的进线或出线处应将绝缘子铁脚与配电室的接地装置相连接。
2.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如在表1规定范围内,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3.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计算能够保护其他设备,且最后退出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表1 施工现场内机械设备需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地区年平均雷暴日(d)* |
机械设备高度(m) |
≤15 |
≥50 |
>15<40 |
≥33 |
≥40<90 |
≥20 |
≥90及雷害特别严重的地区 |
≥12 |
4.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5.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6.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至2m。
7.安装避雷针的机械设备所用动力、控制、照明、信号及通信等线路,应采用钢管敷设。并将钢管与该机械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作电气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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