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总体要求:
1、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一线施工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协作队伍负责人必须主动安排新进场的人员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交底后,一线作业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严禁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4、一线作业工人在安全技术交底要履行签字手续,不许代签名;
5、施工协作队伍负责人安排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上岗作业,发生事故,后果由施工协作队伍负责人自己承担。
防护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开挖要求
(1)土、石方开挖应严格按照自上而下,先清除危石、滑坡体,后开挖的程序施工,严禁将坡面挖成反坡。
(2)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间、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全面抽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施工中应有专人观察,严防塌方。
(3)在靠近其他建筑物边沿或电杆、电缆、电线、水管等附近开挖时,安排专人到现场监控、指导作业。
(4)对边坡上出现的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要及时处理,避免形成高边坡后再进行处理。
(5)开挖爆破作业除要严格执行爆破安全各项规定外,必须结合该部位的地质情况,组织爆破试验,选定合理爆破参数,并坚持不断优化爆破设计,防止爆破对边坡岩体和周边建筑物的破坏。
(6)每次爆破后必须检查爆破效果,消除不安全隐患。发现哑炮必须按有关排炮程序和要求处理。对开挖的掌子面要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松动的岩石散落在坡面上、路边不稳定的石块要及时清除。如出现不稳定的危岩体,要及时报告现场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技术处理。
(7)爆破作业需持证上岗。爆破时,应设专人指挥,待人员和设备都撤至安全地带后方能起爆。
(8)高边坡在实施梯段开挖时,应在施工平台或马道上设置拦渣墙等防护措施。
(9)要严格按设计边坡坡度施工,削坡要随进度进行,严禁在形成较大高差后再削坡的施工方法。
(10)削坡、危石挖掘人员必须掌握安全施工方法。严禁站在易滑坡落石块下方橇挖、严禁同一断面上下同时挖掘。挖掘作业应在白天进行。
(11)在开挖工作面的下方严禁人员、机械进入,除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外,还应派专人在现场监护。
(12)随着开挖高边坡的进行,一定要跟进形成边坡排水系统,防止施工用水、雨水及地下水的破坏,造成边坡失稳。做到边开挖边防护,禁止挖完第三层,再防护第一层。
(13)高边坡开挖现场周围及工作面的危险部位,都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设置安全标志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需要设安全警戒哨卡的,必须确保班班落实到位。
(14)进入施工部位,必须给施工人员提供安全通道,上下爬梯应设扶手和防滑措施,较高爬梯中间应设休息平台,严禁违章攀爬。
(15)施工中要对边坡的稳定性进行严密监测,发现有异常变化,要立即报告处理。对风化危石要及时清除。
(16)进入工作面的临时机行道路,其宽度、坡度、转弯半径要满足规范要求,施工中对其有损坏时,要及时修整,要确保机械、运输车辆行走安全。
(17)在陡坡上修筑机行道时,必须保证机械的自身安全。如不能满足施工机械工作水平度,要先用人工整修,不得强行用机械作业。
(18)严禁在危险的边坡、峭壁处休息。严禁在高边坡下搭设临时设施、房屋。
二、高边坡防护安全措施要求
(1)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脚手架必须落地,严禁采用支挑悬空脚手架。
(2)砌石作业必须自上而下进行。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牢固,并设防滑条。
(3)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作业在脚手架上进行。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4)边坡支护应紧跟开挖进度进行,以确保施工安全和边坡稳定。即挖完一层,必须进行相关防护后才能挖下一层。
(5)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支护作业区及周边边坡的稳定情况。排除危石及障碍物,确保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边坡支护施工。
(6)边坡支护应在工作平台、脚手架上进行,工作平台、脚手架搭设必须牢固,并确保满足作业操作或承重荷载要求,承重连接部位应采用双扣件。在临空面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7)在工作平台、脚手架上进行打孔、安装锚索、锚杆和混凝土喷护等作业,要严格执行其操作规程和高空作业的各项安全规定。
(8)作业人员在进行混凝土喷护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9)向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注浆管前方严禁站人。
(10)预应力锚索张拉时,应在千斤顶伸长端设置警戒线,以防出现异常情况伤人。
(11)预应力锚索张拉时,孔口前方严禁站人。
(12)检验锚杆锚固力时,拉力计必须固定牢靠;拉拔锚杆时,拉力计前方或下方严禁站人;锚杆杆端一旦出现缩颈,应及时卸荷。
二.人员安全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绑系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绳索应牢固的栓在树干或插固的钢钎上,绳索应垂直。不得同一安全桩上栓2根及以上的安全绳或在一根绳上栓2人及以上。
(2)作业发现有事故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必要时停止工作,待安全措施到位后才能作业。
(3)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低)血压、癫痫、恐高症其他不适宜从事高处作业的疾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严禁违章赤脚作业、酒后作业。
(4)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面作业时,脚手架应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防护栏杆。脚手架上的架板必须铺满,且牢固固定在脚手架上。
7.高边坡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1)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的机械,必须全面检查其技术性能,确保安全运行。
(2)施工机械进入施工部位,必须检查行走路线,确认道路宽度、坡度、弯度、桥梁、涵洞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行进。
(3)施工机械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回转半径内停留。配合机械作业进行清理、平整、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的回转半径外工作,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必须停止机械并制动好以后方可工作。机上机下人员随时取得联系。
(4)挖掘机工作位置要平坦,工作前履带要制动,回转时不得从汽车的驾驶室顶部通过,汽车未停稳不许装车。
(5)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基础上。大型设备进入工作面,必须保证道路有足够的承载力。
(6)钻爆机械要确保扑尘装置完好,风管接头必须绑扎牢靠,严防脱管伤人。
(7)装载机行走时,驾驶室两侧和铲斗内严禁站人。
(8)推土机在开山辟路时,要严格将其工作水平度控制在规范的规定以内。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为辅助制动。
(9)运输车辆必须确保方向、制动、信号等安全可靠。装渣高度不得高出车厢,要防止行进中掉石伤人。
(10)喷射机、注浆器等带压力工作的设备,均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并确保其灵敏可靠。
(11)施工机械停止作业,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地方。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严禁在大于15°的斜坡上停放,夜间有专人看管。
(12)施工设备要坚持班班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禁止在斜坡上或危险地段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13)机械运转中不得上、下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驾驶室内严禁超载,严禁人、物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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