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安全要求
(1)对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等患者,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恶心、头晕、刺激过敏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
(2)高处作业时应按照“高处作业”安全交底的要求进行操作。人员不得过分集中,必要时系好安全带。
(5)从事沥青及有毒防水材料作业工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操作人员不得赤脚、穿短裤和短袖衣服进行操作,裤脚袖口应扎紧,并应佩戴手套的防脚套。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施工现场应有急救备用药品,以防被烫伤或恶心、头晕等时涂抹急救之用。
(4)操作时应注意风向,操作人员应站在上风方向;如遇大风,沥青烟雾飞扬,应停止工作,防止下风方向作业人员中毒或烫伤。
(6)严禁使用未成年或精神不正常的工人参加屋面上的沥青工作或运输熔热油类工作。沥青作业每班应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7)存放卷材和胶粘剂的仓库或现场要严禁烟火,如需用明火,必须有防火措施,且应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砂袋。
(8)开工前,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向参加操作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详细、认真地将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有关设备(包括防火设备),以及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事项交底清楚。
(9)雨、霜、雪天,必须待屋面干燥后,方可继续进行工作,刮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2.熬油施工安全要求
(1)熬制沥青锅灶的地点,应设置在下风向;距离建筑物应超过10m;距离易燃品堆放场所应超过25m;距离电线垂直下方的两侧应在10m以外,在地下5m范围内不得有电缆。
(2)熬制沥青锅灶上方必须有防护棚,并要符合防火要求,须配备足够和妥善的防火器材(灭火筒、砂子、湿水麻袋、铁锅盖或备有一定数量的滑石粉等)。
(3)溶化铁桶沥青,先将桶盖和气孔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孔。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4)沥青加热温度及涂抹温度可参照下表。
(5)熬油下料,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2/3,并严防溢出锅外。熬油时应有人看守,必须在灭火后才准离开。下雨前及下班后应将铁盖把油锅盖好,每天完工后,应将炉火熄灭。
(6)熬油作业人员,应严守岗位,随时注意测量沥青温度的变化,沥青脱完水后,应用慢火升温。当锅内油冒白烟转变为冒浓的红黄烟时,应立即停火,这是着火的前兆。
(7)熬油过程中,在投放沥青时要特别小心,应将沥青小块沿锅边缓慢放入,严禁大块投放,锅内不得有积水。锅上周围的工具也要注意放好,防止跌入锅内,溅起油液。
(8)熬制沥青的锅边要距离火口应不小于70cm,临时堆放沥青、燃料地点必须距离锅边不小于5m,锅与锅之间距离应大于2m。锅与烟囱之间的距离应大于80cm。炉灶附近,严禁放置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9)配置冷底子油的位置,要离开沥青炉火以及一切火源火种50m以上。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应在避风处配制。如环境不许可时,也不得位于火源火种的上风向,必须在其下风向进行。
(10)配制冷底子油时,要严格掌握沥青温度,并禁止用铁棒搅拌。如发现冒出大量蓝烟时,应立即停止加入稀释剂。
(11)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或铁板将油锅盖严,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炉火。如沥青溢出地面着火,应用砂、湿麻袋或灭火器熄灭火苗;严禁浇水灭火。
(12)配制、储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点严禁烟火,并不得在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
3.卷材铺贴施工安全要求
(1)垂直运输热沥青,应采用运输机具,运输机具应牢固可靠。如用滑轮吊运时,上面的操作平台应设置防护栏杆,提升时要系拉牵绳,防止油桶摆动,油桶下方10m半径范围内禁止站人。
(2)油桶要平放,不得两人抬运。在运输途中,注意平稳,精神要集中,防止不慎跌倒造成伤害。
(3)在坡度较大的屋面运热沥青时,应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如穿防滑鞋等),油桶下面应加垫,保证油桶放置平稳。
(4)禁止直接用手传递,操作人员也不准沿楼梯挑上,接料人员应用钩子将油桶钩放在平台上放稳,不得过于探身用手接触油桶。
(5)浇倒热沥青与铺贴卷材的操作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并根据风向错位,浇至四周边沿时,要侧身操作,以避免热沥青飞溅烫伤。
(6)屋面四周没有女儿墙和未搭设外脚手架时,施工前必须搭设好防护栏杆,其高度应高出沿周边1.2m。防护栏杆应牢固可靠。
(7)浇倒热沥青时,必须注意屋面的缝隙和小洞,防止沥青漏落。浇倒屋面四周边沿时,要随时拦扫下淌的沥青,以免流落下方,并应通知下方人员注意避开。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以防沥青流落伤人。
(8)避免在高温烈日下施工。
(9)配制速凝剂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和手套。
(10)使用喷灯时,应清除周围的易燃物品;必须远离冷底子油,严禁在涂刷冷底子油区域内使用喷灯。喷灯煤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并必须在用火地点备有防火器材。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地方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和涂抹沥青防水等作业时,应有通风设备和防护措施,并应定时轮换操作。
(12)地下室防水施工的照明用电,其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13)运上屋面的材料,如卷材、鱼眼砂等,应平均分散堆放,随用随运,不得集中堆料。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堆放卷材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滑落。
(14)处理漏水部位,须用手直接接触掺加了促凝剂的砂浆时,要戴胶皮手套或胶皮手指套。
(15)盛装热沥青的铁勺、铁壶、铁桶要用咬口接头,严禁用锡进行焊接,桶宜加盖,装油量不得超过上述容器的2/3。
(16)铺贴垂直墙面卷材,其高度超过1.5m时,应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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